膠東在線消息 近日,問題編號為1081135的網友留言投訴:中鐵逸都車位只賣不租,車位不夠用,小區裡沒有停車位租用,公攤是否包括地下停車場,開發商只管賣車位,物業只管收物業費,小區裡違章建築到處都是,請領導給老百姓辦事。
煙臺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此回覆:你好,根據《物權法》第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根據《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庫(包括專用車庫和共用車庫內的車位)的歸屬,由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屬於建設單位所有或者相關業主共有。約定屬於建設單位所有的,建設單位應當提供產權歸其所有的證明文件,並可以附贈、出售或者出租給業主。第五十條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承租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
目前,《條例》中該條款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幾個難點問題,一是雖然明確了建設單位不得「只售不租」,但對違反企業如何進行處罰並未明確,建設主管部門只能對違反規定的開發企業進行約談、勸說,要求其更好地為業主提供方便服務;二是未明確租售比例,以及空餘車庫應先售還是先租等問題。目前,我市部分開發企業,特別是外地開發企業為儘快回籠資金,導致小區車庫出售比例遠高於出租比例。同時,對於小區空餘車位,開發企業更傾向於出售;三是未明確租賃時限。因為,尚無相關法規對車庫租賃期限予以明確,小區規劃車位租賃時限問題需業主、開發企業協商確定。
涉及車位不足、違規建築問題,建議諮詢規劃部門。
【來源:膠東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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