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被人調戲,丈夫又該怎麼辦呢?當然不能成為看客,而應該勇敢地站出來,保護自己的妻子避免受到歹徒的傷害。這是為人丈夫的責任,也是一個男人的本能。之前如果我們在保護妻子的過程中不小心將歹徒置於死地,那麼很可能會遭到法律的懲罰。但是最近有一件事情,給我們帶來了新的觀點。
2014年3月12日,在海南打工的陳杰和孫麗兩口子就遇到了這樣一件事情。當天晚上,陳杰兩口子正在工地上吃飯,另外幾個工友周烈,容浪,紀亞等人在他們旁邊喝酒。吃完飯以後,陳杰兩口子就回去工作去了。
到了晚上二十二點鐘左右,周烈等人打算出去玩耍,正好經過了陳杰兩口子工作的地方,發現孫麗正一個人在裝卸混凝土,於是就過去調戲人家。陳杰推著車子走過來,發現妻子被幾個男人圍住了就過去詢問情況,得知妻子是被人調戲之後,陳杰非常生氣,讓周烈等人趕緊離開,但是對方卻不予理會反而。周烈還讓陳杰別多管閒事兒,立刻走開,並且嘲笑陳杰說,讓你老婆幹那麼重的活兒。在這其中,容浪才19歲。
周烈覺得有陳杰在實在是太礙事兒了,就決定把他攆走,把陳杰的車推進了工地,回來的時候還照著孫麗的大腿掐了一把。作為丈夫的陳杰當然沒有辦法忍受,雙方就爭吵了起來。這個時候其中就有一個人對陳杰喊了一句,你今天走不了了。
周烈和陳杰打起來了,很快的被人拉開了,周烈打出了火氣,拿出一把兩米長的鐵鏟要去打陳杰,被孫麗攔住了一次,周烈就赤手空拳地衝向陳杰,並且把孫麗推倒。陳杰想要過來扶起妻子的時候,卻被周烈等人圍毆。在混亂中,陳杰用一隻手護著妻子,另外一隻手掏出一把小刀胡亂捅刺,捅刺過程中,工地其他人聽到聲音趕來了,周烈等人趕緊逃跑了,跑的時候,還朝著陳杰扔石頭和酒瓶子。最後的結果是,容浪因為失血過多而死,周烈三人負傷。
我們把這個事情拿出來講的本意就是這次是案件被法院進行了兩次審理,第二次審理判定,陳杰屬於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根據《檢察日報》的報導,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說,如果知道對方有傷害意圖,隨時攜帶防身武器是不會影響正當防衛的認定的。對方持刀傷人了,防衛者就可以勇敢的反擊。
比如說半年前的麗江反殺案,當時的退伍女兵唐雪和李德湘狹路重逢,最後人家提著菜刀找上家門了,唐雪穿著睡衣帶著兩把刀打開了家門之後,並且和李德湘發生了衝突,最後李德湘死亡,法院判定唐雪無罪屬於正當防衛。
法堅決不能給不法讓位讓路,我們也不能夠要求一個人在受到侵害的時候能夠像一個聖人之一樣保護受侵害者不受傷害,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守法者,嚴懲破壞法律的人。陳杰被判無罪,唐雪被判無罪,也向我們宣示了法律的尊嚴。
另外告訴大家,如果別人拿刀捅你,你可以放心大膽地捅回去,如果別人捅著捅著發現捅不過你,他跑了,你覺得危險你還可以追上去繼續捅他,直到你覺得不危險為止。法律無非這點事情,關注我,學習更多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