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睿智的靈魂
都置頂了毒雞湯
隨著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
無論中國還是外國,狗作為一種高互動性的動物,最受青睞。
但是伴隨而來的,是養狗人與其他人之間日漸增多的矛盾。
狗咬人、亂拉屎、亂叫,偷狗、毒狗甚至虐狗等對立新聞層出不窮。
而這一切,看上去即將迎來改變。
1
據新聞報導,上海出現了首例對養犬人遺棄犬只的立案。
7月28日,在上海街頭,有人發現了一隻受傷的流浪犬。
狗狗被帶到了寵物醫院,經調查後,人們才發現這是一隻登記在冊、有主人的狗,然而,當警察聯繫到狗主時,狗主表示,狗年紀太大,他不想養了。
最後,狗狗傷重不治,在寵物醫院死亡,而狗主吳某棄養犬只,根據《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被罰500元,並吊銷養犬登記證。
這也是可以查到的國內第一例狗主因遺棄寵物遭行政處分的案例。
在微博下面,評論都以罵聲為主,大部分人都在指責狗主的行為,並認為罰款500太輕了,起不到震懾的作用。
但如果我們將這個事件放在全局來看,就會發現,至少在法規實踐和群眾意識層面,我們已經前進了一大步了。
就像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當父母一樣,一直以來,壞狗主們的惡,簡直是罄竹難書。
遛狗不牽繩、不清理排洩物已然是司空見慣,縱容狗只傷人也是隔三岔五見諸報端,最可惡的就是不負責任,一旦自己不想養或者出了什麼意外了,就虐待、遺棄寵物,自稱「萬物靈長」,做的事情卻禽獸不如。
今年5月,四川自貢一名男子在微信群叫賣一隻一個月大的薩摩耶幼犬,並稱「沒人買就整死算了,不想養了」,還附了一個虐狗視頻,視頻中,他掐住小狗的脖子,用拳頭打它的腦袋。
最後,有好心人湊錢買下了幼犬,而當虐狗男子被問到此事時,他恬不知恥地說道:「不這樣做就賣不出去。」儘管被群眾戳穿脊梁骨,但由於法規不完善,他並沒有受到任何法律懲罰。
而今年疫情蔓延的初期,出現了很多飼主聽信謠言遺棄、殺害寵物的現象,引起了人們的口誅筆伐。
有人將寵物扔了下樓。
有人將寵物遺棄在路邊。
這些動物本身沒做錯任何事,卻要為主人的蠢和壞買單,不被法律約束的飼主,滋生出人性中最邪惡的一面。
2
我國傳統觀念中,動物的地位實在是太輕賤了。
不要說老一輩人,就連很多二三線城市中的年輕人,對動物的定位還停留在看家護院,乃至「食物」這種工具性上。
而在城市中,越來越多人將養寵物看作「新潮」、「好玩」的行為,一心血來潮就買寵物,卻沒有考慮過自己的能力和責任的問題,出了問題就拋棄了事。
在另一邊,飼主們的不文明行為令其他人意見很大,紛紛抗議,甚至矯枉過正,作出各種偏激行為。
2018年,一篇名為《遛狗要拴繩,異煙肼倒逼中國養狗文明進步》的文章刷屏全網,異煙肼本是一種治療人類結核病的處方藥,但作者提出,這種藥物可以毒殺犬類,令犬只在短時間內死亡。
作者鼓動人們在小區內撒播異煙肼,讓不拴繩的狗誤食後死亡,以此督促狗主人給狗拴繩,倒逼文明養犬,而異煙肼本身對人體無害,不構成投毒罪。
文章一石激起千層浪,兩三天時間內點讚數到了3萬,並引發無數評論,雖然後來文章被封了,但作者依然就相關話題寫了好幾篇文章,引起了很多人的附和和模仿,導致淘寶直接下架了所有異煙肼類藥品。
動物保護人士和恨狗者們本就針鋒相對,經此一役之後更是水火不容,在各大平臺撕得昏天黑地。
民間尚且是一鍋粥,官方更是不遺餘力幫倒忙。
我至今還記得,十幾年前,由於某段時間出了幾次狗咬人的事故,再加上對狂犬病的恐懼,城裡風風火火地展開了「打狗行動」,執法隊員整日整夜地在街上巡查,不但打殺流浪狗,就連家養的寵物狗也要強行收繳。
這種情況直到如今都依然存在,雖然人們這幾年意識進步了,迫使執法不敢再如此明目張胆,但一旦出了什麼問題,最先遭殃的必然是無辜的動物。
同樣以這次疫情為例,在又蠢又壞的飼主遺棄動物的同時,某些地方也展開了撲殺貓狗的行動。
在浙江某個農村,2月10號確診了2例感染患者,兩天後,全村開始打狗,很多狗當場被活活打死。
還有市民爆料,自己在隔離期間,社區工作人員「應群眾強烈要求」,私自將貓偷走活埋。
在對待動物上,官方種種野蠻行徑和十幾年前無異。而這一切歸根到底,還是落在了相關法規的缺失上。
我們都知道物質決定意識,這也意味著意識肯定要比物質落後一步發展的。
現代文明和城市化的發展,令養寵物的人越來越多了,卻沒有相應的規範約束飼主的行為,導致寵物群體——尤其是社會性更強的狗野蠻生長。
隨地排便、沒有狗繩和嘴套、亂吠、傷人,令普通人心生厭惡,部分沒有做絕育、主人又不看緊的狗,更是「處處留情」,令子子孫孫散布到城市各處。
再加上各種遺棄行為,流浪狗的數量已經超出了安全上限,而同樣是由於法規的缺失和模糊,基層執法者又普遍急功近利,各種野蠻的打狗執法隊應運而生。
在寵物的相關問題上,我們往往只從人性的角度批判冷血、自私、不負責任的人,卻忘了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法律本身並沒有承認寵物應有的地位,才讓人性之惡趁虛而入。
而上海這次對遺棄犬只的人立案,細節不論,起碼在法律意識上,是一個好的開始。
3
的確,500元的罰款聽起來不痛不癢,但在批評的同時不要忘了,這500元的背後,已經是不知多少年的公眾意識的艱難前行了。
我們都知道一句古話:「法不責眾」。
這次的罰款,是上海也是全國首次在此類事件上的處罰,處罰的依據是《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但大家知道,在這之前,《上海市養犬管理條例》已經出臺了多少年嗎?
這個條例,居然在2011年就已經生效了。
也就是說,至少在棄養狗只方面,上海市經歷了9年的有法可依,但執法上被無視的時期。
可以想見,在9年前,拋棄一隻「畜生」就被罰,在很多人眼中是荒謬的;在三四年前,如果有人在網上指責棄養和虐待寵物的行為,就會被嘲「聖母」、「偽善」。
直到現在,儘管人們的意識還遠遠不夠,但起碼已經意識到遺棄寵物是不對的,應該罰,還應該罰得更多。
我們應該同仇敵愾的,不是狗,而是狗背後那些不負責任、又蠢又壞的主人。
與上海這次出了圈的處罰相對應的,是近來多地出臺的相關文明養狗的條例。
當然,立了法就應該及時執行,讓法規變成常規,別雷聲大雨點小,或者像上海那樣拖了9年才實行才好。
有了法律的約束,我們就可以按規矩辦事,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只能從道德上譴責,也無須每次有情況都只想著怎麼處理狗,而讓背後最應該負責任的人逍遙法外。
500元是執法的一小步,但至少是文明養狗的一大步。
文 | 毒哥&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