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峻峰
據新華社9月10日報導,日前,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出臺《關於建立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進一步完善協作配合工作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建立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加強協作配合、實現信息共享等事項作出安排。《意見》的出臺與落實,將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檢察院對執行工作的法律監督,提升執行法律監督的信息化、規範化水平。
在這之前,各地司法機關已經在探索開展執行的協作配合工作。不久前,一起拖了5年未執行到位的案件在太康縣檢察院的推動下塵埃落定。此前,案件當事人胡某實名舉報執行法官在執行過程中不作為。檢察院受理後,經調查發現,2014年7月,胡某被胡某某毆打致輕微傷,胡某某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但胡某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無人承擔。胡某向法院起訴,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終審判決胡某某賠償胡某1712.12元,但胡某某遲遲未履行。胡某請求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檢察官多次與執行人員溝通,了解到被執行人胡某某已經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目前不知去向。檢察官到胡某某戶籍調查得知,胡某某已在鄭州安家,有能力繳納執行款。隨後,檢察幹警和執行法官一起到鄭州找到了胡某某,對其釋法說理。胡某某當即表示願意繳納執行款。在檢察機關的介入下,這起案件終於案結事了。
毫無疑問,《意見》的落實、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臺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檢察監督意見的提出、辦理規則和程序,填補制度空白,提升執行法律監督的信息化、規範化水平。
人民法院執行工作是依靠國家強制力確保法律全面正確實施的重要手段,是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關鍵環節。做好執行工作、切實解決長期存在的執行難問題,事關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事關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黨中央高度重視法院執行工作。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將解決執行難確定為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作出重大決策部署。近幾年來,人民法院全力攻堅,各地各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執行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基本解決執行難」這一階段性目標如期實現,但與黨中央提出的「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和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有差距,實現「切實解決執行難」的目標仍需加倍努力。
解決執行難是一項長期工程,人民法院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切實鞏固「基本解決執行難」成果,健全完善執行工作長效機制,著力破解難題、補齊短板,不斷提升執行工作的能力水平。
解決執行難是一項系統工程,單靠法院很難實現。因此,需要健全執行工作部門協作聯動機制,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及行業協會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監督、支持、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儘快完成與國家「網際網路+監管」系統及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聯合懲戒系統的聯通對接和信息共享,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