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現代快報消息)民辦高校收費放開,江蘇時間表將明確。9月2日,江蘇省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進一步推進民辦高等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改革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記者注意到,根據徵求意見稿,自明年起至2023年,江蘇擬逐步放開全省53所民辦高等學校(含29所民辦高校和24所獨立學院)學歷教育收費。
●●●先行試點
江蘇已放開3所民辦普通本科院校收費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6年12月,國務院印發《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國發〔2016〕81號),明確「非營利性民辦學校收費,通過市場化改革試點,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目前,北京、上海、浙江、廣東、山東、安徽等23個省區市已對民辦高校(獨立學院除外)學歷教育收費全面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學校自主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2018年2月,江蘇省政府印發《關於鼓勵社會力量興辦教育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18〕31號),明確提出「在試點基礎上有序放開部分學段非營利性民辦學校學歷教育收費」。記者了解到,按照國務院《意見》和省政府《實施意見》,2018年5月,江蘇試點放開三江學院、無錫太湖學院、南通理工學院3所獨立設置民辦普通本科院校收費。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促進全省民辦高等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省教育廳通過座談會、實地調研、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全省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情況進行了廣泛調研,在此基礎上,起草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民辦高等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改革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
●●●分「三步走」
擬逐步放開53所民辦高校學歷教育收費
根據徵求意見稿,江蘇擬在2018年試點放開部分民辦高校學歷教育收費的基礎上,進一步推進全省民辦高等學校學歷教育收費改革,包括逐步放開民辦高校收費、從嚴規範民辦高校收費行為、切實加強民辦高校收費事中事後監管等。
逐步放開民辦高校收費。徵求意見稿明確,自明年起至2023年,逐步放開全省53所民辦高等學校(含29所民辦高校和24所獨立學院)學歷教育收費,並給出了三個階段的時間表:
一是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放開26所獨立設置的民辦本專科院校(3所試點高校和南京傳媒學院共4所本科、22所專科)收費,由學校自主研究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2018年試點的3所高校在2021年秋季學期前繼續維持現行收費標準。
二是自2022年秋季學期起,放開中外合作辦學性質的3所民辦本專科院校(西交利物浦和崑山杜克兩所本科、蘇州百年職業學院1所專科)收費,由學校自主研究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三是2023年,根據24所獨立學院的全面評估和辦學性質重新登記情況,對劃歸公辦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劃歸民辦(與公辦高校完全脫鉤)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由學校自主研究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
●●●從嚴規範
放開不等於不管,不得多頻次大幅度調整
放開民辦高等學校學歷教育收費,不等於放任不管。徵求意見稿明確,從嚴規範民辦高校收費行為。其中擬要求,要充分考慮教育教學成本、學校發展需要以及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和調整學費和住宿費標準,並提前3個月向社會公示後執行,同時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要切實保持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的相對穩定,原則上3-4年保持平穩,不得多頻次、大幅度調整。
同時,調整收費標準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學生入學時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一經確定,在讀期間不得提高。
徵求意見稿強調,各級發展改革和教育部門要跟蹤了解民辦高校收費政策執行情況,切實防止收費標準變動頻繁、變動幅度過大等現象的發生。督促各民辦高校嚴格落實收費公示等制度,及時查處超標準、超範圍收費等各類違法違規收費,切實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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