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犯獲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梁樹賢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樹賢、監事梁筱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樹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波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
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梁樹賢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樹賢、監事梁筱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樹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波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
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
首犯獲刑十年半!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
【掃黑除惡】主犯判十年六個月,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公開宣判
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主犯鄧鵬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九十萬元、罰金十萬元,其餘被告人江文高、鄧少軍等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十個月至七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2020年5月6日,武穴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武穴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於2020年9月1日公開審理了此案。
-
武穴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鄧鵬等1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9月10日,武穴市人民法院依法對鄧鵬、江文高、鄧少軍等12人涉嫌敲詐勒索罪、詐騙罪、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判處主犯鄧鵬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九十萬元、罰金十萬元,其餘被告人江文高、鄧少軍等人分別被判處一年十個月至七年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
18人獲刑!黃島法院公開宣判3起惡勢力案件
黃島區人民法院今天發布,該法院近日公開宣判3起惡勢力犯罪案件。被告人於某等18人一審被判處十八年至三個月不等刑期,同時依法並處罰金。於某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應認定為惡勢力犯罪集團。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蔡某龍犯尋釁滋事罪,犯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逄某劍等其他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黃島法院還對李某倫、孫某臻、劉某、梁某強迫交易罪一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某倫等4名被告分別獲刑二年至五個月,並處罰金。
-
秦世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依法宣判
秦世偉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依法宣判 2020-10-17 21:2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公開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
8月25日,宕昌縣人民法院在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宣判孫某等八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非法拘禁、高利轉貸一案。被告人孫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被告人孔某、馬某薩、麻某、李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重要成員,被告人馬某林、馬某軍、賽某系惡勢力犯罪集團的其他成員。
-
慶陽中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
,齊浩鵬、文治平等15名被告人提起上訴的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2020年9月4日,華池縣人民法院對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齊浩鵬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尋釁滋事罪、犯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9萬元;被告人文治平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其他1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時對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
-
慶陽華山醫院涉惡集團案一審宣判
9月29日上午,慶陽華山醫院李集鵬等28人涉惡勢力集團犯罪一案在鎮原法院公開宣判。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集鵬、林銀洪、王榮榮組織、領導犯罪集團成員,利用醫患之間特殊關係,誇大受害人病情或人為製造病症假象,通過欺騙、威脅、恐嚇等方式逼迫受害人增加手術項目虛增醫療費用,篡改醫療數據,使用超範圍或無資質人員對就診受害人從事治療等非法經營活動,大肆進行「開發」,非法佔有他人巨額財物,損害醫療行業健康發展,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
東方法院公開宣判一起涉惡案件 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分別獲刑
庭審現場 記者董林 攝 為進一步鞏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果,營造嚴厲打擊黑惡勢力犯罪氛圍,9月18日上午,東方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以被告人吳某權為首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公開宣判,宣判現場邀請東方市各單位職工、鄉鎮幹部代表及被告人家屬約100餘人到庭旁聽。
-
棗陽公開宣判「村霸」犯罪集團案,主犯獲刑十年六個月
楚天都市報11月27日訊(記者關前裕 通訊員楊子雯 梁軍 聶文君 )記者昨日獲悉,棗陽市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雙惡勢力「村霸」犯罪集團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李某雙犯貪汙罪、職務侵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1萬元;石某鋒、葛某、辛某祥、李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5個月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蜀山法院公開宣判賈東黎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30日上午,蜀山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賈東黎等8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詐騙、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罪一案。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被告人賈東黎等6人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市場秩序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
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2020年9月4日,甘肅省華池縣人民法院對齊浩鵬、文治平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騙取貸款、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敲詐勒索、強迫交易案依法公開宣判。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齊浩鵬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29萬元,惡勢力犯罪的首要分子文治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對其他成員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罰。
-
中央督辦的3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宣判
、非法拘禁、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聚眾鬥毆、非法侵入住宅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在樂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經審理查明:自2003年以來,被告人孔某武網羅社會閒散、前科劣跡人員,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多次、有組織的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強迫交易、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孔某武為首要分子,李某某等四人為重要成員,路某、田某某等21人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
-
衡陽39人惡勢力集團案宣判 :涉案金額近億,2首犯獲死刑
瀟湘晨報 圖9月19日,湖南省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楊澤芳等39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並當庭予以宣判。經審理查明,自2015年以來,被告人楊澤芳、楊震海以「銷售天津天獅公司產品」為名,策劃、發展家族成員、原天獅公司銷售骨幹在湖南長沙、嶽陽、常德、衡陽、邵陽、郴州、株洲及河南省洛陽、開封、新鄉等地建立犯罪組織和窩點,通過網絡戀愛的名義將被害人誘騙至犯罪窩點,共計實施故意傷害犯罪2起並致人死亡,搶劫211次,非法拘禁227人,獲取違法犯罪所得91614961.84元。
-
蜀山法院公開宣判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9月30日上午,蜀山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林從兵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犯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一案。蜀山法院經審理查明,為謀取非法利益、實施犯罪,被告人林從兵、謝林發等人糾集在一起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進行非法高利放貸,通過暴力、「軟暴力」非法手段催債,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
-
東營中院對董其濱等22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一審公開宣判
2020年11月30日下午,東營中院公開宣判董其濱等22名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該案的審結標誌著東營首起由中院一審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圓滿完成,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戰決勝之年又交出一張滿意答卷。經審理查明:2007年以來,被告人董其濱夥同被告人盛芳、尚樹甲、楊振、李月美等人在所經營的KTV內提供營利性陪侍並組織賣淫。董其濱為保證賣淫活動順利進行,自2012年糾集尚樹甲、被告人李海龍等人多次實施聚眾鬥毆、報復舉報群眾等違法犯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