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垃圾傾倒案昨天開庭 兩公職人員涉職務犯罪被另案處理

2020-12-17 央廣網

  央廣網蘇州5月9日消息(記者肖源 江蘇臺記者錢一鳴)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導,去年7月,中國之聲報導了上海垃圾傾倒蘇州太湖一案,據了解,大約2萬噸來自上海的垃圾,被偷運、傾倒至蘇州太湖西山島,夾雜著各種有害物質的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堆積成一座7、8米的垃圾山,向四周釋放出惡臭。而垃圾傾倒地所在的西山島,位於國務院審定的國家5A級太湖風景名勝區內,同時,太湖西山還是國家地質公園。

  根據蘇州警方調查,傾倒在西山島的垃圾是從上海市嘉定區惠賓碼頭和長寧區虞姬墩碼頭轉運的。今年2月,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涉嫌汙染環境罪,被告人孫某某涉嫌詐騙罪向姑蘇區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訴。昨天(8號)上午,這件備受關注的垃圾傾倒案在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

  上午十點,三名被告人被依次帶入法庭。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吳霞介紹說:「主要有兩部分起訴,一是被告人王某某和陸某某汙染環境;二是孫某某詐騙。」

  公訴機關指控,2016年1月,被告人孫某某虛構事實,聲稱能承攬江蘇省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內宕口填埋工程,並以繳納保證金為由,騙取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25萬元。2016年2月,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提出,由戒毒所出具「接收土方證明」,以便儲備土方,被告人孫某某表示同意。隨後,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通過孫某某獲得戒毒所蓋章,並自行在書面證明土方量的空白處填寫了「叄百萬立方」。

  2016年5月至6月期間,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擅自變造接收土方證明,在尾部通過列印、書寫方式添加了「其中建築裝潢垃圾約捌萬立方」字樣。期間,兩名被告人為賺取每噸約10元的垃圾費,接收了來自上海的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等混雜物,共計23000多噸,並傾倒至戒毒所宕口內,另有8艘載有垃圾的船隻,因為被及時查獲而沒有傾倒。

  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本案公訴人黃曄在庭審中指控: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傾倒的固體廢物主要成分為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系有害物質,嚴重汙染環境、破壞景觀和自然風貌。蘇州市各級政府相關部門為防止汙染擴大、消除汙染及彌補損失,產生費用共計人民幣850餘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經檢測,現場採集的11個滲濾液樣品均檢出揮發酚,且含量明顯超出標準限值。公訴人黃曄說:「根據一類水二類水標準,超標最多達100多倍。揮發酚具有毒害性,主要是從這個角度認定它含有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是有毒有害物質。」

  而本案當中,被告人孫某某虛構能承攬戒毒所內宕口填埋工程的事實,騙取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建設保證金人民幣25萬元,用於個人支出。

  姑蘇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黃曄說,兩位公職人員也因此案而涉嫌犯罪,已經另案處理。「沒有任何職務,他就是一個普通公民,但他和戒毒所那邊有點關係。被告人王某某、陸某某也是看中他和戒毒所的特殊關係,才進行聯繫。到目前為止,戒毒所處理了兩個人,分別是太湖強制隔離戒毒所原副所長韓建林以及基建科原科長張斌。但他們是另案處理的,涉嫌職務犯罪,並不在此案中一起審理。

  由於案件比較重大,證據較多,持續了一天的庭審之後,審判長宣布休庭,今天上午9點將繼續開庭,進行法庭辯論等後續庭審環節,公訴人與辯護人,將會圍繞本案的三名被告人,是否構成犯罪、構成哪一條罪名、以及罪輕罪重等等一系列問題,展開辯論。中國之聲也將持續為您關注本案的動態及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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