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勒是個體心理學之父,因對自卑情結的論述而被大家熟知,因此,首先介紹一下這兩個概念。
個體心理學的定義:一種將個人作為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一個統一體、目標導向的自我,在正常健康狀態下是社會的完整一員和人類關係的參與者的研究。
可見,個體心理學並不是只研究個人、將個人解構化,而是將人看作是整體,看作是與環境和他人緊密聯結的個體。
而自卑情結(inferiority complex)是指由自卑感或缺陷感引起的應激狀態、心理逃避和對虛構的優越感的代償性驅動力。即如何超越那些因為自卑而出現的不好的心理反應,化腐朽為神奇!
在此,我們將通過「自卑情結的來源」、「自卑情結在生活中的表現」以及「超越自卑的方法」這三部分內容,為大家解讀阿德勒擊破自卑情結的來龍去脈。
一、 自卑情結的來源
1. 你如何解讀自己的生命意義?
人類總是生活在「意義」之中。何謂意義?
例如當我們提起「木頭」,事實上想到的是我們可以用來做家具、生火等的一類東西,為了便於區分和交流,我們將它們命名為「木頭」。
任一事物,被人類看見或感知後,或者通過想像出現在人的意識中(例如魔法等虛構物),它就與人有了聯繫,這種聯繫就是人賦予它的意義。
所以說我們都是通過自身所感知、理解、歸因的意義來體驗現實——這不是事物本身,而是經過解讀的某物。人生亦如此。
阿德勒認為,每個人都是背負著三大約束而生:
① 為了與地球資源更好地共存而必須進行工作;
② 為了以自己孱弱的軀體對抗生存環境中各種危險而必須與其他人類配合、相處;
③ 為了繁衍後代而必須面對和處理兩性關係。
進而發現一切人類問題都可以歸結到這三個主題中:職業、社會與性。通過面對這三類問題的反應,就能看出一個人對自己生命意義的解讀是什麼樣的。而自卑情結的產生,也往往因為解讀出了問題。
2. 易引發自卑的童年經驗
個體心理學認為經驗本身無法決定成敗。我們並不因經曆本身所帶來的衝擊而受傷,而是我們自己賦予經驗的意義決定了我們「受到創傷」。
不過,必須承認的是,某些經歷的確更容易使人們自動陷入「受傷」的感覺中。
五歲前兒童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而牢固的行為模式,能夠開始用他們自己的方式來應對問題和任務,阿德勒將之稱為「生活方式」。他們已經形成了個人最為根深蒂固,也最恆定的概念,知道能對世界和自身期待些什麼。
在這一時期,如果一個孩子存在生理缺陷,那麼他將很容易經受苦楚和陷入對自身缺陷的過度關注中,除非有某位親近之人的引導,否則他們很容易過度重視缺陷,而忽視自身擁有的其他與常人無異甚至優於常人的地方。
第二種情況就是被溺愛。這令他們認為自己的意願就是金科玉律,當他不再是眾人關注的焦點,其他人不再優先照顧他們的感受時,巨大的失落感會讓他感覺遭到了全世界的背叛。
被寵溺的人長大後可能戴上冠冕堂皇的良善面具,或者變得非常「可愛」,卻只是為了伺機左右他人,而不是與人平等協作。
第三種容易帶來錯誤觀念的童年經歷就是被忽視,這樣的兒童無從得知愛與合作為何物。他們總會高估困難的程度,同時低估自己獲得他人幫助與善意的能力。
3. 家庭的影響
作為父母,最重要的職責便是讓孩子在生命之初便體會到信任「他人」的價值。
(1)母親
從出生的那刻起,在若干個月裡,母親都扮演著嬰兒生命中最重要的角色,他們幾乎完全依賴母親。
這是他們一生中合作能力第一次得到發展,母親是他們最早面對的「他人」,是他們在自身以外第一次關注「別人」。
母親如何與之相處,滿足孩子的需求,讓他們感受到愛與信任至為重要。為母之道並沒有特別的訣竅可言,一切都來自興趣與練習。
值得一提的是,讓母親能有更放鬆的心情去照顧孩子,也與社會是否給予母親地位以足夠的尊重有關。
一位對自己的角色感到不滿的女性,其生活目標會專注於爭取個人的優越,而照顧孩子顯然需要花費她不少的時間和精力,這樣孩子就很容易被視作累贅或麻煩而被草草應付。
(2) 父親
作為被嬰兒信任的第一個人,母親需要在得到信任後,將孩子的興趣擴展到包括父親在內的其他人身上。否則孩子就會過度緊張與母親之間的聯繫,認為母親是自己一個人的,對於他今後發展社會興趣會有阻礙。
父親需要注意的是,家庭中並不需要的一個權威的存在。父親只要證明自己是妻子的好伴侶、孩子的好夥伴和社會的好成員就可以了。即便父親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也應當明白這是家庭勞動分工的結果,避免自己成為家庭的「給予者」,而其他成員被動成為「接受者」。尤其是不應讓妻子陷入「害怕自己處於劣勢後而被操控」的擔憂中。
(3) 父母關係
如果父母的婚姻不愉快,孩子就會危機重重。兒童最初看到的他人合作就是父母間的合作,如果他們本身的合作就很薄弱,自然很難指望他們教會孩子如何合作。如果孩子看見父母之間的分歧,他們也會很熟練地利用這些分歧挑起父母間的爭奪。
但如果父母之間過於卿卿我我,孩子有時也會覺得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脅,並開始在父母間挑起矛盾。
假使父母在各自專業領域內非常成功,也不應在家庭中過多渲染,否則孩子會覺得他們永遠無法取得可與之相媲美的成就,他們將變得怯懦,對生活缺乏興趣。
(4) 家庭順位
所有
長子女
都有過一段獨生子女時光,直到第二個孩子出生,他們不得不面對突然改變的全新生活環境。喪失地位的經歷會促使他們成年後具有保守主義傾向,為自己打造穩固、良好的地位。他們可能會利用權力,過分誇大規則和法律的重要性。
次子女
一般天生就比老大更適應合作,但自始至終,在他們前面都有一個領跑者。他們即便長大成人,離開家庭圈子後,也多半仍會善於利用某個領先者——挑選一個較有優勢的人來與自己比較,然後努力試圖超越他。
幼子女
往往是家裡永遠的寶貝,由於有太多的競爭對手,他們卻往往受了太多的刺激,發展得特別好,比其他孩子進步都快。
最小的孩子往往成為家庭支柱的現象因此並不少見,但老小卻是除了長子女以外,問題兒童的第二高發群體,原因多出自整個家族對其的縱容、寵溺。而且老小也常常受困於嚴重的自卑感,因為身邊的每個人都比他們更大、更強壯、更有經驗。
獨生子女
則很容易被母親嬌慣,從而與父親產生競爭感。他們都想超越父親,也都很享受與年長者的相處。
4. 學校的影響
關於學校,與教授知識和謀生手段相比,我們更需要的是能引導孩子們為人類造福的教師。
孩子在進入學校之前,可能已經在家庭生活中受到挫折,當他們第一次跨入校園,則面臨的是一次社會生活的新考驗。這是一次在成長過程中會暴露所有弱點的考驗,他們必須在較以前更為廣闊的領域與他人展開合作。
教師的影響不容忽視,他們的作用與母親類似——在新的環境中與孩子建立起紐帶,贏取他們的關注和信任,進而幫助他們適應新環境。
很多時候,孩子自小累積的問題都是反映在課堂表現上:成績差、不守紀律、頑皮搗蛋……
教師卻只是針對這些表面現象給予批評、懲罰或者治標不治本的「鼓勵」。最終,讓孩子們體會到自身價值的不是學校班級,而是問題少年組織。
現行體系下,學校的另一問題是更強化學生之間的「競爭」意識而非「合作」意識,不管孩子們在競爭中處於領先還是落後地位,這都會讓他們過度關注自身而枉顧他人。
而學校的評判體系也容易讓孩子們走入自我設限的困境。如果他們知道自己的IQ測試分數低,可能就會喪失希望,認為自己與成功無緣。
而我們在教育中本應該做的是盡力增強孩子們的自信和學習興趣,破除生活中他們給自己的能力加上的重重限制。對於遭遇生理缺陷的兒童,尤其要讓他們知道,他們的智力或性格不會因此也存在缺陷。
5. 自卑感與優越感
孩子在上述的各種困境中很容易引導自己錯誤地解讀了經歷的意義,從而產生自己不好、不行、不被需要、不被愛的認知,並因此引發自卑。
沒有人能長期忍受自卑感,這種被壓抑的感覺會迫使他們採取某些行動。
這時候,他們往往不去真正克服困難,而很容易因便捷選擇一些直接「凌駕於困難之上」的途徑,力圖說服甚至強迫自己憑空產生優越感。
例如他們感到自己軟弱,就不是去鍛鍊自己去變得強壯有力,而是創造出一些令自己感覺強壯的情境。比如上班時感覺應付工作很困難,下班後就在家裡成為一個暴君,以此來確認自己很重要。
然而無論他們怎麼欺騙自己,都不能真正消除自卑感,生活仍舊是老樣子。像這樣,在個人的心理假面下,永遠存著這麼一股自卑暗流的情況,就可以稱之為「自卑情結」了。
這就是我們常說「過度的自負往往就是自卑」的道理,伴隨自卑出現的,常常就是人們為了「解決」自卑而爭取優越感的補償性舉動,它們並不真正解決問題,卻令人說著早被看穿的謊言,徒增尷尬。
作者提出自卑本是促使人進步的動力。因為自卑會催生人制定發展自我的「優越目標」,如果一個人確定了自己的優越目標,他的生活方式將不再有偏差,一切行動都將切合這一目標。
而讓我們得不到發展,甚至更深地受困於自卑的,是我們對優越的解讀出現了偏差。這讓我們無法直面真實的生活問題,轉而忙於與虛幻的影子戰鬥,並以此來肯定自己的力量,從而獲得微弱飄搖的些許自我安慰。
6. 推斷自卑情結來源的兩種途徑
(1) 早期記憶
詢問人們他們記憶中自己人生最早的畫面是什麼,有助於幫助我們發現他們自卑感的來源。
在這裡必須重申的是,經驗本身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是如何看待它們的。
要了解個體理解生命的特有方法始於何時,以及要揭示他們是在怎樣的環境中形成對生命的態度的,早期童年記憶格外有用。
而之所以強調最初記憶,則因為記憶的特殊性在於每一件被記下的事情,被還原出來時,往往都經過了意識的篩選,經歷的真假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它體現了我們賦予這經歷的意義是怎樣的,它體現了個人的判斷。
而最初的記憶則存儲了個人對於自我及環境的最初基本判斷,也是個體自覺的起點,直至這個時候,人們才開始書寫自己的人生傳記。
在這些「最初記憶」中,我們能夠發現許多事情:一個人在兒童時期是被溺愛還是被漠視?他接受到多少關於與他人合作的訓練?他最喜歡與什麼樣的人合作?他遭遇了怎樣的難題,又是如何應對的?
解讀的方式則因人而異,試看以下案例:
客戶:當我三歲時候,我的父親……
阿德勒:父親在一開始就出現了,我們可以假設,相較於母親,這個女孩對父親的興趣更大。
在最初的生涯裡,孩子總是與母親最親近,而對父親的興趣通常出現在成長的第二階段,如果對父親的興趣過早出現,則說明母親令她失望。由此可以推斷,或許有更小的孩子出生了,奪取了母親的注意力。
如果在接下來的敘述中能找到一個弟弟或妹妹,那麼我們的推斷就是正確的。
客戶:父親給我們買了一對小馬。
阿德勒:家裡不止一個孩子!讓我們繼續聽下去。
客戶:他拉著它們的韁繩,把它們牽進屋子裡,我的姐姐,她比我大三歲……
阿德勒:我們得修正之前的推斷了。也許姐姐更得到媽媽的喜愛,這就能解釋為什麼這個女孩會提到父親和作為父親的禮物的兩匹小馬了。
客戶:我姐姐拿起一條韁繩,牽著她的小馬驕傲地走到街上。
阿德勒:這裡,姐姐呈現了一個勝利姿態。
客戶:我自己的小馬緊跟著她的小馬,走得太快了,我幾乎跟不上。我被拖倒了,摔了個狗啃泥。
阿德勒:熱切的期待,卻得到了個恥辱的結果。姐姐贏了,她佔據了上風。
客戶:雖然後來我比姐姐騎馬騎得好多了,但這絲毫不能減少當時的失望感。
阿德勒:到這裡,我們所有的假設都得到了證實。我們能夠看到姐妹間存在著競爭,年幼的那個總是覺得:「我總是落在後面,這不行,我得趕上去,超過其他人。」這名女孩的記憶強化了她的態度,它在對著她低語:「如果有任何人比我優秀,那我就會遇到危險。我必須永遠是第一。」
(2)夢境
要解析夢境,阿德勒認為我們要現有這樣的意識:認識到性格是具有一慣性的,以及個體的思想、言辭、行為所具有的統一性。
他認為夢境是對生活方式的強化。如果我們的生活中沒有緊張感,並且確定已經為我們的問題找到了解決方案,那麼我們的睡眠就不會受到幹擾。夢也是一種對於平靜睡眠的幹擾。
只有在不能確定問題的解決方法時,現實壓力就會延及睡眠,一直提醒我們所面臨的的困難和必須要解決的問題,所以我們才會做夢。
因此,夢的意義就在於為個人的生活方式提供防護,以此對抗常規認知的壓力。所以,如果個體正面臨著一個他不願利用常識來解決的問題,那麼他就會藉助於夢所喚起的感覺來肯定自己的態度。
同樣的道理,在夢的組織構建過程中,我們所選擇的素材也都是能鞏固我們的生活方式,並在面對特定問題時揭示出我們的生活方式會選擇的道路。就這樣,夢境事件的選擇,本身就喻示出了個人心中處事的方式和傾向。
案例:常見的夢境分析
① 飛翔的夢
它們常常給人留下一種輕快的心情,讓人充滿勇氣,帶人們走出沉鬱,變得激昂。在它們所描繪的場景中,困難被克服,優越感來得輕而易舉。這類夢中都包含了一個問題和一個答案。問題是:「我該繼續還是停下來?」答案是:「前面一馬平川,沒有任何阻礙。」
② 跌落的夢
很少有人沒做過跌落一類的夢。這很值得注意。它所體現的是更趨於自我保護的心態,比起努力克服困難來,更加害怕失敗。就像我們常教小孩子:「不要爬那麼高!」、「離火遠一點!」這是一種警告和預防,這些警告務求讓人遠離危險,但也可能讓人變成懦夫。
③ 考試的夢
年紀很大的人也會做考試的夢,甚至有人會夢到多年前早就成功通關的科目。對一些人來說,這個夢的含義是:「你還沒有準備好面對即將來臨的問題。」而對另一些人來說,含義卻是:「你以前已經通過了這個考試,所以現在也一樣能考過。」
④ 不能動彈或趕不上火車的夢
人如果一再夢到自己不能動彈或是趕不上火車,其中的含義通常都是:「如果不用自己出手問題就能消失,那我會很高興的。我一定要繞個彎,一定要多遲到一會兒,這樣就不用面對這個麻煩了。」
二、 自卑情結出現的情境
1. 青春期
青春期讓成長中的孩子面對新環境和新挑戰,以前生活方式中未能發現的錯誤可能也在這一時期露頭。隨著青春期的到來,這些錯誤越來越大,無法再被忽視了。
許多青春期行為都出自展現獨立性、與成人平等,以及成就男性或女性氣質的渴望。這一行為的走向取決於孩子對所謂「長大」的理解。
青春期的孩子常被賦予更多的自由和獨立,父母覺得不再有權時刻監督他們。如果父母還想要繼續像以前一樣盯著他們,他們就會盡力逃脫控制。
父母越是想證明他們還是小孩,孩子就會越激烈地反抗以證明恰恰相反,這就是典型的「青春期叛逆」場景。而青春期的所有危機感都會來自於對人生三大任務的準備不足。
被溺愛的孩子長大後發現自己已不再是世界的中心,溫室外面的氣候過於苦寒;
一些人會出現想要停留在孩提時代的傾向,甚至模仿嬰兒咿咿呀呀說話,喜歡和比自己年幼的孩子玩耍等等;
但大多數孩子會嘗試以成人的姿態行動:肆意揮霍、四處調情、拈花惹草……;
也有的孩子出現小偷小摸等犯罪傾向,因為犯罪是逃離人生問題的捷徑,尤其是在謀生方面。
到了這一時期,獨自面對世界的壓力開始顯現,童年生活方式中便已存在的毛病開始顯露出它的獠牙。
青春期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孩子們開始對異性產生朦朧的情愫以及對性的好奇也在此時期萌生。
父母對此要有一定的把握,簡單清晰地回答孩子他們想知道的就好,不用過於熱情地向他們灌輸不必要也不恰當的性知識。
如果孩子學會將自己看作社會成員中平等的一分子,明白自己貢獻社群的責任,特別是學會將異性視為平等的同伴,青春期會給予他們發揮創造力的機會,他們將能夠獨立自主地尋找解決成年生活問題的答案。
2. 犯罪
從個體心理學去分析,犯罪分子都在處理人生問題上遭遇了失敗,他們的失敗也幾乎毫無二致——他們都對社會失去了興趣,對人類夥伴的命運毫不關心。
我們都想要克服困難,我們都在追求達到一個能讓我們感到強壯、優越、圓滿的目標。而犯罪分子表現出的行為和態度中,最明顯的就是努力去佔領優勢地位,去解決問題,去克服困難。但他們之所以是犯罪分子,不是因為追求本身,而是追求的途徑出了問題。
正如前文所言,我們的環境和遺傳都沒有決定性因素,決定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是他們的解讀出了偏差,這就是為什麼相同環境,甚至是一個家庭內長大的孩子,有人成為鄰裡皆知的善人,有人卻作惡多端。
但是即便是同一個家庭環境,不同細節的差別也確實容易使人的認知與理解出現偏差,我們改造罪犯的唯一方法,就是研究他們童年時期的遭遇,找出是什麼事情在最初阻礙了他們學會與人合作。
阿德勒認為所有犯罪分子都是膽小鬼,他們逃避那些自己無法解決的問題,企圖通過走捷徑克服眼前的困難,追求虛構的個人優越目標,以為自己就是英雄,但這是一種常識錯誤。可見,那些廣為流傳的關於犯罪分子的神勇與機智的神話只是皇帝的新衣。
簡而言之,犯罪分子都沒有被正確地撫育成長,並培養起正確的合作精神。他們通常對他人不感興趣,他們的合作止步在一定程度上,當合作精神消耗殆盡,他們就去犯罪了。
要改造他們,只能是向他們證明,他仍然具備合作的能力,並向他指出在估量生命意義時他所犯的錯誤。一般情況下,還需要回溯過往,找到他幼年時期已形成的誤解,才能說服他。
3. 工作
社會生活中,經常有人誇大對工作的投入程度,以迴避愛情和婚姻問題。也有人逃避工作、漫不經心或是懶惰而無法好好工作。
這都是他們對自己人生意義的解讀和分配出現了問題。有些人可以選擇任何職業,但仍然難以滿足,他們缺乏的不是職業,而是能保證其優越性的捷徑;有些人不願成為領頭羊,他的主要興趣是找一位領袖去仰望,找到一個可以追隨的人。
而無論是對待不清楚自己想做什麼的人,還是存在上述種種問題的人的擇業,應該對他們的最初記憶小心對待。
如果在最初記憶中,發現兒童有視覺上的興趣,可以判斷他們更適合從事視覺型職業;如果是提到印象中有人跟他們說話,提到風的聲音或者叮叮噹噹的鈴聲,可以確認他們是屬於聽覺系孩子,可能更適合於音樂相關的專業;在一些回憶中,還會看到人們對動作的印象,這是一些需要活躍程度更高的行動的人,也許他們會對人力或是旅行方面的工作感興趣。
在此,阿德勒也給我們提供了幾種他所觀察到的影響兒童長大後擇業的因素:
① 兒童期如果猝不及防地遭遇病痛或死亡問題,他們會對這類問題持有強烈的興趣,他們長大後會想要當醫生、護士或藥劑師。與死神擦肩而過的經驗,有時候卻會樹立孩子們用藝術或文學創作超越死亡的雄心,或讓他們成為虔誠的宗教信徒。
② 兒童最常見的一種追求是要超越其他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親。例如父親當警察的,孩子常想要成為律師或法官;母親是教師的,孩子就想成為大學教授等等。
③ 如果家裡將錢看得太重,孩子就可能只憑收入高低來判斷工作價值。如此,就算拜金之下還殘存有一絲社會興趣,他們的行為對人類也不會有太多貢獻。
4. 個體和社會
最古老的人類追求就是與人結伴。也恰如宗教一直要求信眾的一項重要責任——「愛你的鄰居」,都是要增進我們對人類夥伴的興趣。
有些人卻不,他們追逐個人利益,尋求個人的優越感,他們給生活賦予私人意義,只為自己而活。這是與他人建立聯結的失敗形態。
他們缺乏對他人的興趣,在人群中將自己孤立。而最嚴重的孤立可能就體現為精神病。有兩種精神病患者的隔閡表現得尤其明顯:妄想症患者指責一切人,憂鬱症患者則指責自己,他們會說:「是我毀了整個家庭」或者「我一分錢都沒了,我的孩子只能餓死。」雖然他們指責的是自身,但目睹他們表演的卻是他人,他們其實是在指責他人。而造成他們毛病的真正原因是缺乏合作意識,阿德勒的診治方案所做的努力也都是要增加病人的社會興趣。
阿德勒表示,如果人們在兒童時期就從父母那裡看到彼此及家庭以外的和睦相處,他們就更容易在家庭內外找到能信賴自己也值得自己信賴的夥伴和朋友,在校園中也會成長為人類群體中的平等一員。
他們會發自內心地認識到,這是一個由我去工作、去推進的世界,如果一個人能用這樣正確的方式去面對自己的職責,他就為社會進步做出了貢獻,盡到了自己的責任。
5. 愛情和婚姻
阿德勒認為:愛情,以及它所在婚姻中的圓滿,是對異性伴侶最親密的奉獻,具體表現為生理上的吸引、相濡以沫的陪伴,以及生兒育女的共同願望。
他認為愛情並不是一些心理學家所聲稱的「純粹天生的機能」。當人類從原始、毫無限制的自由態進入人群,進入社會,就放棄了許多「自由」,發展到現今,我們為了文質彬彬,還學會了讓自己整潔體面,追求生活的精緻與品位,來適應社會共同文化。
如果從這一角度看待愛情和婚姻問題,就會再度發現,這裡面必定始終包含集體的利益、人類的利益。
很多愛情有婚姻問題,都源於我們面對成年生活中的每次危機都會採用過往的經驗,我們的反應始終遵照著自己的生活方式。人們將以何種態度對待愛情問題,其實在五六歲時就已經成型了。
而孩子對婚姻的早期印象是來自父母的,如果家庭破裂,父母自己都無法合作,當然也沒法好好培養孩子的自我意識。
但是正如我們所說,決定一個人的並不是他所處的環境,而是他對自身處境的解讀。有部分人,也許他們和父母一起的家庭生活體驗並不愉快,但這只會激勵他們在自己的家庭中做得更好。
值得注意的是,阿德勒提醒我們,婚姻不是一場「從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的童話故事,如果人們給自己的責任設定時限,或是將婚姻視為一場考驗,也不可能在愛情中達成真正的親密和赤誠。如果一個男人或一個女人始終保留退路,也就不會全身心地投入到責任中去。
三、 超越自卑的原則
1. 尋找真正的生命意義
有多少種人類,就會有多少種他們解讀出的生命的意義。然而真正的生命意義絕不是完全個人化的,對他人無所裨益的。
所有真正的「生命的意義」都有一個共同標誌,那就是它們都具有普遍意義——能夠為眾人所分享,為他人所接受。它可以成為解決他人問題的一種樣本,它將個人意義建立在對他人生命的貢獻之上,一想到我所做的一切於他人有益,我就真的很難再自卑下去。
2. 學會合作
面對人生的三大任務:職業、社會和性,我們都需要與其他人類進行合作,才能更好地完成它們。學習合作本應是兒童時期要做的事,但我們不能因年幼時錯過的,就來認定自己的一生不可再更改,我們再也學不會如何與人合作了——並不是這樣!
如果過往的經歷,為我們總結的慣用經驗是錯誤的合作方式,或者是根本無法與人合作的方式,在我們意識到這一點的時候,我們就能看清自己曾經是如何解讀它們,並將之化為經驗的。
那麼我們也可以回到經曆本身,重新從中提取經驗和解讀,改變現有的處事模式,學會與人恰當合作,從而將自己拖出自卑的叢林,實現更美好的人生。
結 語
在生活裡,每個人幾乎都有機會認識到存在於自己身上的自卑感,或多,或少,它在你的一生裡總有出場機會。
自卑感本是個人趨向優越的原動力,卻常常因為我們對它的不同解讀而給生活帶來麻煩和桎梏。追尋自己自卑的本源,發現造成自己誤讀的影響因素,並修正自己對它們的看法,放下自卑。
生活本身不足以使人自卑,令人低著頭無法前行的,是自己畫地為牢。擦掉自己設下的圈套,抬頭看看敞亮的天空,這個世界上,還有許多比自卑更重要的事等著你去做。
是要化自卑腐朽為神奇還是在自卑的路上走到黑,也得看自己有沒有遇到點化,而今你遇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