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工避免不了要租房,但是租房的時候一定要籤合同,同時遵守合同條款的約定,自己違約了,那就必須承擔違約責任。鄭州的蘇先生找到記者說,他被中介趕出來了,房門被撬了,房間裡的東西被洗劫一空,就剩一個盆。蘇先生認為,中介就是強盜行為。
蘇先說,今年3月份,他通過房產中介在某小區租了一間房,當時是押一付三。前幾天家裡有事兒,他給中介人員說要退租,中介不同意。結果他前天晚上下班回家,發現房門敞開著,房間裡什麼東西都沒有了,所有私人物品被被洗劫一空,錢包和銀行卡都拿走了,後來聽說都被中介拿走了。
住的地方門被撬開,東西被搬空,蘇先生十分氣憤,認為中介是強盜行為。記者陪同蘇先生來到了房屋中介了解一下到底什麼情況。蘇先生質問工作人員:「撬我房門,搬我東西,你們就是強盜啊!」工作人員沒有過多解釋,讓蘇先生去拿東西,都在辦公室擱著的。工作人員轉身要離開,被蘇先生拽住了。工作人員說:「誰跟你籤的合同,你找誰去?」蘇先生一直追問工作人員為什麼要撬他房門,搬他東西。工作人員說,已經讓蘇先生多住了幾天,蘇先生自己不識趣。
蘇先生說,當時籤合同的時候,說的是如果要退租,提前一個月給中介說,他們可以轉租,押金也會退。5月23日,中介給他打第一個電話的時候,他就明確告知,家裡有事房子不租了,結果直接被趕出來了。工作人員說,蘇先生應該5月24日交房租,然後蘇先生就跟房管說了一下他不住了,這個時候已經晚了,已經是違法合同規定了。
合同籤的是一年,並且沒有提前一個月告知中介要退租,這事確實是蘇先生先違約了,但是中介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把門打開,把東西都搬走,這樣的處理方式也欠妥。蘇先生在清點東西的時候發現錢包沒了,不過虛驚一場,最後在床單裡找到了。
在記者的調解下,工作人員同意蘇先生先把東西擱在辦公室一兩天,蘇先生找到房子後搬走。小編也提醒,籤合同就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籤合同的時候要看清楚條款,同事遵守合同上的約定,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