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中紀委領導」遼寧男子詐騙一房地產老闆240萬元!獲刑十四年

2020-10-06 互聯文學

遼寧瀋陽男子楊某雖然只有高中文化,也沒有正當職業。卻常年居住在喜來登酒店內,很有派頭。楊某還經常對外自稱是「中紀委東四省預防犯罪工作組」的領導。這騙得了遼寧撫順房地產老闆張某的信任。適逢張某和另一家企業有民事訴訟糾紛,楊某自稱可以疏通關係幫忙「打點」,先後多次詐騙張某240萬元。此外,楊某還使用偽造的身份證件,在已婚情況下又和年輕女子結婚。2020年10月從法院獲悉,楊某因詐騙罪、重婚罪等數罪併罰,被判刑十四年。

1968年出生的楊某是遼寧瀋陽人。高中文化,無業。

雖無正當職業,但楊某卻把自己包裝成了一個「神秘領導」。在其手中,有偽造的「中國預防犯罪調查東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聘書,中國預防犯罪調查東北工作委員會黨組書記的名片,還有偽造的武警警官證等物品。

多名認識楊某的人說,楊某平時常年住在一家五星級大酒店裡,派頭很大,其經常向他人自稱是「中紀委領導」。其身邊人都喊他「楊主任」。

遼寧撫順一家地產公司老闆張某就相信了楊某的身份。他說,自己經營的某大廈和一家連鎖電器銷售商因為房屋租賃的問題產生糾紛,朋友稱他認識一個叫楊某的人很厲害,便帶其去找楊某,讓楊某幫助解決糾紛。此後又有朋友找張某,讓他幫忙把某煤礦所屬權爭回來。兩件事並在一起,張某找上了楊某。

在瀋陽喜來登酒店26樓一間貴賓室,張某等人與楊某見面。楊某說自己是中紀委東四省預防犯罪工作組組長、黨組書記,辦過很多大案,他讓張某看了工作證件和單位公章,張某就相信了他的身份。張某說明來意後,楊某一口答應,說年底就能幫助要回來9000萬元,但要給他600萬元好處費,並讓張某給他拿錢辦事。楊某還聲稱,只要他一批示就可以勝訴。

張某說,自己曾先後四次給楊某送過現金。還以銀行轉帳的方式給楊某匯過三次款,共計240萬元人民幣。可是委託楊某辦的事遲遲沒成,張某去找楊某詢問事情辦得怎麼樣了,楊某一開始讓他耐心等待,後來打電話就不接了。張某報了警。楊某則招來一輛二手奧迪A8轎車,頂帳給張某。後來張某才知道,這是一輛走私二手車,手續不全,而且還曾經出過大事故,是楊某以60萬元價格買下來的。


案發後,楊某被警方抓獲。其聲稱自己只受了張某50萬元律師費,另外160萬元涉案金額都是張某委託他買奧迪車的。警方同時查明:楊某於2006年在持有戶籍地為遼寧省撫順市的居民身份證的情況下,又將戶籍地為湖北省鹹寧市的居民身份證,用於婚姻登記及多次辦理護照、港澳通行證並使用。楊某還在2006年6月20日,使用戶籍地為湖北省鹹寧市的虛假身份證與女子王某辦理結婚登記。2008年9月27日,在未與王某離婚的情況下,又使用戶籍地為遼寧省撫順市的身份證與女子劉某辦理結婚登記。而所謂的「中國預防犯罪調查東北工作委員會」這個機構根本不存在。

撫順法院審理此案認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公民私有合法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又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虛假身份證件,情節嚴重;且有配偶與他人結婚,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使用虛假身份證件罪及重婚罪,依法應數罪併罰。近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02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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