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確立了五弦的絕對音高后,就可以此為基準,根據各弦的相對音高調準其它六弦。前文已經說明,古琴既可以按純律定弦,也可以按五度相生律定弦,而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按五度相生律定弦的。下面就分別以兩種律制的定音調弦方法作對比敘述。
很多教材中都提到,古琴定音調弦可以有散音法、按音法和泛音法以及散按結合法、散按泛結合法等多種。然而對於大多數業餘琴友來說,散音法基於對音程關係的聽辨能力,按音法基於對按弦取音位置的準確性,皆不易準確掌握;最準確而又易於掌握的方法還是泛音法,即便觸弦取音的位置略有偏差,仍能發出準確的泛音。因此這裡僅以泛音法作講述,至於散音法、按音法等,可以作為泛音法定弦後的校驗方法,本文不作贅述。
(1)純律定弦法(一般很少採用)
定弦步驟如下(以下徽位均指泛音):
①定五弦:通過定音器或校音器定五弦為標準音
②定七弦:五弦四徽 → 七弦五徽
③定六弦:五弦二徽 → 六弦三徽
④定四弦:六弦五徽 → 四弦四徽
⑤定三弦:六弦七徽 → 三弦五徽 或:六弦四徽 → 三弦二徽
⑥定二弦:五弦七徽 → 二弦五徽 或:五弦四徽 → 二弦二徽
⑦定一弦:四弦七徽 → 一弦五徽 或:四弦四徽 → 一弦二徽(至此步驟定弦完畢)
⑧校一三弦:一弦四徽 → 三弦五徽(校驗)
⑨校二三五弦:二弦二徽 → 三弦三徽 → 五弦四徽(校驗)
純律定弦完畢後,在彈奏時可以發現,除了純四度、純五度這樣的和諧音程外,還存在一些特殊的音程和音差。例如一四弦、二五弦、三六弦之間的散音音程均為純五度,而四七弦之間為窄五度,比純五度「窄」22個音分,這個22音分的音差稱為普通音差。再如一三弦、四六弦、五七弦之間的散音音程均為純四度,而二四弦之間為寬四度,比純四度「寬」一個普通音差。
在泛音中同樣存在類似的音差。如四弦五徽(九徽)泛音比七弦七徽和二弦四徽(十徽)泛音高一個普通音差;四弦十二徽(二徽)泛音比二弦十三徽(一徽)泛音高一個普通音差。
(2)五度相生律定弦法(一般常用此法)
定弦步驟如下(以下徽位均指泛音):
①定五弦:通過定音器或校音器定五弦為標準音
②定七弦:五弦四徽 → 七弦五徽
③定四弦:七弦七徽 → 四弦五徽 或:七弦四徽 → 四弦二徽
④定六弦:四弦四徽 → 六弦五徽
⑤定三弦:六弦七徽 → 三弦五徽 或:六弦四徽 → 三弦二徽
⑥定二弦:五弦七徽 → 二弦五徽 或:五弦四徽 → 二弦二徽
⑦定一弦:四弦七徽 → 一弦五徽 或:四弦四徽 → 一弦二徽(至此步驟定弦完畢)
⑧校一三弦:一弦四徽 → 三弦五徽(校驗)
⑨校二四弦:二弦四徽 → 四弦五徽(校驗)
五度相生律定弦完畢後,可以發現,其各弦散音間完全符合純四度、純五度的和諧音程,但在泛音中,還是存在一些特殊的音差。如三弦的三、六、八、十一徽泛音比五弦的四、十徽泛音低一個普通音差;六弦的三、六、八、十一徽泛音比五弦的二、十二徽泛音低一個普通音差;其實各弦的三、六、八、十一徽泛音均比五度相生律的標準音偏低一個普通音差。
(3)兩種律制定弦的差異
取兩張琴,分別按照上述純律和五度相生律定弦,通過彈奏比較即可發現,純律定弦的琴,其一、三、四、六弦音高均比五度相生律定弦的琴高一個普通音差(22音分),而二、五、七弦的音高在兩種律制定弦的琴上是相同的。
明白了各種律制間差異的原理,就不難理解為何有一些歷代流傳下來古琴譜彈奏起來似乎並不和諧,並不一定是因為傳抄的錯誤,而很可能是遵循不同律制的差異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