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法舍非法就是舍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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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迦牟尼佛常對弟子們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就是把自己所說的法呢,比喻為過河的竹筏,竹筏就是用大的竹竿,把它一根一根並排紮起來,作為過河用的工具,我們想想,渡過了河,到達了對岸,那就要舍竹筏登岸了。所以說呢,渡河須用筏,到岸不須舟。佛所說的法呢,就像渡河的竹筏一樣,它只是為我們所用的,等到能度眾生脫離苦海,到達涅槃的彼岸,那這個竹筏就要舍掉了,佛法也是要舍的。法尚應舍,何況非法。這裡的非法,我們依照六祖大師的註解,非法者,生天等法。所以非法解釋為世間法。這句經文的意思就是說,佛法尚且要舍,何況世間等法,更要舍了。其實舍法舍非法,就是舍心裡的執著,把對法與非法的執著舍掉,捨得乾乾淨淨,情忘則智圓矣。
摘自宏圓法師《金剛經》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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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藏寺講經堂
願以此功德,莊嚴佛淨土
上報四重恩,下濟三途苦
若有見聞者,悉發菩提心
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