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涉毒惡勢力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 主犯獲死刑

2020-11-06 中國青年網

本文圖片均來自微信公號「四川檢察」

微信公號「四川檢察」11月6日消息,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

「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王濤故意傷害未成年人並致未成年人死亡,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王濤系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並在故意傷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應予嚴懲;王濤雖有親屬代為部分賠償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判對王濤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 建議改判王濤死刑立即執行。檢察院所提抗訴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

王樹江院長宣讀了判決書主要內容,二審判決充分採納了檢察院抗訴意見及馮鍵檢察長二審出庭意見,改判被告人王濤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宣判後,按法定程序報請最高法核准。

【案情簡介】

該案中,以王濤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長期在攀枝花市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並控制利用未成年人安某甲、安某乙作為犯罪工具,強迫其吸毒、販毒並肆意加以殘害,最終導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一名未成年人全身多處受傷。該組織半公開地販毒,長期對所控制的未成年人實施毆打、虐待等違法犯罪行為,造成社區居民心理恐慌,甚至因害怕遭到報復打擊而不敢舉報, 嚴重擾亂了當地社會生活秩序。一審宣判後,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王濤等三名被告人提出上訴。

二審期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成立了由馮鍵檢察長任主辦檢察官的辦案組,針對抗訴理由和上訴理由等案件焦點問題展開調查核實。辦案組調閱大量涉案資料,補充調取和完善多組證據;查看案發現場,覆核重點證人並發現新線索,開展周邊走訪調查,固定關鍵證人證言,夯實該案二審支持抗訴的證據基礎。馮鍵檢察長親歷案件辦理的各個環節——部署辦案進程、查閱卷宗、提訊被告人、組織討論案情、聽取辯護人意見,以理性、平和、嚴謹的態度確保案件辦理在實體和程序上都公正。

經審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決定支持抗訴。2020年8月27日,馮鍵檢察長出席二審法庭,並代表檢察機關發表了支持抗訴意見和出庭意見。

檢察長作為檢察官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是檢察機關鞏固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的具體體現,在四川省已經成為新常態。

由省級檢察院檢察長辦理這起涉毒、涉未成年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作用和意義:

一是展現對毒品犯罪始終保持依法嚴打的高壓態勢。習總書記強調,「禁毒工作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毒品一日不除,禁毒鬥爭就一日不能鬆懈。」毒品犯罪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一起案件往往就在一個地區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辦理本案,就是要體現四川檢察機關立足檢察職能,依法打擊毒品犯罪、開展禁毒鬥爭的決心。

二是彰顯對黑惡勢力犯罪堅決依法從嚴懲處的檢察擔當。2018年以來,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把檢察長帶頭辦理重大黑惡案件作為剛性要求,全省三級檢察院檢察長累計出庭200件次。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收官之年,檢察機關更要打好出庭指控這場「硬仗」。王濤作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決不能姑息縱容,檢察機關必須堅決亮劍,剷除毒瘤。

三是體現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的檢察溫暖。當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高發頻發,廣大人民群眾對此高度關切。本案的兩名未成年人,在毒品犯罪分子追求販毒暴利過程中,被控制、利用和殘害,結局慘痛。要通過辦理此案,正告那些潛在的違法犯罪者,莫向未成年人伸手作惡,伸手必嚴懲、作惡必重判。

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市政協副主席,法院、檢察院的相關同志旁聽宣判。

來源:四川檢察

相關焦點

  • 攀枝花涉毒惡勢力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獲死刑
    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
  • 四川攀枝花惡勢力故意傷害致未成年人死亡案宣判 主犯死刑
    【四川攀枝花惡勢力故意傷害致未成年人死亡案宣判 主犯死刑】攀枝花惡勢力故意傷害致死案主犯被判死刑 據「四川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二審改判被告人王濤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其餘三名被告人五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 攀枝花惡勢力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獲死刑
    四川檢察消息,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王濤故意傷害未成年人並致未成年人死亡,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王濤系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並在故意傷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應予嚴懲;王濤雖有親屬代為部分賠償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判對王濤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建議改判王濤死刑立即執行。檢察院所提抗訴意見成立,本院予以採納。」
  • 攀枝花涉毒惡勢力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獲死刑
    四川在線記者 任鴻 張庭銘11月6日,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王濤故意傷害未成年人並致未成年人死亡,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王濤系惡勢力犯罪集團首要分子,並在故意傷害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應予嚴懲;王濤雖有親屬代為部分賠償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原判對王濤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建議改判王濤死刑立即執行
  • 四川一涉毒惡勢力集團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 主犯死刑
    據「四川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
  • 主犯死刑!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
    11月5日下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王濤等故意傷害、販賣毒品、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進行公開宣判在故意傷害共同犯罪中,王濤、龍誠直接對被害人安爾古實施毆打,均系主犯,但龍誠的地位、作用相對較小,米小華系從犯,對米小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在販賣毒品共同犯罪中,王濤購買毒品並僱傭龍誠、王湘耀為其販賣毒品,系主犯,米小華保管毒資,龍誠、王湘耀受僱販賣毒品,三人均系從犯,對從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在容留他人吸毒共同犯罪中,吸毒場所系王濤租賃,王濤系主犯,米小華系從犯,對米小華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 毆打逼迫1名未成年人吸毒致死 攀枝花毒惡勢力主犯獲死刑
    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
  • 四川一起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宣判,主犯獲死刑
    據「四川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1月5日下午,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對王濤等故意傷害、販賣毒品、強迫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進行公開宣判。判處王濤死刑,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他三名被告人分別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四川高院審理查明:2017年11月底至2019年1月,以王濤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暴力、威脅、強迫吸毒等方式,控制未成年胞兄弟安某甲、安某乙作為犯罪工具,長期實施販賣毒品、強迫他人吸毒等違法活動,獲取非法利益,並將安某甲毆打致死,在當地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 四川大法官、大檢察官同庭辦理一起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供圖中新網成都8月27日電 (記者 安源)記者27日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於今日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審被告人王濤等人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抗訴、上訴一案。
  • 主犯獲死刑!
    晉城政法11月5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王濤等4人涉毒惡勢力犯罪集團故意傷害致死未成年人案公開宣判。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席法庭。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
  • 青海公審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主犯判死刑
    央廣網西寧12月25日消息(記者張雷 通訊員王一婷 李灝)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12月22日至23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王某秀、賀某福等21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被告人王某秀一審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該案也是青海首起涉惡主犯被判處死刑的案件。
  • 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主犯被判死緩
    新華社瀋陽9月23日電(記者範春生)全國掃黑辦、最高人民法院掛牌督辦的遼寧東港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近日在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主犯於剛構成尋釁滋事、開設賭場等七宗罪,數罪併罰並結合前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
  • 政法 | 涉毒、涉惡並致未成年人死亡…四川大法官大檢察官同庭審理這起重大案件!
    強迫未成年人吸毒、販毒,並導致其中一名未成年人死亡——8月27日,省法院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一起社會影響極為惡劣的涉毒、涉惡勢力集團犯罪案公開開庭進行二審。省法院院長、二級大法官王樹江擔任審判長,省檢察院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馮鍵代表檢察機關出庭支持抗訴。
  • 主犯獲死刑!桂林24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宣判
    2020年7月29日上午,廣西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李興勇等24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該案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桂林市首例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主犯被判處死刑的涉黑案件。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潘凌宇擔任審判長審理此案。
  • 死刑!侵害未成年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主犯一審獲判
    8月7日,由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米賢良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獲判,被告人米賢良犯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強制猥褻、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淫亂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
  • 遼寧丹東於剛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中新網瀋陽10月29日電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29日發布消息,依法對全國掃黑辦、最高法院掛牌督辦的於剛等15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了解,今年9月12日,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於剛等15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判決,主犯於剛犯尋釁滋事罪等7項罪名,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與前罪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47萬元,其餘1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等刑罰。宣判後,部分被告人向遼寧高院提起上訴。
  • 死刑!一侵害未成年人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主犯一審獲判
    8月7日,由廣東省江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米賢良等14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獲判,被告人米賢良犯強姦罪、組織、強迫賣淫罪、強制猥褻、侮辱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聚眾淫亂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
  • 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梁樹賢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2020年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樹賢、監事梁筱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判處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首犯梁樹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萬元;判處主犯張波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判處主犯梁筱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對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其他人員判處四年六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罰。
  •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 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並處罰金75萬元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
  • 慶陽「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宣判!首犯獲刑十年半
    >8月30日,記者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了解到,8月27日,慶陽市西峰區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了原慶陽市蘭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賢、監事梁某等33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尋釁滋事、強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