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法治社會有些事情可以做有些事情是堅決不可以做的。在農村有很多農民都有一個跟風的現象。大家認為其他人可以做的事情,我就可以做,他做沒有受到處罰,我做也不會受到處罰。但是事實並不是這樣的他做這種事情之所以沒受到處罰。並不是因為他做的事情不犯法。
如果我們跟風去做了就很可能會面臨很嚴重的處罰。咱們下面就說說在農村有哪三件事情不要去做。有農民做過結果卻很不好。遭受了很大的損失,一起來看看吧!
東北農業觀察出品
我們先說說第一件不要去做 事情是什麼?第一件事情就是秸稈禁燒令千萬要遵守。
秸稈禁燒這個問題已經提了好多年了,很多地區的農民也都知道。但是總有一些人認為小範圍的焚燒秸稈你也拿我沒辦法。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
我們這裡我已經有人因為焚燒秸稈了被拘留了,還繳納了高達幾千高達2000元的罰款。所以說焚燒秸稈事情農民以後千萬不要去做了。
第二件事情就是不要對房屋拆遷徵收存在僥倖心理。
在我們周邊、一些地區有農民聽說農村的房子要拆遷了,要徵收了,就開始在自己家的房子周圍大肆的去建設房屋。最終的結果是什麼呢?最終結果就是非法建設的房屋一分錢不補?然後還要自己去花錢僱人拆除,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所以以後我們農民記住千萬不要去非法建設房屋,不要以為你建設房子之後,農村拆遷就會給你錢,這種做法是非常不對的。
第三件事情就是不要去破壞工地,尤其是咱們現在的保護性耕地。
如果有人對耕地造成了破壞使其無法耕種其處罰是非常嚴重的。我們當地就有過這樣的案例,他就是因為在耕地上違法取土,把土賣了一畝地給你幾萬或者是十幾萬,然後就把土賣了。
這個事情引起了很大的關注,最後處理的結果就是:你無論你想什麼辦法,你得把這耕地恢復成可以種植的狀態。最後這個人不但把賣土的錢填進去了,自己還貼了好幾萬塊錢。
恢復耕地的地塊種植的時候也沒有原先的好,因為都是生土。所以種植莊稼也不是那麼好。破壞耕地這也是是國家嚴厲禁止的行為,千萬不要有破壞土壤破壞耕地。挖魚塘這些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其實在農村還有一些還有一些我們司空見慣,但是嚴格來說是違法的行為。有人舉報或者是國家進行查處的話都會遭受非常嚴厲的處罰。
比如說我們去捕鳥捉野雞啊,還有販賣這些捕具的行為其實都是違法的,我們農民要注意儘量不要觸犯法律。我們可以躲過一時不能躲過一世。
大家認為在農村還有哪些行為是司空見慣但其實是違法的行為呢?一起來評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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