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農村,最看重的應該就是人情味了。農民,樸實,樂於助人。在農村,農閒時候家家戶戶都喜歡串門,坐在一塊聊聊家常,若是正好到了飯點兒,那您就走不了了。好吃好喝好招待。若是遇到了難處,也只需要說一聲,左鄰右舍都會力所能及的幫一把忙。
但是這幫忙也是論方式方法,也講究看是什麼事,可不是什麼事都是能幫忙的。有些事,就不能出頭,不然不僅吃力不討好,還容易搞壞一團和氣的鄰裡街坊關係。
首先,就是參與別人的家務事。
聊天嘛,難免聊到一些農村自己家裡的家務事,有人特別喜歡說一些自家人不和諧或者不好的地方,作為傾聽者,我們可以適當安慰或者撫慰,但是一定不能跟著一塊去吐槽,畢竟再怎麼說,人家是一家人,矛盾是暫時的,早晚都會和好的。當和好時候,如果提及了當初你的那些話,心裡會怎麼想都不是滋味。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關於家事,少打聽,如果遇到的非要說幾句的話,安撫為主。
其次,不要隨便給別人介紹對象。
農村人喜歡做媒婆,說媒拉線。媒婆現在也分兩類。一個是專業的公司,專業的媒婆,靠著拉紅線,介紹對象掙錢。還有一種是純屬個人愛好,也可以說就是個熱心人,這也叫業餘媒婆。
這業餘媒婆經常在親友間相互拉紅線,熱心幫人找對象,一旦兩個人談成了自然是對媒人千恩萬謝,可萬一後期這兩個人關係不好了,有矛盾了,這個媒人也就成了第一背包俠了,很容易得罪人的。
最後就是做見證人或者中間人的。
鄰裡或者親朋間,時間久了,肯定在生活中會有一些摩擦和矛盾,這時候就需要有一個人充當中間人協調一下,或者是見證人證明一下事實。
這種情況下一般不要去出頭,這個中間人或者見證人可是一個出力不討好的差事。舉個例子來講吧,就說農村常遇到的土地糾紛,現在土地都確權了,確權證就是最好的說明,上面寫著誰的就是誰的。但是放在以前沒有土地確權證書時候,各說各的道理,即便是最後雙方達成協議了找人做見證,後期若是有人不認帳,或者當年立字據的人不在世了,後代們為了這事重新吵了起來,都會找到當初的那個見證人,這就很難做到不得罪人了。
農村嘛,人情社會,能幫的還是要幫。因為自己難免也會有需要別人拉一把的時候,但是這幾件事不適宜出面露頭,相信你也有過那種吃力不討好的經歷,你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