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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舉辦2020年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培訓班
為進一步規範全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12月15日,蕪湖市舉辦了2020年全市《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工作培訓班,縣(市)區婦計中心分管領導、各級助產機構《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和籤發人員共90餘人參加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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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啟用新版 《出生醫學證明》
本報訊 今年起,由國家衛健委統一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第六版)啟用。目前,我市已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 日前,記者在貴陽市婦幼保健院出生證辦理處看到,一對夫妻為他們的寶寶領到了市婦幼保健院第100張新版的《出生醫學證明》。「希望寶寶以後多拿『100分』,有一個圓圓滿滿的人生。」寶寶的父親羅先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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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陽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徵收工作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城關街道辦事處,縣人民政府各有關工作部門,洽川風景名勝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徵地管理工作,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全省徵地統一年產值及區片綜合地價評價標準的通知》(陝政辦發〔2018〕60號)等法律及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土地徵收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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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市公安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
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直屬及駐漯各單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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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區城管局】《蚌埠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蚌埠市地下管線管理辦法》。,進一步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空間資源,規範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明確地下管線工作範圍和安全運行職責,推動全市地下管線管理規範化、信息化建設,整體提升全市地下管線管理水平。>具體實施蚌埠市住建委和市行政執法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蚌埠市地下管線(綜合管廊)建設管理的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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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關於進一步規範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管理的通知》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制度的通知》(黑政辦發〔2010〕21號)《關於印發<黑龍江省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生活津貼發放辦法>的通知》(黑民福〔2010〕71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動我市養老服務事業發展,完善城鄉老年人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解決我市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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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山區城管局】《蚌埠市城市建築垃圾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隨著我市城市建設的不斷加快,《暫行辦法》難以適應城市發展需要和建築垃圾管理工作的新要求。一是城市建設項目日益增多,城市建築垃圾也在快速增長,但建築垃圾消納場所、綜合利用等設施建設卻未能與城市發展同步。二是裝飾裝修等零星建築垃圾管理薄弱,產生、運輸單位職責不清,汙染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等現象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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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9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發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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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的通知 來源: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 發布時間:2018-01-31 字體:[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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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關於暫停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業務的通知
通知 | 關於暫停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業務的通知 2020-12-14 19:5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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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工程審計監督的通知_蚌埠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3日,市審計局面向全市各級審計機關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生工程審計監督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各級審計機關要提高站位,深刻認識實施民生工程和加強民生工程審計的重大政治意義,自覺增強做好民生工程審計工作的政治責任感、歷史使命感和職業榮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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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關於恢復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業務的通知
通知 | 關於恢復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業務的通知 2020-12-18 19:5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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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光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東光縣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12-18 19: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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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全面落實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
《蚌埠市第三人民醫院全面落實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院屬各科室: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於全面落實規範和加強政府採購管理三年專項行動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財務函〔2020) 633號)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切實加強我院政府釆購管理工作,落實政府採購監管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強化財政支出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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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婦嬰《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變更通知
國婦嬰《出生醫學證明》辦理變更通知 2020-02-13 09:0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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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2019)
浙衛發〔2019〕4號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計生)委(局)、公安局:為進一步規範《出生醫學證明》管理,優化辦證流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5〕96號)精神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關於《出生醫學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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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關於預防接種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兩證聯辦服務的通知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於預防接種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兩證聯辦服務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 為落實《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健康北京2030」規劃綱要》,在公共衛生服務領域開展便民利民服務,全面提升群眾獲得感和幸福感,現將預防接種證和出生醫學證明兩證聯辦服務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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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籤發的通知
關於《出生醫學證明》正常籤發的通知山東省《出生醫學證明》籤發系統已完成更新,請各位家長提前電話聯繫轄區各籤發機構,攜帶相關證件和材料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市北區出生醫學證明籤發機構一覽表內容提供:市北區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圖文編輯:市北區衛生健康局政策法規科市北區衛生健康局官方微博二維碼市北區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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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健康蚌埠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國發〔2019〕1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健康中國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健康安徽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加強對學校、幼兒園、養老機構等營養健康工作指導,開展示範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廳建設。繼續在貧困地區開展重點人群營養幹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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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蚌埠市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蚌埠市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省推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18〕100號)精神,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進商事制度改革,著力創優「四最」營商環境,結合我市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