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定了!
6月1日
北海市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
2020年春季學期返校復學
5月21日,北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了《北海市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2020年春季學期開學》的通知,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於6月1日返校復學。
具體方案如下:
開學時間安排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定於6月1日有序開學。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託管機構要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辦公室關於有序恢復校外培訓機構線下服務和校外託管機構服務的通知》(桂新冠防指辦〔2020〕94號)的文件要求,通過評估合格後,可於我市中小學全面複課之後開展線下服務和託管服務。
做好開學各項準備工作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要結合實際制定開學工作方案,錯峰安排學生返校。要建立健全常態化的疫情防控機制,進一步完善「兩案九制」,細化每個制度的操作流程,明確每個流程的責任人。教職員工提前一周返校返崗,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學以及防控物資儲備等工作。
開展開學、復學評估工作
各縣區要組織人員對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進行認真評估,評估合格一批,對外公布一批,評估合格後才能開學。未通過評估的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不得開學。對於評估不合格的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要認真組織整改並重新申請評估覆核,合格後方可開學。對於不合格擅自提前開學,將按照疫情防控紀律要求,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市直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的開學評估由市開學工作組負責安排。
做好開學後防控工作
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要密切關注疫情發展形勢,及時有效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嚴格落實晨午檢制度、日常清潔通風消毒制度,嚴格執行停複課管理相關規定。要加強健康教育管理,特別是要落實好所有教職工、學生和幼兒返校前14天的自我健康監測和行蹤報告,居家觀察未滿14天要求的,暫不安排入校。師生健康情況實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加強家校聯繫,引導家長密切關注學生動態,做好學生的跟蹤服務、心理關懷,避免極端事件的發生。
校內午託及非寄宿制學校食堂的管理要求
中小學校原有的校內午託及非寄宿制中小學校的食堂,參照《通知》執行,經開學評估組評估合格後可開展校內午託和師生就餐服務。開展校內午託和師生就餐服務前,要做好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工作,服務期間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午休場所和食堂,所有進入午休場所的人員必須進行體溫檢測。午休場所和食堂至少要進行2次全面的環境衛生清潔和預防性消毒,消除衛生死角,重點對午休場所的宿舍、廁所、空調系統,對食堂的加工間、烹飪間、配餐間、倉庫等區域進行清潔和消毒,對高頻接觸的物體表面進行預防性消毒處理。要保持午休場所和食堂的通風換氣,確保開放午託和食堂就餐服務後師生身體健康。
落實工作要求
(一)壓實工作責任。各縣區黨委、政府,潿洲島旅遊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組織協調,強化工作舉措,督促落實部門責任,指導轄區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及校外託管機構做好開學及恢復服務前的準備工作、評估核驗、人員健康管理、開學及服務期間的防控及監督查處工作
(二)加強部門聯動。各部門要圍繞確保師生開學安全的目標,按各自職責,積極落實防控各項工作。衛生健康、教育、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部門協調,嚴格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及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託管機構開學及恢復服務的評估標準,及時開展評估驗收。
(三)加強督查監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主管部門責任,督促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各縣區要督促各相關部門密切協作,組織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通過聯合執法對校外培訓機構、校外託管機構疫情防控工作以及經營行為開展監督,指導相關機構規範辦學、誠信經營。要堅決取締無證證照機構,對不符合條件違規開展線下服務或疫情防控流於形式的機構要依法依規及時查處。
來源:北海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