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1月15日上午,徐某某等9人涉嫌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蕪湖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既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市法院審理的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也是我市基層法院首次採取七人合議庭方式開庭審理的案件。
11月15日上午,徐某某等9人涉嫌詐騙、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案在蕪湖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既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市法院審理的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也是我市基層法院首次採取七人合議庭方式開庭審理的案件。
跟風從事「套路貸」
誘騙他人寫下「雙倍欠條」
記者在庭審現場獲悉,2017年9月初,被告人徐某某獲悉了小貸行業中滋生了一種新型的「套路貸」牟利模式,也起了以此斂財的念頭。徐某某與蘇某(另案處理)合夥成立了蕪湖義勇商務信息諮詢公司,租賃蕪湖市偉星時代金融中心612室為公司地點,後為躲避公安機關查處,徐某某等人將公司搬遷至蕪湖市華美達酒店。
隨後,該公司陸續招攬了朱某某、湯某某、李某某、劉某某等人,分別從事業務員和催收人員工作。該公司以商務信息諮詢為名,以利率低、放款快為誘餌,誘惑被害人前來「借貸」,從事「套路貸」犯罪活動。他們主要實行「零用貸」「空放貸」兩种放貸方式。零用貸7天為1期,日息為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空放貸先息後本,客戶貸款時會預先扣除平臺費、外訪費、材料費等各項費用。
在被害人借款時,直接扣除各項服務費,同時以「信用保證」為由誘騙被害人寫下「雙倍借條」,當被害人出現逾期或其他「違約」現象(如到其他公司借款),公司則以虛假借款憑證,對其催收,以言語威脅、上門滋擾等方式迫使被害人還款。
刷油漆、堵鎖眼、非法拘禁
多次追逐攔截、辱罵恐嚇被害人
據蕪湖縣檢察院公訴書指控:2017年10月5日,被害人胡某某在義勇公司借款6000元,實際只到手4380元。2017年11月某日上午,胡某某在其他小貸公司借款時被發現,徐某某、湯某某等人強行帶回公司扣留,並強迫其以雙倍借款結清。被害人胡某某被非法拘禁時間長達23小時。
在催收欠款過程中,催收人員湯某某、李某某、劉某某等人在被害人家門外用紅色油漆噴寫「欠債還錢」等字樣。庭審過程中,催收人員李某某等人交代,油漆字樣長達一米左右,採用這種方式,就是想對方「還錢」。催收人員徐某在催收未果時,用膠皮將被害人家防盜門鎖眼堵住。
9名被告人中最小僅22歲
庭審中親人嘆息落淚
當9名被告人依次走上被告席,年輕的臉龐急切地看向旁聽席,搜尋著旁聽席上的父母和愛人久違的臉,旁聽席上的親屬們有的掩面淚流、有的緊鎖眉頭。這一幕讓人既嘆息又感慨。記者發現這9名被告人有4人都是90後,最小的僅22歲,最大的也不過34歲。
庭審中幾名催收人員多是朋友介紹,到該公司工作,卻對公司從事業務知之甚少,按照要求就去從事違法行為。被告人湯某某,今年23歲,他參與了5起上門催收,庭審中他對公訴人說:「我當時不知道是違法,工資一個月就3000元,我要是知道違法,也不能為了這點錢幹違法的事。」
被告人李某某和方某某,一個只幹了不到一個月,一個只幹了十幾天,在跟著其他催收人員上門噴油漆後,才意識到這工作「不對勁」,方某某當庭表示:「這樣在人家大門刷油漆太不近人情。」後兩人提出了辭職。
法院提醒:
借貸需慎重 切忌「以貸養貸」
據悉,本案中義勇公司自2017年9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通過上述方式放貸221人次,累計放貸本金229.1萬元,被害人實際到手資金192.4萬餘元,累計詐騙金額96萬餘元。
作為我市法院公開審理的首例「套路貸」涉惡案件,蕪湖縣法院受理該案後,高度重視,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專門指導該案的庭審準備工作,力求將該案打造成我市同類型案件審理工作的樣板和典型。
法院也希望藉此案向社會揭露套路貸披著民間借貸外衣,通過「虛增債務」、「偽造證據」「惡意製造違約」「收取高額費用」等方式非法侵佔受害人財物的本質。法院提醒廣大市民,不要輕易借貸,不要過度消費,急需用錢一定要找正規的金融機構,且需認真審查對方的借款資質和信用評價。發現逾期借貸,切忌借新還舊、以貸養貸。一旦發現中了套路,要懂得收集相關證據,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據悉,本案將擇日定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