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賀如妍 近日,深圳市民林先生向南都反映,其通過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以約443萬元的價格買下一套法拍房。但因原業主強佔居住,過戶三個多月後一直未能入住,且對方存在大量用水用電的行為。
對此,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回復稱,因房內有三位80歲左右老人居住,其中一位癱瘓在床、一位是聾啞人,所以未採取強制措施,下一步將依法加大執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
市民:購得法拍房無法入住,租房欠貸生活困難
林先生稱,2020年3月份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發布房屋拍賣公告,其以競拍方式於2020年4月10日以約443萬的價格拍得了位於龍崗中心城海逸雅居1號樓A3單元的一套房產,並通過銀行貸款付清所有款項,於10天後辦理完過戶手續。但被執行人、原業主盧女士的父母家人強佔居住地且拒不搬離,並在房屋過戶後大量用水用電。
林先生表示,自己一直帶著父母和小孩租房,加上本次的高額房款貸款,生活已經極度艱難,希望能儘快搬入新房。
法院回覆:房內有三位老人居住,未採取強制措施
7月29日下午,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就此事回復南都稱,自該房產完成過戶後,執行局工作人員多次與被執行人盧女士溝通,要求其搬離。執行人員曾於6月兩次前往該房產,對房屋採取了停水停電的執行措施,要求盧女士搬離。期間,盧女士一度情緒激動,拒絕與執行局溝通。由於房內有三位80歲左右的高齡老人居住,系盧女士的父母和大伯,其中一位癱瘓在床,一位是聾啞人,執行局未立即採取強制措施。
7月19日,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召集雙方現場溝通協調,盧女士願意9月底自行遷出,但林先生不同意,雙方爭執不下,未達成一致。
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復函表示,該局在實施執行過程中,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也要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最大限度減少對被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影響。下一步,該局將依法加大執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保障勝訴當事人實現合法權益。
馬上辦評分
被點名單位:
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
60分 及格
介入速度:20分
理由:自該房產完成過戶後,執行局工作人員多次與被執行人盧女士溝通,並於6月兩次前往該房產,對房屋採取了停水停電的執行措施,要求盧女士搬離。
處理進度:15分
理由: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稱,下一步將依法加大執行力度,妥善化解各方矛盾。
處理效果:10分
理由:處理中結果待定。
馬上辦研究員評分:15分
林先生4月辦好過戶,如今三個月過去仍無法入住。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回復,稱已多次與被執行人盧女士溝通,採取了停水停電的執行措施。但考慮到屋內住有癱瘓、聾啞等情況的高齡老人,無法強制執行。執行需要考慮雙方合法權益,被執行人情況特殊也值得理解。目前雙方無法就遷出時間達成一致,福田區人民法院執行局仍需要做進一步的溝通工作,給出解決問題的時間表,在判斷被執行人家庭真實情況的前提下,合理合情採取相關措施。
【馬上辦評分體系和打分參考】
百分制
構成:基本評價+馬上辦研究員評價基本評價:對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的介入速度、處理進度和處理效果進行打分。主動介入、處理效率高、群眾滿意度高,則評分高,反之,則評分低。
馬上辦研究員評價 :結合事件背景、政策法規乃至當下的辦事流程設置,同時結合主管部門、責任單位的資源配置、職責範圍等充分考量介入行為的有效性,評判處理措施的可行性,為提高部門和單位辦事能力提供參考借鑑。
具體評分■介入速度 25分(參考: 事發就主動介入25-20分,媒體反饋後介入19分-10分,從不介入0分)
■處理進度 25分(參考: 立刻採取行動25-20分 有解決方案19分-11分 正在制定解決方案10分,尚無採取行動0分)
■處理效果 25分(參考:馬上辦解決25分 有解決的時間表15分,處理中結果待定10分,無結果0分 )
■研究員評價 25分(參考:滿意25分 不滿意但可以理解10分 完全不滿意0分)
【馬上辦紅黑灰榜體系】
顏色 對應分數 對應等級紅榜 100分-80分 優 79分-70分 良灰榜 69分-60分 及格 59分-40分 不及格黑榜 39分-0分 劣(備註:為進一步完善馬上辦評分體系,特增設「良」等級,分數區間為79-70,及格等級分數區間為69-60,其餘不變。)
【來源:南方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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