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出售口罩詐騙近300萬元福建漳平一被告人獲刑14年

2020-09-05 紫陽檢察

來源:人民法院報

近日,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18萬元。

  2020年2月1日至3月初,被告人何某在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民眾急需大量口罩,但市場緊缺的情況下,自稱有大量越南進口的便宜口罩供應,通過微信發布信息,或者通過熟人聯繫買家,先後騙取數名被害人購買口罩、額溫槍等防疫物資的貨款和定金281.8195萬元。

  被告人何某將騙來的200餘萬元贓款用於網絡賭博,2020年3月6日,何某因涉嫌犯詐騙罪被漳平市公安局抓獲。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何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騙取他人採購防疫物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從重處罰。何某將詐騙所得款項用於非法活動,且多次實施詐騙行為,酌情從重處罰。其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在庭前自願籤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在案發前已退還被害人部分款物,可以從輕處罰。據此,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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