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已上牌兩年,卻被告知沒交購置稅
車主:購置稅是4S店代辦的 4S店:車主提供的材料不能證明與申湘有關
「新車上了牌也開兩年了,突然被告知要交車輛購置稅。」近日,市民單先生致電三湘都市報稱,新車上牌後開了兩年多,突然收到了稅務局補交購置稅以及產生的滯納金的通知。這讓單先生大感意外,更讓他想不到的是:這樣的情況,在同一家4S店裡被6名車主碰到了。
【車主】 接到電話,以為是騙局
2012年1月,單先生在遠大路申湘汽車銷售有限責任公司買了一臺別克牌汽車,當時付了車錢,購置稅、保險、上牌都是4S店代辦的。車開了兩年後,單先生突然接到了幾個自稱國稅局的電話,「說我的購置稅憑證造假,要求我馬上把購置稅和滯納金總共5萬多元補齊。」
「開始我以為是騙局,就沒在意。」單先生說,直到他接到了長沙市國稅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如果我沒有交購置稅,那我怎麼可能在車管所上到車牌呢?」2015年中旬,單先生將該4S店告上法庭,「可惜由於自己準備不充分、證據不充足而敗訴。」
前不久,單先生開著車子去車管所年檢,車輛卻因為沒有交車輛購置稅被查封。「這次一定要討一個說法。」在不斷收集證據的同時,他還了解到,在購車的那段時間裡,共有6位在申湘4S店購買汽車的車主遇到了同樣的情況,「而在全省,類似情況更多,有120多位車主碰到過相似遭遇。」
【4S店】 車主提供的材料不能證明與申湘有關
日前,單先生等4名車主再次來到申湘4S店。「我裸車價是9萬,當時他們的銷售人員告訴我可以代辦車牌、購置稅和保險,最後我在店裡刷了11萬,錢就是在這裡交的,發票我都帶來了。」另一車主彭先生說,如果不是4S店所為,那就是當時店裡的工作人員做了手腳。
對於車主反映的問題,在查看了彭先生購車時的收費依據後,申湘4S店負責人表示,從車主提供的材料來看,並不能證明與申湘4S店有關。
「因時隔太久,人員流動性太大,無法找到當時的員工。只有公安或司法介入後我們才能給客戶提供員工的個人信息,否則便是違法。」他說,公司收的任何款項都會留下票據,開了票據之後就不可能把錢挪作他用。如客戶有明確證據證明該費用確係公司所收,公司肯定會負責。「不過,申湘4S店沒有代收購置稅的業務,我會向上級報告這個事情。」
【國稅】 如果繳了稅,可拿票據來核對
長沙市國稅局車輛購置稅徵收管理分局工作人員在回復三湘都市報記者時說,按規定,納稅人應自己到稅務部門交稅。如出現類似問題,應是車主在委託別人辦理時,沒走正規途徑。車主應找委託辦理的人查明原因,如果是車主繳的車輛購置稅,可以拿票據來稅務局核對。
如沒有按正常規定繳車輛購置稅,為什麼能辦車牌呢?對此,該國稅工作人員說,稅務部門與車管所並沒有聯網,並不清楚情況,他建議記者到車管所諮詢。
隨後記者來到車主彭先生購車後辦妥車牌的萬家麗車管分所進行諮詢,該車管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沒有與稅務部門聯網,不能保證所有的車輛購置稅票都百分之百真實。車主出現這樣的情況,一種可能是車主委託辦理的人作了假,另一種可能是票可能是真的,但與稅務部門沒對接上。
彭先生等人到底遇到的是什麼情況,記者將繼續關注。
律師說法
當事人承擔舉證責任
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李曉龍律師認為,彭先生需對其委託申湘4S店代繳車輛購置稅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另外,彭先生還可以通過其向申湘4S店交付的款項與裸車價格的差額是否包含車輛購置稅等其他費用進行合理推斷。如果彭先生的主張成立,則申湘4S店應當對其因未履行受託事項所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代彭先生補繳車輛購置稅及相關滯納金。
互動
如果,你在消費中發現「黑現象」、潛規則,請告訴我們;如果,你在消費過程中遇到質量、服務等問題,或者碰到不良商家,各種推諉不願承擔責任, 消費權益得不到保障,不管哪個行業,請告訴我們,我們幫你維權。請記住我們的聯繫方式:
熱線:0731-84326110
微博:三湘都市報
微信:三湘都市報微信公眾號(ID:sxdsb96258)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 記者 李成輝 實習生 肖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