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擬制訂《兒童虐待特別法》

2021-01-08 中國法院網

2012-11-27 14:51:22 | 來源:法制日報 | 作者:王剛

  韓國政府發布的報告顯示,今年韓國的虐童事件可能再創歷史新高,且虐童事件的發生與經濟狀況好壞息息相關,韓國的虐童案多發生在低收入家庭中。韓國正準備將11月19日法定為國家預防虐童日,制訂《兒童虐待特別法》,以加重對虐待兒童行為的處罰力度

  隨著經濟惡化和社會傳統思維的影響,近年來韓國虐童事件正呈現快速增長態勢。韓國政府發布的報告顯示,繼去年虐待兒童案件首次超過萬件之後,今年類似事件可能再度創下歷史新高。分析顯示,對兒童施暴最有可能的群體是其親生父母,因此強化對年輕人的相關教育迫在眉睫。為了提高全社會對虐童的關注,韓國政府決定修法嚴懲虐童犯罪人員,同時將每年的11月19日(國際預防虐待兒童日)指定為法定國家節日,並進行各種宣傳和教育活動。

  虐童案舉報件數創歷史新高

  今年上小學5年級的小學女生金某目前正在韓國京畿道某兒童保護專門機構接受心理治療。該少女所在的家庭是單親家庭,只有母親和其相依為命。雖然母親的身體不好,但為了女兒仍然努力掙錢養家,因此經常在外面工作。但是與金某生活在一起的舅舅卻是個酒鬼,經常在醉酒後撒酒瘋,並經常對金某非打即罵。金某由於擔心母親傷心,因此一直不敢把此事告訴周邊的人。雖然鄰居們能覺察到金某的痛苦,但普遍心態都是「這是別人家的事」,因此不願「多管閒事」,而金某遭受虐待的痛苦就這樣持續了很長時間。

  在韓國,上述的例子還有很多。今年6月3日,韓國保健福利部發布了《2011全國兒童虐待現況報告》。報告顯示,去年韓國虐待未滿18歲少年兒童的案件首次突破1萬件,韓國全國45個兒童保護專職機構共受理了10146起虐待兒童的案件,與前一年(9199起)相比增長了10%。其中,由於在報案後情況仍無改善而再次報案的案件有1325起,被虐待致死的兒童共有13名。而今年1月至9月,韓國兒童保護機構接到的虐童舉報案件達8282起,比去年同期(7742起)增加了7%。如果以這種趨勢發展下去,今年舉報件數將會遠遠多於去年,創歷史新高。

  虐童案多發生在低收入家庭

  與一般人想像的不同,很多人認為虐待兒童的是其親戚或非親生父母,但實際上,在韓國虐待兒童的事例中,大約80%是親生父母所為。韓國忠清北道兒童保護機構11月18日對外公開了對本地區發生的409件兒童虐待事例的分析結果,發現親生父親是對兒童施暴最多的群體,佔總體事例的46.9%,而親生母親施暴的佔31.5%。餘下的依次為幼兒園等相關機構工作人員、親爺爺奶奶、課外輔導老師、繼母等。

  從受到虐待的少年兒童來看,在性別比例方面,男孩和女孩的比例差不多。在年齡段方面,12歲到14歲的年齡層最多,佔總體事例的30.4%,以下依次為9歲到11歲(25%)、16歲到17歲(17.8%)、6歲到8歲(11.7%)、3歲到6歲(8.8%)、18歲以上(3.6%)。而韓國保健福利部去年發布的研究顯示,家庭中對兒童施暴的主要是父親,韓國初中生總數的42.1%、4歲到6歲兒童的12.7%和1歲到3歲幼兒的11.1%曾經遭受過父親的打罵。

  而研究結果還顯示,近半數(48.1%)被舉報的兒童受虐案件中,都存在父母放任不管、兒童缺乏照顧的情況。父母不僅不給兒童提供正常吃穿,甚至不給他們正常洗澡的現象。這些兒童大部分都體格矮小,並多患有皮膚病等由於環境問題引發的疾病。

  有分析認為,經濟狀況不好是導致家長對兒童放任不管增加的主要原因。韓國某兒童保護專門機構負責人張華正分析認為:「有經濟困難的情況下,虐童案件就會有增加的傾向,今年好像就是這種情況」。調查結果顯示,韓國的虐童事件多發生在低收入的家庭,去年6058起虐童案件中有1483起(24.5%)發生在領取社會基本生活保障金(即低保)的家庭中。

  遏制虐童需改變舉報難現狀

  如果想減少兒童被放任不管或長期遭受打罵等現象的發生,就必須及早發現,同時相關專家也必須給予保護才行。若想達到這樣的目標,對虐童事件的舉報就顯得非常重要。

  韓國現行法律規定,與孩子親密接觸的社會人員(教師、醫生和補習班老師等)一旦發現兒童受到虐待,有義務進行舉報,但實際情況卻並不理想。去年這些人舉報的案件比率僅佔全體舉報件數的32.5%,與5年前(2006年)的31.2%基本相同。

  因為舉報太少,因此僅從數字上看,韓國每1000名兒童中遭受虐待的只有0.65名,遠遠少於美國的13名。但是韓國相關專家卻認為,這一統計數字並不能說明韓國是一個比美國更愛護孩子的國家,從實際情況看,韓國對兒童情感上的虐待比美國還要多。

  根據調查顯示,與兒童密切接觸的社會人員沒有積極舉報的原因主要有兩點:一是不知道自己有舉報的義務;二是擔心舉報後會給自己帶來麻煩。從韓國傳統文化看,不願意介入別人的家事是普遍的社會心態,而這也是韓國虐待兒童事件愈演愈烈的最大原因。類似美國等發達國家,受害兒童周邊人士的舉報是預防兒童虐待的主要遏制因素。對兒童的虐待,很多韓國人認為就是暴打或性侵犯,但實際上辱罵和放任不管同樣屬於虐待範疇。

  準備制訂兒童虐待特別法

  由於虐童事件的主要施暴者一般是兒童的父母及周邊教育等社會人員,因此加強成年人的相關教育迫在眉睫。韓國相關專家們認為,好好教育虐待孩子的父母,讓孩子在家庭中茁壯成長是最好的對策。專家們建議,若想做到這一點,就應該將虐待兒童的父母及時與子女分開,對父母進行相關教育並治療酒精中毒等大人身上存在的問題。但是截至去年,採取這種措施把父母隔離教育的事件只佔總體虐童事件的25%,因為韓國現行法律並沒有採取這種強制措施的依據。

  還有觀點認為,對於虐待兒童一事,需要更多的社會關注和積極介入。韓國某兒童保護專職機構的負責人張和貞就表示:「受虐兒童自己很難去舉報受到虐待的事實,因此需要周圍鄰居等的關心和積極舉報」。他還認為,應該修訂法律,使執法機構能夠強制與虐待兒童者進行商談,並對其進行強制治療。

  此外,韓國兒童保護機構較少也是虐童事件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以和韓國人口相差無幾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為例,其專門的兒童保護機構有98個,從業的諮詢專家就多達4721人,這些專家實現了對所在區域的全網絡覆蓋。但相對而言,韓國的兒童專業保護機構只有45家,從業諮詢專家只有312人。

  韓國保健福利部11月19日宣布,正在準備制訂《兒童虐待特別法》,以加重對虐待兒童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新法,虐待兒童的刑期將由「5年以下」提高到「10年以下」,罰金也從「3000萬韓元以下」上調至「5000萬韓元以下」。對於兒童服務和教育設施從業人員虐待兒童的,將從重懲處,並禁止10年以內從事相關職業。對於隱匿兒童虐待實情的機構負責人,將處以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和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而所有因虐待兒童而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至少要接受200個小時以上的再犯預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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