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簡稱「江蘇消保委」)發布的醬油產品比較試驗報告顯示,在120個樣品中有29個不符合國家標準,問題集中在標籤標識、營養成分標註(明示)和品質指標方面,涉及海天、加加、李錦記等品牌。
雖然海天味業和李錦記等先後澄清,但網絡媒體報導持續。
對此,中國調味品協會10月17日發出聲明稱,近日,以「29款醬油不達標,海天、李錦記都檢出問題,有的都不能叫『醬油』」等為標題的網絡文章,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損害了我國醬油產業的聲譽,對行業造成了不良影響。此信息發布存在譁眾取寵和誇張獵奇的「標題黨」行為,引發了行業信仼危機,傷害了真正做好產品的企業;協會支持相關企業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兩企業先後澄清
回溯原委,10月12日,江蘇消保委發布的一份醬油產品比較試驗報告顯示,120個醬油樣品,有29個樣品不符合國家相應標準,其中,超7成醬油檢出了增鮮劑。
其中「黑榜」出現了兩家調味品巨頭。「李錦記」、「海天」各有一款產品分別因「鈉含量明示數值與檢測數值不符」、「營養成分表中蛋白質NRV%值計算有誤」登上「黑榜」。
海天味業10月15日發布公告稱,有媒體報導稱「2017年1月份生產的一瓶海天500ml生抽醬油營養成分表中蛋白質NRV%計算有誤,標識與實際檢測結果不符合」。公司表示,NRV%是營養成分佔營養素參考值的百分比。公司在該瓶生抽標籤中把蛋白質NRV%僅標識為1%,因為標示值低於了計算值,所以被點名了。標籤上的標示值低於計算值並不構成產品品質問題,更不是食品安全問題。因此,對於海天的產品,消費者完全可以放心使用。
10月15日,李錦記也發出聲明澄清。聲明指出,江蘇消保委使用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是遠東正大檢驗集團有限公司,當時他們不認可初檢結果,要求進行復檢,沒有獲得同意。後來李錦記把同批次產品留樣送到珠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及其他權威第三方檢測機構,得到的結果均是鈉含量合格。但最後江蘇消保委還是決定採用他們聘請的第三方公司的檢驗結果。
網文損害產業聲譽
真相如何,中國調味品協會10月17日發出聲明稱,近日,以「29款醬油不達標,海天、李錦記都檢出問題,有的都不能叫『醬油』」等為標題的網絡文章,嚴重誤導了消費者,損害了我國醬油產業的聲譽,對行業造成不良影響。
就醬油的技術標準,中國調味品協會科學技術委員會解釋,GB2717-2003《醬油衛生標準》和GB2717-2018《醬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醬油中胺基酸態氮的指標要求≥0.4g/100ml,低於此指標的產品為不合格產品,應該予以曝光並受到相應的查處;嚴格按照GB2760-2014《食品添加劑》標準中規定的食品添加劑範圍和限量要求進行食品添加的醬油產品,均為合格產品,消費者可以放心使用;醬油產品的標籤標識,應該按照GB7718-2011《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和GB28050-2011《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籤通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中國調味品協會認為,在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關標準法規的基礎上,醬油產品的品種類型、產品風味、產品價格、營養成分及產品定位等均屬於市場行為,由市場規律決定,並不涉及食品安全問題,不應該被妄議和誇大利用,以免無端造成企業品牌的聲譽受損並誤導消費。
此外,產品抽檢應該在遵守相關規定的基礎上,公平公正公開地開展。如果企業對抽檢結果有異議,有權要求該檢測機構提供資質證明和抽檢樣品,企業在確定樣品的真實性後,可委託其他第三方權威檢測機構復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