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老久
小敏今年29歲,是一名公司的普通白領,結婚三年,和老公有一個女兒,家庭月收入除去房貸車貸,以及女兒的日常開銷基本沒什麼結餘。
沒結婚以前,小敏每個月都要給父母贍養費,可是現在不一樣了,以前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現在有了自己的家庭,對於是否要繼續給父母贍養費,她越來越猶豫了。
小敏因為這個問題,不少跟老公吵架,小敏的工資除了給女兒日常開銷,其餘全部寄給了父母,而老公的工資則全部用來家裡大額開銷。
小敏透露,其實父母都有自己的工作收入,兩個人加起來每個月收入都有萬把塊,但是父母從來都是把錢存起來說是養老錢,日常開銷全部找小敏和老公索要。結婚頭一年,老公對自己經常給家裡錢並沒有表現出不樂意,畢竟這是小敏自己賺的錢,但是現在有了小孩,錢再這樣肆無忌憚的給父母寄回去,用老公的話說,就是在剋扣女兒的口糧,降低女兒的生活品質。
前幾天父母又打電話給小敏,稱父親上班扭傷了腰,不能上班了,要小敏趕緊回家看看。小敏請了兩天假匆匆忙忙回到老家,看見父親在菜園子裡面揮著鋤頭除草,氣不打一處來,質問母親為什麼欺騙她父親扭傷了腰,母親當時就哭坐在地上,稱小敏沒良心,今年一年都沒有給家裡寄錢。
致意思就是通知小敏,不想上班了,想讓小敏每個月固定給家裡寄生活費,費用從以前的3000提高到5000,這一次,小敏愕然了,她面對父母的無理索取,絲毫沒有辦法。
其他國家父母和子女也存在贍養費嗎?
從我國法律上來說,假設父母真的窮到不能維持生計,連溫飽都成問題,確實是可以跟成年子女索要贍養費的,但是這筆費用並不是想要多少,子女就要給多少。一般會參考當地最低生活費作為標準。
顯然小敏父母索要三千元肯定是超過了當地縣城最低生活標準的,更何況五千元。年輕時對家庭不負責任的人,年老了就會把所有的責任和義務推到子女身上,幻想從子女身上不斷索取,認為子女就應該無條件補貼原生家庭。
一般而言,外國子女如果存在給父母贍養費,那只有一種情況就是子女和父母一起居住,子女給的錢不叫贍養費,而是房屋租金。類似於稅費,跟我們國家子女給父母的贍養費概念是不一樣的。
而我們通常通過電視,雜誌也不難發現,外國子女成年後和父母之間的關係也是有不同的,他們更講究獨立個體。但是對於我們來說,古有《二十四孝》,今有法律和道德雙標準的制裁和衡量。讓很多父母利用「孝」來綁架子女。
電視劇《歡樂頌》中樊勝美。生在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家裡有一個長年生病臥床的爸爸,一個只會幫著哥哥要錢的媽媽,一對好吃懶做,經常惹事的哥嫂,她也只是在上海普通打工的白領一位,已經30出頭的樊勝美面對家裡是時不時丟來的炸彈,不得不接。最後就算和王柏川走到了一起,王柏川也因為久而久之對樊勝美家庭的力不從心,逐漸生疏了兩人的距離。
而日常生活中,又有多少年輕人在被父母所謂的「贍養費」綁架?最可怕的不是贍養父母,而是父母明明有自己穩定的收入來源,卻還要求子女給錢養老,並且索取費用超出子女經濟負擔,這種貪婪的父母現實生活中也非常常見。以親情綁架子女,站在道德制高點要求子女「孝順」。
如果被父母道德「綁架」,該怎麼辦?
當正常的贍養變成了必須要給的費用,父母和子女之間的情感是否也會變質?父母不斷地跟子女要錢,子女沒有辦法,只要滿足父母的要求,久而久之,子女就會用錢替代良心去完成贍養的義務。
時間一長,父母是否會擔心,和子女的關係變成了沒有感情的交易。等父母真的年紀老了,走不動,但是子女被金錢磨滅了該有的孝心,這個時候給再多錢恐怕也無濟於事,缺少子女的關懷,年邁的父母不是更加孤獨?
1,子女應該明白,父母生自己並不是為了自己給他養老,如果父母真的窮到揭不開鍋,作為子女才應該有義務去盡孝。子女幫助父母是出於愛和關心,而不是出於道德和法律。要敢於拒絕。
2,嘗試跟父母溝通縮短給錢周期和費用,讓父母理解到自己經濟壓力。或者可以通過購買衣服等其他父母需要的物品填補資金不足。用另一種方式補償父母。
3,如果父母年紀不大,還有能力自己勞動,鼓勵父母從事輕鬆的一些工作,一方面讓父母有交際,另一方面也可以適當緩解自己的壓力。
一個健康理想的家庭,應該是父母和子女共同承擔生活的負擔,共同理解生活的不易,父母生養子女不是為了防老,子女成年後也要明白,贍養父母和回饋父母是因為感恩,而不是因為輿論。
面對這種父母,年輕人應該量力而行,不要為了所謂的「孝順」盲目給父母費用,不要因為舍不下面子,難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