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20」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張家口公安在重拳打擊涉網犯罪的同時,深入開展網絡秩序清理整治,督促網絡運營者履行安全防護義務,確保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安全,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截止10月14日,共清理各類違法有害信息792條,清理下架違規APP263個、關停5個,對724家不履行網絡安全防護義務的單位進行了行政處罰。
典型案例
張家口某傳媒公司APP未按規定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案
張家口某傳媒公司APP存在未徵得用戶同意收集用戶信息的違法違規行為,今年5月,依據《網絡安全法》第22條、第41條、第64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法對該傳媒公司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赤城縣某電信運營商不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赤城縣某電信運營商未按規定製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未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未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的違法行為,今年7月,依據《網絡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之規定對該公司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張家口市某醫院APP未按規定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案
張家口市某醫院運營的APP存在Java代碼反編譯風險,並在用戶註冊時未向用戶明示採集用戶個人信息並取得同意的違法行為,今年8月,依據《網絡安全法》第22條、第41條、第64條第一款依法給予該醫院警告行政處罰。
經開區某衛生管理部門未履行網絡安全保護義務案
張家口市經開區某衛生管理部門未按網絡安全等級保護要求履行安全保護義務,致使其官方網站存在網絡安全漏洞的違法行為,今年8月,依據《網絡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之規定對其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張家口市某交易中心未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案
網警在檢查中發現,張家口市某交易中心網籤系統未按照《信息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進行定級測評工作,且經過多次檢查督導仍未落實,存在較大的社會影響和風險隱患。今年8月,依據《網絡安全法》第21條、第59條之規定對其處以警告行政處罰。
來源:張家口公安
編輯: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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