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 贛州訊:端午佳節,贛州市的王先生卻有些鬱悶。6月15日,王先生在贛州八一四大道九方巨億沃爾瑪超市買了兩盒粽子,吃的時候卻發現粽子發黴了。
顧客:過節在沃爾瑪買變質禮品 要求超市賠償
王先生向本臺記者反映稱,端午節前在贛州沃爾瑪八一四大道店買了幾盒禮品裝「喬家柵」粽子,端午節當天將粽子經過煮熟後正準備食用,卻發現粽子有發黴跡象,上面有大面積黑色和白色的斑點。
王先生拍照留取證據,並把變質食品保留起來。隨後聯繫上沃爾瑪超市的相關負責人,負責人答應退貨,並且給與200元的賠償。王先生認為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法標準賠償,超市工作人員拒絕了他的要求,王先生又投訴到了章貢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覆。
超市:食品流通中不可避免碰撞漏氣導致黴變
6月19日,本臺記者來到了位於九方巨億內的贛州沃爾瑪超市,超市負責人甘先生告訴記者:經過觀察,王先生買的那盒粽子確實是有發黴現象,我們沃爾瑪所有的商品入駐進來都有嚴格的驗收標準,但是在流通中難免會發生一些碰撞,導致破損漏氣這也是存在的,顧客當時提出2000元的賠償,我們是不同意的,因為粽子是壞了一盒,按照標準也是不超過1000元的賠償。
記者問及當時說200元的賠償是按什麼標準時,負責人甘先生則表示:200元賠償是廠家的意思,不代表沃爾瑪的意思,當時沃爾瑪只是傳達廠家的意思。對於這件事情我們也很重視,積極和消費者溝通,現在已經差不多達成了處理意見。
工商局:接到過舉報 要求超市積極處理
6月20日,記者撥通了贛州市章貢區工商局東外分局的電話,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18日確實收到了王先生的投訴,我們會儘快處理,但我們的處理時間是7個工作日,這件事還在調查中,不方便透露具體細節。
律師:如售賣發黴變質食品屬實 超市至少要賠500元
廣東華商(贛州)律師事務所曾科律師告訴記者,根據《食品安全法》第148條第2款,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曾律師表示,如果確定超市確實存在售賣發黴變質食品的事實,無論按照哪部法規,保底給消費者的賠償就是500元。
來源:江西網絡廣播電視臺
轉載:騰訊贛州(飛鼎傳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