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組織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不斷強化對領導幹部的監督,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
自「表哥」、「房叔」、「房姐」、「車爺」等相繼被曝光、處理,一些領導幹部倒在了「房」、「車」上。而這些恰恰都涉及幹部的家庭、生活,可見管好領導幹部「家事」乃是反腐工作的重要一環,甚至網絡反腐也多從幹部的「家事」下手。應該說,在黨紀國法的「高壓線」下,一些些幹部守不住清貧、耐不住寂寞、穩不住心神、經不住考驗,既有幹部自身不夠「硬」的原因,也有幹部身邊不良環境的影響。
打鐵還需自身硬,管好領導幹部「家事」,中央此次「發力」恰到好處。在過去的一年裡,中央連出「重拳」,從八項規定,六項禁令,清退會員卡,停建樓堂館所,中秋國慶禁令,狠剎會議費支出,到近日嚴禁年貨節禮,給領導幹部的工作加上了重重「枷鎖」。而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明確提出,認真執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並開展抽查核實工作。如此,從領導幹部的工作擴展到「家事」,能讓幹部好好地「洗洗澡、治治病」,也為更多幹部敲響了警鐘。
而制度提出之後,更要保證制度的「生命力」。就如八項規定,從內容看還不如有的制度詳盡,但為何能在全國取得空前的成效?這就是嚴格執行的作用,從中央到地方嚴查嚴打、絕不姑息,讓八項規定深入人心,為領導幹部樹立了「高壓線」。《通知》要求,今後領導幹部如不如實填報收入、房產和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等情況,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後備幹部名單,每年還將按比例隨機抽查。如此嚴厲就是為報告制度「護駕」,讓領導幹部個人事項報告「落地生根」。
更重要的是,管好領導幹部「家事」,還能管好領導幹部的「身邊人」。有的領導幹部一開始尚能堅持原則和立場,但其親人朋友卻「狐假虎威」,打著他們的旗號拉關係、走後門,辦私事、謀私利;而他們又處理不好親情、友情的問題,最終被私情、私利所侵蝕,被「身邊人」拉進了「火坑」。所以,管好領導幹部的「家事」,間接監督了他們的「身邊人」,這既能減少領導幹部滋生腐敗的機會,也能通過規範「身邊人」的作風,達到改進領導幹部個人作風的作用。
故而,管好領導幹部的「家事」,雖然給幹部戴上了「緊箍咒」,但其實是對幹部的一種「保護」,能讓幹部手中的權力少「出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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