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通過12年義務教育法

2020-12-17 人民網教育

  本報訊 記者周劍綜合報導:據臺灣媒體報導,臺灣立法機構日前通過12年義務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新法中,對於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政策,確定設下「排富條款」;招生採用「先免試、後特招」方式;各學區免試比例須佔招生總名額75%以上,各校則不得低於25%。

  據悉,臺灣此前推行的是從小學到初中的九年義務教育法。此次通過的教育新規,將3年高級中等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範疇。新法關於招生、入學的部分條文將於今年9月1日開始施行。其他包括免學費在內的條文,則於明年8月1日正式實施,自2014學年度的高一生開始適用。

  免學費部分,根據最新通過的條文,高職及五年制專科前3年將實現「符合一定條件者免納學費」,由教育部門編列預算補助學生。同時,備受臺灣社會關注的「排富條款」確定在新法中設立。根據臺灣教育部門規劃,高級中學學費設補助基準,家庭年收入148萬元新臺幣以下者全額補助,超過者不予任何補助。但沒有臺籍、重讀的學生,及入學方式未依規定並報主管機關核准的私立學校學生不適用免學費政策。

  對於入學方式,明確規定應「先免試、後特招」,各校招生應以免試入學為主,特色招生的學科考試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

  新通過的條文也對免試和特招比例設下門檻,免試未招滿的名額不得移列到特招。2014學年度各就學區免試入學總名額,應佔核定招生總名額75%以上,並逐年提升,到2019學年度應佔85%以上。2014學年度各校免試入學名額,則不得低於25%,但可逐年檢討調整。

(責編:實習生 潘萌萌、熊旭)

相關焦點

  • 學習貫徹新《義務教育法》
    一、新義務教育法是新世紀新階段修訂的一部重要的教育法律         新義務教育法是在我國義務教育發展的新起點上頒布實施的。1986年我國頒布和實施了第一部義務教育法。經過20年來的艱苦努力,我國義務教育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站到了新的發展起點上。
  • 教育法律法規義務教育法知識點
    教育法律法規義務教育法知識點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時間為2006年9月1日。2、《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立法依據是憲法和教育法。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確定的義務教育年限是九年制義務教育。
  • (第1958期)關注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第五條
    (第1958期)關注 ▏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四條、第五條 2020-09-10 22:1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孫霄兵解讀新《義務教育法》新理念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8月30日 11:26 來源:     ▲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司長、教育部法制辦公室主任 孫霄兵     中國教育報消息:對於孫霄兵來說,1986年版的《義務教育法》和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就像是兩位朋友――老朋友難以忘懷,新朋友又帶給他更多的驚喜。
  • 新《義務教育法》有哪些突破?
    6月29日,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修訂案)》,這是我國義務教育發展中具有裡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審議通過的《義務教育法(修訂案)》共分為:總則、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經費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等8章,63條,將於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1986年,我國頒布實施了《義務教育法》,到新的修訂案通過之日,已經整整走過了20年。
  • 萬州區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情況綜述
    根據萬州區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安排,區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於九、十月份對全區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的情況進行了檢查。在區政府自查的基礎上,執法檢查組採取實地走訪、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了檢查。10月19日和20日,執法檢查組分成兩個小組,深入到分水、高梁、郭村、高峰、五橋、周家壩等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所轄區的部分學校實地檢查。
  • 均衡是發展方向:教育部官員解讀新《義務教育法》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是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亮點。在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中,均衡發展體現在政府責任、經費保障、師資配置、教育督導、責任追究等各個方面。這是1986年制定的《義務教育法》中所沒有的。這一變化意味著什麼?它將對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有著怎樣的意義和影響?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要求採取哪些舉措來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解讀( 學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解讀( 學校) 2020-05-14 02:2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新義務教育法實施的時間雖不長但已取得初步成效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29日上午審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義務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新義務教育法實施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已取得初步成效,各地通過學習宣傳新義務教育法,營造了有利於法律實施的社會氛圍;新機制開始全面實施,為農村義務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積極採取措施,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 疫情中九年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網課是否違反了義務教育法
    由於新冠疫情的需要,推遲開學是應該的,許多學校開展了停課不停學的網課,本意是好的,但不管是否上新課,都違反了九年義務教育法,有關部門不能拍腦袋下決定,每個中國學齡兒童都有亨受九年義教育的權利。每一地方,每一個家庭都有著不同的情況,有些家裡沒有電腦,有些家裡沒有網,平時都是使用手機的運營商流量,有些家裡不允許孩子有手機,有些家裡,大人都已上班,只有小孩子一個人在家,尤其是一到三年級的低年級孩子,如何能保障熟練的獨立操作和上課效果,還有些孩子也由於各種原因無法上網課,如何保障這些孩子九年義務的權利,如何避免這些孩子的情緒和身心健康不受傷害?
  • 新《義務教育法》9月實施 部分中小學生免雜費
    中新網8月24日電 北京娛樂信報消息,1986年,中國頒布實施了《義務教育法》,到今年已經整整走過了20年。今年,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將於9月1日實施。  該報報導稱,昨天記者從北京市教委了解到,9月1日,該市義務教育階段的農村地區和低保家庭的學生將率先享受「兩免一補」政策。
  • 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
    新華社北京6月29日電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29日下午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義務教育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籤署第52號主席令予以公布,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這部法律。    義務教育法分為總則、學生、學校、教師、教育教學、經費保障、法律責任、附則8章,共63條,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 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保留學校免收雜費相關規定
    新華社北京6月24日電(記者 張宗堂)原來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在明確「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的同時,又規定「……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正在進行三審的義務教育法修訂草案,並沒有對這一看似矛盾的規定作出調整。
  • 眾多小留學生出國留學,是否違反《義務教育法》?
    這麼多小留學生在國外求學,有網友就問了:這樣的行為違反《義務教育法嗎》?,義務教育法制約的是學生的監護人,只要學生沒有失學就不違反法律的規定。況且義務教育法也沒有規定學生必須在國內接受教育才算合理。這種認知對嗎?筆者以為小留學生現在還是中國的公民,必須要遵守中國的法律。因此義務教育法也有一定的制約性,況且咱們國家也未必承認國外的基礎教育,國家也無法知道小留學生在國外是否認真完成了義務教育,更無法知道接受教育的程度如何。
  • 【公告】關於對違反義務教育法人員處置的公告
    【公告】關於對違反義務教育法人員處置的公告 2020-09-13 20:02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北京教委否認小升初恢復統測 稱違背義務教育法
    原標題:教委否認小升初恢復統測  傳「禁奧」後小升初擬恢復語數外統測;市教委指此違背義務教育法  新京報訊 (記者杜丁)北京出臺「禁奧令」已整整一周,近日,一個震動不小的消息在坊間流傳:北京市擬在電腦派位的基礎上,實施小學六年級語文、
  • 全日制私塾違背《義務教育法》精神(組圖)
    張文稱,最近在京、滬等地出現的打著傳播中華傳統文化旗號的全日制私塾違背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的精神。不過,「孟母堂」發言人仍堅持不會放棄,並將提出行政申訴。  義務教育必須入學  張文是在滬上為教育部門負責人作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專題輔導報告時作上述表示的。  她說,中華傳統文化的教育不能與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相牴觸。
  • 教育部:義務教育法中並無不能留級規定
    原標題:教育部:義務教育法中並無不能留級規定小學二年級算不出7+8 他想留級追蹤因荒廢了一年級的學習,8歲的浩浩從威遠老家轉入金堂就讀二年級後,面臨學習困難,想要留級卻遭遇政策不允許的難題。成都商報對浩浩一家的故事進行報導後,引發極大關注。義務教育階段不能留級的規定緣何而來?
  • ...執法檢查組關於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為了更好地推進我國義務教育的發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今年9月至11月對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張德江委員長對義務教育法執法檢查專門做出批示,指出「義務教育是提高全民族素質的基礎性工程。檢驗義務教育法的實施效果,關鍵看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是否解決,群眾是否滿意」。
  • 義務教育法實施近10年"重點班"劃分卻從未停止
    《北京青年報》報導的第二天,北京市教委通過媒體「重申不得設重點班」,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各級各類學校應按照平行分班的要求做好入學組織工作,不得設立重點班以及以區分學生學業水平為目的的實驗班,特別不得以所謂「因材施教」名義對學生進行分類分層式入學考查和分班教學。同時,市區教育督導部門和教研部門要加強對學校入學測試的監管指導,並建立相應的檢查備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