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
11月5日,澎湃新聞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備受社會關注的河南永城「瑪莎拉蒂案」自1月16日休庭後,將於本月6日下午在永城市人民法院由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該人士表示,3名受害者的家屬和3名被告人已就民事賠償部分達成和解。(☞此前報導)
對此,商丘市中院宣傳人員對澎湃新聞表示,有信息會通過官方平臺發布。
公訴機關商丘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9年7月3日19時許,被告人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到永城市一烤串店聚餐飲酒。聚餐結束後,22時22分許張小渠曾電話聯繫代駕,在代駕到來之前譚明明駕駛「豫NE5S55」號牌瑪莎拉蒂萊萬特越野車,載著劉松濤、張小渠離開,沿永城市區多條路段行駛,在連續剮蹭停在路邊的六輛汽車後,又與對面駛來的一輛傳祺轎車和停在路邊的一輛大眾速騰轎車相剮碰,譚明明因車輛無法通過被迫停下。被撞車車主及周圍群眾上前勸阻,劉松濤和張小渠讓譚明明趕緊離開。譚明明不顧群眾勸阻,強行駕車逃逸,至東外環路和永興路交叉口時,高速追尾正等待通行信號的「豫N0182L」寶馬轎車,致寶馬轎車起火燃燒,造成車內人員葛保景、賈文華當場死亡,駕駛員王交通受重傷。譚明明、劉松濤、張小渠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譚明明在醉酒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不顧勸阻,繼續駕車衝撞行駛並造成重大傷亡和經濟損失,被告人劉松濤、張小渠明知譚明明醉駕並發生事故仍教唆其逃逸,以致發生更為嚴重的後果,三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1月16日的庭審最後,因本案案情重大,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此前,針對微博熱搜「河南商丘永城瑪莎拉蒂案主犯譚明明2600萬買回一條命」,10月12日,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曾向澎湃新聞表示,此系不實傳聞。
11月5日,針對被告人對受害者家屬的具體賠償數額,前述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肯定沒2600萬那麼多」,但具體數額,現在還不方便透露。
澎湃新聞多次致電3名受害人家屬,未獲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