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和許多農民朋友一起,一直在聊有關「農村分戶」的問題,有不少農民朋友都說出了自己的煩惱和疑問,比如有的農民朋友表示雖然現在成功分了戶,但是他和他老婆依然和他父母擠在一套房子裡,原因是目前農村宅基地資源緊張,要重新劃分一塊宅基地進行單獨分戶出去還需要等待一段時間。還有的農民朋友也諮詢到,農村戶口有兩個女兒可以分戶嗎?需要哪些條件?接下來咱們就來聊聊農村出嫁女分戶的一些政策規定。
農村戶口兩個女兒可以分戶嗎?需要什麼條件?
咱們首先要看看在農村分戶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分戶的子女必須是本村的農業戶口;
2.分戶的子女必須達到法定年齡,年滿十八周歲;
3.分戶的子女必須經濟獨立,且已婚;
4.夫妻之間、未成年和父母之間不允許分戶;
5.夫妻離婚不分戶,一般只會變更戶籍當中的婚姻狀況,但是如果其中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6.一戶當中如果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子女的,子女結婚以後可以整戶分戶,但要求配偶為農業戶口的,須將戶口遷入分戶人的戶口中,如果只有一個子女則不進行分戶。
從以上分戶條件中,其實可以看出農村女兒一般是不會單獨進行分戶的,農村未婚女兒只可以算做人口。主要原因是因為女兒一般都會嫁出去,而戶口則會因為一些權益需求遷入婆家丈夫戶口那邊。如果是獨生女,戶口遷出去與否都不影響享受父母留下來的私有財產。不過大家具體還是要以當地政策為準,據了解現在有的地區如果家裡有兩個女兒,有女兒年滿三十五周歲且未婚的可以分戶,當然這裡面應該還有其他限制條件。
農村戶主通常都是以男性為主,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男方這邊是入贅的形式遷入女方戶口這邊,可以以女方作為戶主申請宅基地單獨分戶出去;比如農村夫妻雙方離婚以後,女方沒有分到房產,且五年以上,可以向村委會提出宅基地申請;比如女方年滿六十五周歲,沒有子女也沒有住房,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等情況。
農村獨生子女可以分戶嗎?
從農村分戶的條件中,咱們可以知道農村獨生子女其實一般是不進行分戶的,因為他們只有一個人可以直接繼承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使用權。
農村分戶沒有房產證可以分嗎?
一般是不可以的,因為現在農村分戶要求越來越嚴格了。農村分戶房產證和宅基地證都非常重要,但很多朋友是因為歷史遺留等原因導致房產證遺失或者直接沒有,其實可以要當地村委會要開具其證明,重新辦理房產證。
農村分戶需要以下程序:首先去當地村委會填寫分戶申請書;開具房產證或者是村委會提供的房產證證明;然後還需要提供經濟獨立證明和生活獨立證明;已經離婚的或者結婚的需要提供離婚證或者結婚證;最後戶主記得帶好本人的身份證明以及身份證、戶口本、家庭成員名單及其他證明材料。
有很多的農民朋友反映自己去申請分戶的時候說必須要有宅基地或者房號,但分戶才能申請到宅基地建房,所以覺得矛盾。但小編個人認為是因為現在大部分農村地區沒有多餘的宅基地資源給大家劃分建房,因此很多人家裡人口多的都是一個宅基地幾個戶口本,這種情況下有很多農民朋友建議其實可以改變原有的農村房屋,加蓋一層樓房或者兩層。也有不少農民朋友反映分戶倒是容易,想重新分一塊地蓋房子,則需要等。你們那也是這樣嗎?大家都來說說你們那分戶都是怎麼分的?你們遇到過哪些困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