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普遍存著一些大家庭,房子不夠用,但又有規定一戶一宅,住房嚴重不足,分戶是必然的,分戶後可以申請自己的宅基地,那麼分戶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一、農村戶口分戶條件
根據常住戶口管理規範,分戶的基本條件是:分戶人必須是獨立居住、獨立生活。所謂「獨立居住」即有自己的獨立房屋(房產),「獨立生活」即經濟獨立、日常生活自理。
1.一戶中如有兩個及兩個以上子女的,子女結婚後以整戶(配偶為農業戶口的,必須將戶口遷入要求分戶人的戶中)為單位分戶;如戶口裡只有一個子女的不分戶;
2.夫妻離婚不分戶,只變更戶籍信息中的婚姻狀況;如一方(戶主除外)再婚且有住房則以整戶為單位分戶;
3.分戶的人員須帶二代身份證、照片、原戶口薄、村組同意分戶證明,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分戶。就拿結婚分戶舉例來說,其實辦理起來很簡單。在我們當地,辦理的前提是需要有兄弟姐妹,不然分戶條件不成立。
二、農村戶口分戶什麼好處?
宅基地是農民最重要的財產,一個農村戶口除了歷史遺留有多處宅基地外,很難擁有兩處以上宅基地了,但按照「一戶一宅」的方針,我國每戶農民都有一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所以分戶之後,能夠擁有2塊宅基地這便是有利之處。值得注意的是: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2.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有沒有適合分戶的,抓緊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