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來你可能不信,有人因為字詞的偏旁部首被殺了頭。
究竟是誰用了什麼字招來殺身之禍的呢?
眾人皆知,雍正皇帝生性多疑,在位期間十幾年的時間裡,為了穩固帝王之位「親力親為」以文字為由,發起二十多起「文字獄」案件,排除了諸多異己之士。
據史冊記載:1726年也就是雍正四年,江西鄉試的主考官是查慎行之弟弟查嗣庭,而他當時出的題目正「維民所止」,本來出發點的好的,出自《詩經·商頌·玄鳥》的「邦畿千裡,維民所止」,「維」通「為」,「止」指的是住所,這句話的意思大致是說:都邑周邊千裡遠,都是商民居住。而作為出題者的本意是有「愛民」的意思。
這個題目與儒家的思想完全契合,乍一看沒什麼問題,可別忘了,坐在龍椅上的雍正帝王,他可是疑心病重得出名的,且因為當時「文字獄」正當其道,「維」和「止」兩個字擺在一起不正式「雍」「正」二字去掉頭部嗎?雍正皇帝可以說是非常生氣的,他對此事怎能坐視不管呢?可是咱們雍正皇帝也城府很深,想要一個人的人頭又有何難?這不就設下了一個局。
話說這查嗣庭原本可以不因此事滿門抄斬,是有有心人為之:相傳,這浙江官員有一人名李衛,瞧上了查嗣庭家貌若天仙的才女,這李衛便上府求婚,沒想到遭到拒絕,剛好又碰到這「維民所止」事件,因愛生恨就伺機報復。
憑藉這「維民所止」定下查嗣庭的罪,恐怕眾人不服,於是雍正就藉機對查嗣庭進行暗中調查。這下可好,一查就查到查嗣庭府中著有兩本日記,其中一條分明寫著為《南山集》作者戴名世叫屈。
戴名世是進士和翰林學士,在他的作品中記載了南明眾多帝王的歷史事實,被他人告發,被雍正以「大逆」的罪名株連九族,可以說是另一起因文字而亡的案件,同樣的,雍正給查嗣庭安上「同情逆臣」的罪名;又在日記中提到當時的熱河水災,淹死了官、民等八百多人口,暴露了當時雍正當政社會的陰暗面,有這兩道罪名加上「維民所止」,終於可以名正言順的治查嗣庭的罪。
所以說日記不要寫,要寫也得多留個心眼啊,真正印證了那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查嗣庭的「維民所止」事件可以說是史上最冤屈的文字獄案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