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摩託車、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的制定工作通知。
該標準由公安部組織起草,委託全國道路交通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執行 。主要起草單位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中國質量認證中心 、國家道路交通安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河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上海和匯安全用品有限公司 、中國文教體育用品協會等 。項目周期24個月,計劃號20201944-Q-312。
我國目前還沒有全國統一的電動自行車頭盔標準,各地廠家自行生產,質量參差不齊,大量劣質頭盔充斥市場,而檢驗、監管卻無標準可依,頭盔亂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在今年四月份,公安部交管局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加強宣傳引導,增強群眾佩戴安全頭盔意識,助推養成安全習慣,從而全國範圍內掀起了頭盔熱,產品質量卻令人堪憂。因此制定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的呼聲越來越高。
樂清作為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的主要產地,其產量佔全國同類產品的40%以上。2019年9月,樂清市頭盔行業協會在樂清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了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發布會,宣布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正式發布生效。該《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團體標準》參照了摩託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的各項規定,並根據速度和質量的不同做了合理的修改。此舉雖有效規範和提升了樂清市頭盔行業的整體環境,為監管部門在實際監管中提供了參照的標準。但是其實是作為地方團體標準存在,無法具有更好的約束力。
今年兩會期間,就有代表呼籲儘快制定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強制性國家標準。他指出,目前,摩託車乘員頭盔和自行車、滑板、輪滑運動頭盔都已有相應的強制性國家標準,但電動自行車頭盔標準卻還是空白。標準空白導致電動自行車頭盔出現了低質低價競爭現象。同時由於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監管人員無法判斷產品合格還是不合格,更難以對劣質頭盔生產經營行為進行查辦。懲戒力度的不足,對企業的威懾效果也較小,導致劣幣驅逐良幣。
為保障廣大電動自行車乘員的生命安全,有必要將電動自行車頭盔也納入標準範圍,在全國強制執行。通過給電動車頭盔制定國家性標準這一手段,可以規範市場準入環境,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強化監管,讓不達標的頭盔企業更好接受整頓和規範。我們期待《電動自行車乘員頭盔》國家標準的正式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