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紀實:張明高搶劫前練膽量鬧市隨機射殺行人

2020-11-07 視界星聞

1983年到1991年長達8年時間內,湖北省武漢市連續出現28起惡性持槍殺人案,前後造成21人死亡。歹徒張明高殺這些人,僅僅是為了練手,以實現未來得所謂大目標。

張明高是武漢特大持槍殺人犯。1963年出生,身高1.70米左右,家住礄口區漢正街。

1991年大年初一的凌晨,武漢一條路上行人稀少,不時有震耳欲聾鞭炮聲響起。武漢橡膠廠治安科科長謝某,騎自行車去工廠接班。前一天是大年三十,治安科的經警都不願意值班。謝科長好說歹說,說動了3個新來的小夥子和1個中年經警。這4個人都挺不高興的,說了不少抱怨的話。謝科長能理解部下的心情,大過年的,誰願意離開老婆親人去值夜班呢。

所以,今天一大早,謝科長就趕赴工廠去接班,讓部下早點回去。

奇怪的是,工廠大門口卻空無一人,工廠內根本沒有人巡邏。

謝科長不覺有些生氣:就算不高興,也不能不工作啊!

趕到治安科的值班室門口,謝科長發現裡面靜悄悄的:這4個傢伙也太懶了,睡到現在還沒起來?肯定通宵打牌了。這上的什麼班?要好好罵罵他們。

謝科長用力開了門,氣呼呼地衝了進去:你們幾個人過分了。哎。怎麼回事?地上怎麼這麼多血?啊!啊!啊!媽呀!救命啊!出事了!死人了!

謝科長連滾帶爬的跑出值班室,用工廠電話報了警。因過於緊張,謝科長語無倫次。

警方只聽清了橡膠廠出了大事,立即派刑警趕到。

大過年的,大部分刑警都放假了,留下值班的也多是年輕人。幾個刑警小夥子剛剛進入現場,最年輕的實習刑警就驚叫了一聲:啊!!!

他手腳發抖,幾乎邁不動步子。

另外一個小夥子,剛看了現場幾眼,突然轉身衝出值班室,蹲在走廊上嘔吐起來。

是什麼把警察都嚇成這樣?

四名經警中,身體最好最強壯的程四清倒在地上,腦漿四溢。

根據法醫判斷,程四清是被人用64式手槍近距離對準頭部,連開兩槍,當場就死了。根據槍傷判斷,程四清中第一槍的時候,腦漿已經流出,必死無疑。但兇殘的歹徒竟然又補了一槍。

換句話說,歹徒一定要致受害人於死地。

相比程四清,另外三個經警,也就是程某、吳某、廖某死的更慘百倍。這三人也是倒在地上,身上纏滿了背包帶。令人震驚的是他們的腦袋都沒了,只剩下三具無頭的屍體。

根據三人身體扭曲的狀態,法醫認為,他們不是死後被人砍下頭顱。他們被人綁起來以後,活著砍下頭顱的,說通俗一些,就是活著被人斬首的。

歹徒使用也並非什麼利刃,就是普通小吃店的斬肉刀。

這3個經警每人都至少被砍了十多刀,這才斬下了腦袋。

不用說,受害人是經受難以置信的痛苦以後,才悲慘死去的。

更奇怪的是,受害人的腦袋並不在現場,看來是被歹徒帶走了。

歹徒手段如此兇殘狠毒,堪稱武漢市甚至湖北省建國以來的第一起。

除了兇殘以外,歹徒的膽子還很大。

對4人進行制服、捆綁、殘忍的斬首、帶走腦袋等等,保守估計也需要1個小時以上。這麼長的時間,歹徒不怕有人來值班室嗎?

發生如此重大的案件,即便警方不願意公開,消息也瞬間傳遍的武漢三鎮。一時間,武漢周邊人心惶惶,老百姓談之色變,各種奇談怪論四處流傳。

一種說法是,歹徒要88個人頭,現在剛割了3個,還差85個。

民間的壓力是一回事,上級的壓力則更厲害。

在此次案件之前,武漢地區連續發生了大量系列持槍殺人案件,一直沒有偵破。

案件的性質極為惡劣,有可能是系列串案,公安部正式介入。公安部領導下令限期破案,並且派出全國刑偵專家趕赴武漢協助。

武漢市公安局會同全國北京、上海等地的刑偵、痕跡專家,對案件進行了梳理。讓他們震驚的是,這起案件果然不是孤立的。

根據對殺害刑警程四清的64式手槍子彈進行分析,該槍是2年前,也就是1989年12月10日鮑家巷派出所和漢中街派出所被盜的3支手槍(2支54式1支64式)中的1支,同時還有160發子彈被盜。

這3支手槍被盜後,很快就被歹徒用於作案。

被盜僅僅2日後,也就是1989年12月12日凌晨6點,武漢六渡橋鬧市中心的新華電影院附近,突然傳來一聲槍響。

新華印刷廠工人張克利剛下夜班,騎自行車經過一條小巷。天剛蒙蒙亮,張克利看到小巷裡那頭迎面走來一個矮小的男人。張克利沒有多想,自顧自地騎著車從男人身邊經過。冷不丁的,呯的一聲。一發54式子彈,近距離穿透了張克利的胸膛。張克利哎呀一聲,從自行車上摔了下來,掙扎幾下就斷了氣。

到死前最後一秒,年僅27歲的張克利也沒有看到歹徒的長相。

離這個小巷不遠處的舞臺巷,19歲的小販譚鎖正在用力搬著賣早點的爐子。聽到槍聲以後,譚鎖以為是小孩放鞭炮或者汽車爆胎了,沒有在意。

正在他將爐子放下,返回屋裡搬桌椅的時候,突然身後響起了一聲槍響。呯!

譚鎖撲倒在地上,1發64式手槍子彈射穿了他的心臟,當場就死了。

直至被殺,譚鎖也沒有看到歹徒的長相。

當抱著孩子張克利妻子和淚流滿面的譚鎖哥哥,跌跌撞撞衝到公安局報警的時候,歹徒早已經跑得無影無蹤。

警方趕到現場,進行簡單勘查。除了2個彈殼和彈頭以外,現場沒有留下任何證據,彈殼上也沒留下任何指紋。

歹徒選擇在凌晨作案,避開了所有人的眼睛,沒有人看到他的樣子。

這是一個完全沒有線索的殺人案。

根據對兩人社會關係進行排摸,張克利為人老實內向,幾乎不和人來往,當然也沒有仇人。19歲的譚鎖剛來武漢打工幾個月,還不會說武漢方言,根本談不上有什麼仇人。

那麼,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兇殘的歹徒搶了手槍以後,分別用這兩個無辜者試槍。

在沒有攝像頭的當年,這種案件根本無法偵破。

涉槍案件極為嚴重,又是公安局丟失手槍殺人。武漢警方受到很大壓力,用盡全力調查,始終無功而返。

就在警方四處撒網走訪的時候,這起案件卻引起了專案組1個老刑警的重視。

老刑警覺得案件的模式非常熟悉,立即查閱了卷宗。不查不要緊,這一查就驚呆了。原來

從1983年12月30日開始,到1988年8月26日6年內,前後有8名武漢市民被人用槍打死或者打傷,作案手段類似。

1983年12月30日12點,在漢口最熱鬧的一條街上,1個中年人王某被人開槍打死。

警察趕到現場後,發現王某後腦中彈,當場死亡。殺死王某的並非是制式子彈,而是工廠使用的一種菱形零件。顯然,歹徒用的並不是制式手槍,而是自製手槍。這種手槍沒有膛線,類似於農民的那種火銃。槍使用大量火藥和子彈,在幾米外發射。一旦擊中要害,還是可以致命的。

對受害人王某社會關係反覆排查,始終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對菱形自製子彈進行分析,發現武漢各大工廠都是用這種零件,市面上也到處有賣,根本無從查起。

歹徒行兇目的還不明白,不能排除劫財或者報復殺人,又沒有目擊證人。

於是,該案就成為一個積壓案件,長期不能偵破。

讓警方震驚的是,隨後的1984年2月22日,1987年4月22日、4月25日、12月26日,1988年8月26日連續發生了5起持同樣的自製手槍殺人案件。

地點分別是江漢、江岸兩城區的幾個街道及宿舍區,受害者身份也完全不同,有幹部、農民、工人、小販。

其中3人死亡,3人重傷致殘,只有射向清潔女工劉某的子彈沒有打中,頸部和頭皮輕微擦傷而已。

40多歲的劉某心有餘悸:那時天剛亮,我正在大街上拿著掃帚走路。有個穿黑衣服的男青年迎面騎自行車過來。這人個子不高,帶著一個口罩,看不清樣子。他背著一個大黑包,裡面好像放著什麼東西。這麼早很少有行人,我就看了他幾眼。他慢慢騎車從我身邊過去的時候,我正好看到地上有幾個垃圾,就彎腰去掃。就在我低頭的一瞬間,突然身後轟的一聲巨響。接著,我就覺得脖子和頭皮上一麻。用手一摸,全是血,我嚇得大叫起來。正好有輛卡車開過來,兩個司機跳下車,問我怎麼了。我當時也不知掉出了什麼事,就說受傷了。他們將我扶上車,我轉頭一看,那個黑衣服的男青年正在飛快騎車,手上好像還拿著一根半米長的棍子。到了醫院我才想到,那個可能是把槍,是那個男青年開槍打我的。

錄口供的警察問:奇怪,那怎麼沒有打中你?就擦破點皮。

劉某:我沒聽到他停車。這個歹徒可能在車上,用槍對準我的頭開槍的。當時也是佛祖保佑,我正好突然低頭掃地,子彈沒打中。如果我不彎腰,現在可能就躺在太平間裡了。

除了清潔女工劉某以外,還有行人徐某、曾某、左某三人中彈未死。這3人是被歹徒用霰彈一槍打中的。其中曾某頭部中彈,傷勢嚴重,半身癱瘓。徐某、左某都被打中臉部,不是眼睛被打瞎,就是臉部嚴重毀容。

徐某、左某的說法和清潔女工劉某差不多,歹徒是突然從側面襲擊的。事前沒有警告,事後也沒有翻找他們的口袋之類,不是搶劫。

雖看不清歹徒長相,但徐某、左某都認為從沒有見過歹徒。歹徒是個身材不高的,頭髮濃密的男青年,從體格和頭髮上很容易辨認。

此系列案件中,還有萬某、楊某、潘某三人被自製手槍射中頭部,全部遇害。

專案組的老刑警認為,小個子歹徒是在連續試槍練膽。

可能對自製手槍性能始終不滿意(有多人中槍沒死),他最終在1989年公安局盜竊了制式手槍,又開始新一輪練膽。

練膽的目的是什麼?

照常理來說,就是要做大案子。

顯然,這個老警察的判斷完全正確。

在12月12日用手槍連殺2人試槍以後,歹徒果然開始瘋狂作案。

短短4個月後,也就是1990年4月19日晚9時。

江漢區民族路的行人緊急報警,說發生了殺人搶劫案。

警方趕到現場,發現武漢市自行車廠會計鍾某、陳某倒在血泊中,已經死了。他們隨身攜帶的密碼箱丟失,裡面有剛從銀行取出來的7500元現金。

7500元在現在不算什麼,在當年絕對不是小數字。1990年,中學教師月薪不過100多元。

兩人均是被人用64式手槍打死。根據對子彈痕跡分析,這正是之前公安局被盜的64式手槍。

萬幸的是,這次兇殺案有了目擊者。

報警的路人黃某說:當時我正在長江邊散步,聽到槍響。我去年剛從部隊復員,對槍聲很熟悉,趕快跑過去看。只見他們兩人已經倒下了,一個小個子拎著密碼箱在快步的走。看見我追過來,小個子用槍對準我,喊:別多管閒事!滾!

我一驚,趕快躲到旁邊電線桿後面。他有槍,我赤手空拳,沒辦法對付,只能趕快報警。

遺憾的是,距離較遠加上天黑,黃某沒有看清歹徒的長相。

不過,黃某肯定地說:他說的是武漢本地方言,非常標準。說錯了,殺我的頭。

這點線索,對破案幫助不大。

僅僅1個月後,又出事了。

1990年5月11日晚9時,漢正街黃某兄弟拿著營業款回家,剛出店鋪就被人幾槍打倒。隨身的密碼箱丟失,裡面有2000元現金。

殺人的槍枝,還是公安局被盜的54式手槍。

萬萬沒想到的是,這系列案件還僅僅是開始。

1990年11月13日凌晨5時,東堤街124號的居民宋某,在門口被手槍打死,但財物沒有丟失。

殺人的手槍,是公安局被盜的2支54式手槍的另一支。警方認為,這又是試槍。歹徒曾經使用過1支54和1支64,一直沒有使用過這支54式手槍。

正常來說,一個人作案有2支槍已經足夠,為什麼還要再去試驗剩下那支槍呢?

答案很快就揭曉了。

1990年12月1日凌晨3點,江漢洪益二巷發生持槍搶劫案。在漢口揚子街服裝市場做生意的個體老闆石某被一夥歹徒搶劫。

根據石某回憶,3個蒙面歹徒各拿1支手槍破門而入,讓我們交錢買命。

無奈之下,石某夫妻交出了27000餘元及價值人民幣21700餘元的L15型錄相機一部、金項鍊、金手鍊、金戒指等物品。

歹徒倒也沒有殺人,將他們捆綁後拿著財物揚長而去。

現在警方明白,為什麼歹徒要測試第3支手槍了。這個傢伙在擴充團隊,不再是單人作案。

為了試驗一直沒用過的第3支手槍是否正常,就用無辜路人宋某試槍。

1個月後2月1日凌晨,這3個蒙面歹徒又翻入個體老闆嚴某家,持槍搶劫,再次搶走人民幣7000餘元及價值人民幣20700餘元的金首飾等物。

隨後,就發生了橡膠廠4名經警被殺,人頭還被割走的特大案件。

雖細節上還有疑惑,但專案組認為這些案件都可以併案,應該是一個人所為。

至於經警為什麼被殘忍斬首殺害?原因還不明確。

橡膠廠並不是銀行,沒有什麼現金,況且歹徒也沒有洗劫財務科,只是殺人而已。

專案組認為,有可能是經警中有人和歹徒結仇,他此次是來報復殺人。

不過,經過對4名經警的社會關係反覆排摸,發現他們都是普通的上班族,沒有什麼仇人。

就在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案件還不斷發生。

就在經警被殘忍斬首的1個月後,3月28日凌晨4時,漢口清黃路服裝市場個體老闆又被3個歹徒持槍搶劫,損失人民幣4000元及價值人民幣8000餘元的金首飾。

10天後,1991年4月9日晚9時漢口揚子街市場做生意的皮帶大王餘如意家,被3個歹徒搶劫。

餘如意生意做得很好,在武漢小有名氣。

得知同行接二連三被搶後,餘如意也有些害怕。不過,餘如意家旁邊不到10米,就是公安局。正常來說,歹徒就算有天大膽子,也不敢在這裡作案。

沒想到,這3個歹徒就竟然持槍破門而入。

歹徒制服了餘如意和他的女兒,為首的小個子說:你要錢還是要命?

餘如意有些害怕,但還沉著:兄弟,把我姑娘放了,有麼事好說。

小個子說:少廢話,問你要錢還是要命!

見餘如意不回答,小個子一怒之下,用槍託砸了他頭部一下,頓時出了血。

一見血,餘如意反而怒了:小子,老子也混了10多年了,大風大浪見得多了。你們莫猖狂,隔壁是公安局,你們有本事開槍試試看。大不了,大家同歸於盡。

小個子見餘如意很硬,看來搶劫是不能成功了。旁邊就是公安局,他們一旦開槍就有危險,必須立即逃走。

他使了一個眼色,另外2人放開餘如意的女兒。

餘如意見他們似乎要放棄搶劫,正想說幾句場面話,留個餘地。

誰知道,小個子突然對另1個歹徒,厲聲說了幾句話。那個歹徒勉強回過頭,對準餘如意的女兒開了一槍,呯。

餘如意的女兒倒在血泊中(後搶救無效死亡)。驚呆了的餘如意,抱著女兒痛哭不已。

這邊,3個歹徒已經迅速逃走了。

敢在公安局10米外開槍殺人,案件性質惡劣到了極點。

沒想到,見這次沒有搶到錢,猖狂的歹徒竟然頂風作案。

短短2天後1991年4月11日上午9時,他們又搶劫了個體老闆伍某家,劫得價值2800餘元的金首飾五件。

接二連三的老闆被持槍搶劫,還有人被殺害,搞的武漢做生意的老闆人心惶惶。很多老闆關閉店鋪,帶著家人出去旅遊或者訪問親友,暫時不敢做生意了。

這樣一來,武漢市面頓時蕭條起來。

到目前為止,歹徒從1983年開始殺人作案,前後已經整整8年時間,作案20多起,殺死這麼多人。警方仍然毫無線索,無法破案。

為此,從公安部開始到湖北省公安廳,反覆要求必須儘快破案。

專案組成員心急如焚,但沒有線索怎麼破案呢?無奈之下,警方只能對武漢三鎮進行大規模排查,進行人肉搜索。

也許是對警方排查有些警惕,這夥歹徒長達6個月沒有繼續作案。

警方剛剛鬆了一口氣,1991年11月1日晚6時20分,性質更為惡劣的案件又發生了。

武昌徐家棚街個體香菸老闆劉民福、樓桂林,攜帶75000餘元進貨款回家。剛剛走到家門口,突然背後一聲槍響。提著錢的劉民福,被當場打死。拿著手槍的小個子歹徒走過來,拎起裝錢的袋子就走。

一旁的樓桂林見朋友被打死,巨款被搶,熱血衝頭。他不顧危險,高喊著抓歹徒,奮力追了過去。

徐家棚附近是大片的居民區,人口非常密集。聽到呼喊,很快有近千群眾跑到街上圍觀。其中幾十個小夥見義勇為,跟隨樓桂林一起追趕歹徒。

一時間,滿街都是憤怒地呼喊聲。

小個子歹徒見前後都有人追擊堵截,立即停下來對人群開槍。

呯!跑在最前面的樓桂林被擊中,倒了下去(後死在醫院)。追趕的群眾只是愣了愣,繼續勇敢地追了過去。

歹徒見還有很多人追,又對人群連開幾槍,將27歲的小夥子吳斌當場打死。

歹徒還狂呼:不要追!要命的就讓開!

見歹徒持槍連殺3人,還不斷開槍。群眾們赤手空拳,不敢硬拼,紛紛躲開。

小個子歹徒搶過路人丟棄的自行車,不顧一切騎車逃走了。

歹徒敢於在大街上開槍殺死2人,還對見義勇為的群眾開槍,當場打死1人。

如此大案,全國罕見,絕對是湖北省第一案。

案件影響之大,甚至震動了中南海!

案發後,黨中央、公安部、湖北省和武漢市黨政領導都十分關注。中央高級領導多次批示:對此案要組織全部力量,抓緊破案。

在巨大壓力下,武漢市公安局局長樂東漢親自督陣,率領全市幹警展開再一次排摸。

當時報紙寫到:為了查明嫌犯的身份,武漢市的刑警們全都忙碌起來。他們擴大排查範圍,將獲得的線索逐一匯聚。勾勒出了嫌犯的體貌特徵:嫌犯男,年齡25至30歲,獨居,身高1.67米,單眼皮,武漢口音,穿綠色「啄木鳥」牌夾克衫,著白色「迪奧多納」牌進口旅遊鞋。

這份模擬案犯的畫像,下發到數千名戶籍、保衛、治安、刑偵、巡邏民警手裡。樂東漢局長斬釘截鐵地下達了命令:「力爭20天,攻破槍案。」

其實,即便如此也是很難破案的。因為歹徒始終沒有露臉,僅靠這些模糊的線索,根本無法有效鎖定目標。

歹徒傷天害理,這次終於運氣不佳了。

1991年11月21日晚,漢陽公安分局永豐鄉派出所管段民警餘良穩緊急匯報,發現重大嫌疑人。

片區內一個房東反應:郊縣的唐家灣7號新來了一個租戶,情況可疑。租戶名叫張明高,1963年出生,身高1.70米左右,說家住礄口區漢正街,自稱是個體老闆。房東發現,他的床底下有1雙白色「迪愛多納」牌進口旅遊鞋和1隻棕色密碼箱。

更重要的是,根據房東反應,幾天前他去疏通下水道,發現糞便中竟夾著一顆黃亮亮的子彈。他的一排出租屋,不是住著老人就是帶孩子婦女,只有張明高一個年輕人。那麼,子彈很可能是張明高丟棄的。

可能是張明高上廁所的時候,將子彈不慎丟在糞便中。他嫌髒,就沒有去撿。張明高知道下水道每天都會衝水幾次,子彈跟隨糞便很快會衝走,也就沒重視。

誰知道,當天因下水道輕微堵塞,房東才湊巧發現了這顆子彈。

根據警方分析,這是1顆64式手槍子彈。

張明高自稱是個體老闆,並不是軍人或者警察,那么子彈是從哪裡來的?

由此,張明高就有重大作案嫌疑。

當晚9點,警方緊急出動抓捕組。張明高可能有槍,警方沒有採用硬攻。他們讓房東敲門,假裝送報紙(張明高訂閱了報紙)。房東敲門的時候,旁邊是一群全副武裝的刑警。

就在張明高開門的一瞬間,四五個刑警一擁而上,將他死死按在地上,戴上手銬。

從張明高的衣袋裡面,搜出了1把已經上膛的64式手槍。

經過鑑定,這支64式手槍是公安局被盜的那支槍,還是連續殺人,包括斬首刑警使用的手槍。

罪證確鑿,無從抵賴,張明高也沒有掙扎。

對同夥不過是互相利用而已,張明高很快交代了其他3人的住址。

根據張明高的供述,當晚,公安人員以迅雷不及掩耳(盜鈴)之勢,一舉擒獲張明高犯罪集團的其他3名成員宋建廉、熊宗壁、彭毅。隨後,陳濟賢等8名窩藏、銷贓、包庇犯也一一落網。

經過審理,張明高惡行累累:非法製造和盜竊槍枝、彈藥,大肆進行殺人、搶劫、放火、盜竊,共作案28起,直接殺死20人;另外,張明高指揮同夥殺死1人;單獨劫取財物計人民幣87900餘元,與集團成員共同劫得財物計人民90600餘元,所劫公私財物共計人民幣178500餘元;單獨及夥同他人盜竊公共財物計人民幣24700餘元。

當年,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處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991年12月23日,二審審結。1991年12月26日,張明高、宋建廉、熊宗壁、彭毅4人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案件就這樣結束了。張明高為什麼要如此作案?警方曾經非常疑惑。

最後一系列案件,可能是劫財。

但張明高之前殺了那麼多人,原因何在?

另外,被斬首的經警究竟和張明高有什麼仇恨,竟然要下如此毒手。

更奇怪的是,即便是劫財,也有說不通的地方。

警方搜查張明高的家時,發現所有贓款贓物幾乎一分不少。這就奇怪了?冒著生命危險劫財,卻不去消費,天下有這種歹徒嗎?

根據走訪張明高的親戚同事,說他不嫖不賭,連香菸也不抽,平時除了吃飯以外幾乎不花錢。那麼,張明高劫財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面對警方的質問,張明高不慌不忙,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張明1高第一句話就是:我殺人不為錢,就是為報復。要不是你們抓住了我,還會出大事。我準備殺500個人,殺光我所有的仇人,破個世界紀錄。

警方問:你仇人有500個這麼多?不會吧。你的熟人有沒有500個,我看都難說。

張明高:500個算什麼。世上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全殺了也好。

張明高,武漢市人,1963年3月13日出生,家住礄口區漢正街周安下裡2號,身高1.68米。原本是武漢熱水器廠(原航海照明器材廠)金工車間三級車工,後自動離職。

可以說,張明高之所以之後走上殺人搶劫,報復社會的道路,和他的生長環境有密切關係。

張明高的童年和少年都是非常不幸的。

張明高剛剛3歲,他的父親在文革期間無辜被捕入獄多年。大概在公私合營的那個時候,父親與人合夥開了一個小機器作坊。這本來是政府鼓勵的事情,後來卻因而被劃為資產階級分子。

張明高剛剛懂事,就目睹父親飽受鬥爭之苦,被掛牌遊街甚至毆打。

父親入獄期間,全家6口人,僅靠母親在民辦工廠的微薄工資支持。母親有嚴重慢性疾病,卻無錢治療。即便如此,每個月全家只有五角錢買菜。全家吃的菜,基本都是作為大哥的張明高,在菜場撿的垃圾。

這就樣,在張明高撿菜時還經常挨打。菜裡沒有油,買米的錢很多時候也是借的,全家生活非常困難。窮苦屈辱的童年,對張明高一生有著巨大的影響。

在張明高10歲的時候,久病無錢治療的母親去世。於是,全家的擔子竟然落到12歲大姐和10歲的張明高身上。苦苦支持了2年多,他們幾乎活不下去。就在張明高和大姐準備帶著其他3個弟妹一起跳長江時,他的父親終於被平反釋放出獄。

父親是個聰明人,很有能力,缺點是過於輕信於人,容易被人利用。

釋放以後,父親趁著改革開放大潮,想要致富,為孩子創造好的條件。

他和幾個同事利用廠裡的設備,辦了個小型加工廠。結果,一次操作失誤,他們將設備搞壞了。本來設備損壞並非父親的責任,應該合伙人一起承擔損失。

這些所謂的朋友,見張明高的父親老實好欺負,紛紛金蟬脫殼。最終數目不菲的賠償金,全部落在父親一個人的頭上。

連遭打擊下,本來就在獄中百病纏身的父親,非常抑鬱,40歲就發病去世,債沒來得及還清。

這樣一來,設備的維修款就被迫由工廠承擔,影響到工人每人幾角錢的獎金。

本來人死帳消,這又不過是幾角錢的小事。沒想到,工廠的工人們都覺得吃了虧,對此不依不饒。從1980年到1985年,工廠很多人都大罵張明高的父親,會上罵,指名罵。

張明高回憶:有人當著我的面,直接罵父親不是個好東西,如今落得他自己早死,姑娘兒子受罪。

別人瞎罵還可以忍受,但父親所謂的好朋友竟然也是如此。

張明高回憶:去世後,父親過去的一些「好朋友」,在談到父親時,大談父親是如何如何好,見到我也非常的親熱。但後來我得知,父親之所以在文革中倒黴,就是因為這些所謂朋友的揭發材料,都是編造的。後來父親去世,也是這些人推卸損壞機器的責任,讓父親一個人承擔所致。這些人一半的人臉,一半的鬼臉,典型的變色龍。從此我便產生一種報復的心理,認為父親是這些人害死的,總是想為父親報仇。當時我只有15歲!有一天,我趁夜深人靜,悄悄溜進了父親原來的單位,撬開了檔案室,翻出了我父親的檔案。可我怎麼也找不到害我父親的人的具體名單……當時我大腦一片空白,如果我發現批鬥我父親人的名單,我就要想辦法一個個報復。然而,事實並非我想像的那樣,我父親的檔案裡什麼也查不到,報仇的目的落了空。當時我腦海裡首先萌發了要報復社會的想法。在日記中,我這樣寫道,「因此我要殺人,不論是誰,碰到我的槍口誰倒黴,殺一個就解恨一次!」

父母早亡後,年僅15歲的張明高只得頂起家裡的重擔。

他一共有兄妹5人(1個姐姐,1個弟弟,2個妹妹),負擔很重。在父親去世的那年,由於家庭情況實在艱苦,張明高被迫輟學,只有小學文化程度。

當時,只有17歲的姐姐一人工作。1個月區區24元錢,根本不夠家裡開支。在這種極端困難的條件下,作為老二的張明高只好出來工作。找工作也不容易,因為他還太小,沒有地方願意收。沒有辦法,只好硬著頭皮求助父親的單位。剛開始,單位根本不理睬張明高的請求。張明高去找居委會,也沒有人來管。

最後,張明高跑了無數次,要求停職。單位又因他年齡不夠(不到16歲),多次拒絕了要求。後經過再三努力,其實就是大姐拿出僅有的一點錢送禮,最終廠裡答應讓他做了臨時工,每個月10元錢,還不夠自己吃飯。

共做了11個月的臨時工後,張明高才轉為正式工人。在轉為正式工的過程中,一切相關手續和打點都是自己跑。當時國家機關辦事效率諸位都知道,就算是成年人也是望而生畏,受盡刁難,更別說一個少年。

他年齡小,人員又不熟悉,遇到的困難可想而知。廠裡的有關人員,對他的困難不聞不問。見他沒錢送禮,這些人還都一副刁蠻嫌棄的樣子。

甚至,他們還扣下了張明高父親去世時的撫恤金。

這更增加了張明高的仇恨心理。

張明高回憶:父親死後,家庭生活困難,去廠裡要父親的撫恤金,因父親與管撫恤金的人的上級有矛盾而沒有發放。撫恤金開始只是沒有發放,後來乾脆就沒了!藉口是父生前搞壞了機器,所以必須用撫恤金來補償。天下哪裡有這種道理呢?無非是欺負我一個孩子,不敢拿他們怎麼樣。

那段時間,家裡特別困難。大姐在很遠的地方上班,我一個人維持全家。我一個15歲的孩子,每天晚上都在算帳,憂心每月的錢不夠花。我常常夢中見到撫恤金、見到父母,在夢中享受與父母團聚的快樂,醒來時,到處空空。

別人家過春節時,一家團聚,和和美美的,享受著親情和快樂,而3個弟妹們的目光呆板,得不到父母的愛護。我感到痛苦和失落,覺得弟妹們很可憐。但我難道不可憐嗎?除了大姐以外,誰又關心我。工作單位如此,鄰居也不怎麼樣。因為我家父母雙亡,鄰居見沒有大人,都來欺負我們。上小學的小弟很調皮,與鄰居小孩不時發生打鬧。小弟打輸了,吃了虧,自認倒黴。如果打贏了,鄰居家長竟然來幫著孩子,一起打我小弟。我有一次忍不住去質問,為什麼大人打小孩。他們非但不認錯,還蠻橫不講理。我年紀小,不敢和他們衝突,只得忍氣吞聲。

張明高又回憶:這個世界不公平,還體現在悼念死者也不公平。在看父母的骨灰盒時,來的幾輛車下來的一群人,將其他家的骨灰盒放在前面,用腳將我父母的骨灰盒踢到角落裡。換成別人家,肯定氣得大罵。但我一個孩子,能怎麼樣呢!悼念回家後,我買了半斤肉,做麵條吃。很長時間沒吃肉的弟妹們,吃得是那麼的香。他們天真、頑皮,心理根本就沒有父母這麼早地離開的痛苦。他們吃麵的饞相,仿佛父母還在一樣。

他還寫道:工廠裡,也是一樣。有一次,我身體不舒服,上班遲到了幾分鐘。車間主任不聽解釋,當著所有人面大罵下流話。在加工零件時,我速度慢了一點,生產廠長過來罵髒話。車間裡的工人你嫉我妒的。你要是混得好一點,他們就嫉妒你,排擠你,想方設法搞你。如果你混得差,他們就瞧不起你,笑話你。這些人相互之間挑是撥非的,拉關係,走後門,什麼事情都做得出來。

因為從小接觸人性的陰暗面,讓張明高心理出現高度的扭曲。他認為自己生活就是痛苦,認為活著沒有意思。他接觸的工廠、街坊、同學的家長等等,都沒有體現出人性善的一面。這些人都不能吃虧,都愛佔小便宜,都在坑害別人,刁蠻、狡猾、潑辣。

在張明高看來,這些傢伙都不是好人,全殺了也不算什麼。

見弟弟妹妹長大成人,不需要自己照顧了,張明高一度想要自殺。但他不甘心這樣窩囊的死,要搞一件大事然後轟轟烈烈地去死。

他回憶:我打算先殺一些人,來鍛鍊自己的心理素質的身體素質,用這些人的生命為我要幹的「大事」做鋪路石。我要設法搞到武器,再籌集大筆資金,然後到外地殺一個人,將自己的身份證放在死者身上,掩人耳目,造成一種假象,以為我已經死了。以後偷偷潛回武漢,有恩的報恩,有仇的報仇,將仇人統統殺光,殺得越多越好。這就是我的宏偉計劃。

殺人不能赤手空拳,首先要搞武器。作為一個優秀的車工,自製手槍是不費事的。

張明高回憶:一次,我在街上玩,看見幾個熟悉的青年,手中拿著自製的手槍。我便上前問道:「這槍能打死人嗎?他們笑著說:「怎麼,你懷疑嗎?不然,打你一槍試試。」我說:「我只是問問而已。」為了看個究竟,我在一個周六與那夥人一道來到武漢後湖鄉的一個郊外,我見他們用槍打野狗,一槍就打死了。我便問道:「你們這槍是怎麼做的?」他們說:「你不是車工嗎?用鋼材、鋼管就可以了,很簡單的」。我將他們的自製手槍看了又看。我學習成績不行,做工人還是很行的,同事也說我頭腦靈活。我加班的時候偷偷用自己的車床,自製了一把手槍。1980年夏天,我又利用上夜班的機會,先後加工了第二和第三把更加小巧、威力更大的手槍。我用菱形螺釘稍加改造,加工成螺釘子彈,殺傷力不小。為了檢驗自製手槍的威力,進行了一系列試驗。首先在偏僻的長豐鄉,對樹射擊,樹沒有反應。又以動物為試驗,先後用雞、貓為實驗對象,效果非常好。

槍有了,接下來就是怎麼搞到彈藥。我騙得大姐夫袁國平之父的獵槍火藥購買證,在漢口武聖路漁獵商店購買了無煙火藥,自製了手槍彈藥。有了槍有了彈,我就可以殺人了。我開始實施下一步計劃。開始訓練自己的素質。一是身體素質,我個子不高,身體瘦弱,從此開始沒事就跑步舉啞鈴。二是意志素質,也就是要克服用槍殺人的恐懼心理。

隨後,張明高從1983年12月30日開始到1988年8月26日,連續6次射擊無辜路人,導致4人死亡,3人重傷致殘,1人輕傷。

在一系列的殺人練膽後,張明高覺得自己已經克服了恐懼心理,更搞清楚了自製手槍的威力。

為了實現殺光所有仇人的計劃,他認為必須搞錢,沒錢辦不了大事!

於是,在1987年6月1日凌晨5時許,張明高竄至漢正土產日雜商店,持鐵叉朝值班員李某頭、頸、胸部猛戳,李某當場死亡!張撬開保險柜兩個,劫得人民幣600餘元,又在作案現場澆上汽油縱火。

殺了一個人,搶到的錢卻並不多,張決心繼續作案!

經過這一系列的測試,張明高認為自製手槍效果差,主要是換子彈麻煩,一次只能打一槍。

自製手槍發射霰彈,殺傷力不夠大。

如果要實現他殺死所有仇人的計劃,就必須有更好的武器,最好是制式手槍。他把目光盯到了公安派出所的警用槍枝。

1989年12月10日凌晨3時許和1990年1月9日凌晨3時許,張明高分別翻窗竄入武漢市公安局鮑家巷派出所和漢中街派出所,盜得54式手槍二支、64式手槍一支,子彈160餘發,電警棍四根,C2005對講機一部,人民幣12200餘元。

在得到3支手槍以後,張明高大喜過望,又開始殘忍的試槍,連續打死3個無辜路人。

幾次作案後,張明高覺得一個人勢單力薄,即便有槍也容易失手,還是需要團夥。

張明高回憶:我身邊也有幾個人混得很差,一直想幹大事。但我選擇的人,都是在社會上混不下去,爛命一條的那種,一共找到3個人。有家有業的,我一律不要。我有個朋友是盜竊犯,叫做陳濟賢。他一心想跟我一起幹,不惜去殺人。我卻說:「你有老婆,有孩子,不要亂搞,好好地過日子。」對於吸納進來的成員,我還一一進行了培訓,要他們明確「目的」,以「事業」為重,要他們克服種種弊端和醜惡習慣。每次行動前,我還會阻止他們開會,做思想動員。

當時報紙也寫到:雖然連續殺人搶劫,但張明高的目的並不是為錢,而是為他的復仇計劃準備。為了自己的「偉大事業」,28歲的張明高不結婚,也不近女色,怕連累妻女。「為了事業」,文化程度不高的張明高還不忘讀書學習,在租住屋中放有《中國地圖》,《孫子兵法》、《世界警察》、《三國演義》、《兵器知識》等書。

那麼,張明高為什麼要斬首殺死4個經警呢?

竟然只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張明高回憶:大過年的,我騎車路過漢口蔡家田的武漢橡膠廠。有4個經警突然放鞭炮,炸到了我的自行車。我罵了他們幾句,他們也不示弱,就吵了起來。

檔案裡面寫道:

張明高:「夥計,麼樣在搞?」

經警:「你說什麼?又沒炸到你。」

張明高:「個板媽,誰說沒炸到。大過年的,太不吉利了,你們不長眼?」。

經警見他罵人,也反唇相譏。三言兩語,話不投機,雙方拉扯廝打起來。

張明高不是4個人的對手,只得轉身逃走。

臨走時,張明高甩下一句狠話:「我要讓你們舒服舒服。」凌晨3時許,張明高攜帶64式手槍、砍刀、背包帶、塑膠袋等作案工具,翻牆進入武漢橡膠廠值班室。

此刻,因辭舊迎新興奮了大半個晚上的值班經警們,已經極度疲勞,有的已經解衣就寢,進入了夢鄉;有的正和衣打盹。張明高頭戴面罩,只露出一雙兇神惡煞般的眼睛。躡手躡腳地潛了進來,踢醒了值班經警程某,用槍抵住他的後腦說道:「不許動,把自己的腳捆起來。」還未等值班經警程某回過神來,他的手腳已被一條軍綠色的背包帶縛住。

接著,另兩位值班經警吳某和廖某也被同樣的方法,縛住了手腳。

當張明高捆綁第四名值班經警程四清時,遭到了極力反抗,兩人廝打起來。張明高只得開槍。「砰!」一聲槍響過後,程四清被擊穿頭部,倒地身亡。張明高怕他不死,又補了一槍。

隨後,殺紅了眼的張明高,向其餘3位值班經警舉起了屠刀。瞬間,程某、吳某、廖某3人身首異處。張明高用「斬首」這種最殘忍,且痛苦的手法,報復了與他有一絲摩擦的4名經警。隨後,張明高將三顆人頭裝入一個盒子裡,並帶到其住處隱藏,後又分別拋於下水道、泵站水中。此案當時震驚全漢口,一時間武漢市民人心惶惶,各種流言四起。而被害者的家屬更是哭得死去活來,他們氣憤地說;「我們與這個禽獸無冤無仇,兇手為何下這樣的毒手。抓住他,就是喝他的血、扒他的皮也不解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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