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交通918、浙江法制報、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廣州日報
去年8月30日
一則尋人啟事
在微信群、朋友圈中熱傳
有網友發帖求助稱
自己的女兒王某玲
在當日上午失蹤
失蹤女孩王某玲家住海寧市海昌街道雙馮二裡,失蹤當日由於母親住院動手術,所以孩子的父親就請舅舅周先生幫忙照看王某玲和她的弟弟。
中午,做好午飯的周先生發現王某玲不見了。於是,一家人便趕緊四處尋找。
自行尋找無果後,王某玲的父親於去年8月30日下午5點,來到海寧市公安局海昌派出所報案。海昌派出所也組織了一二十名警力開始找人。
2019年8月31日,警方還聯繫了社區,發動社區所有的黨員志願者和網格員加入尋人的隊伍。
(警方查看監控)
經過大家不懈的努力
終於找到了王某玲的行蹤
不過,傳來的卻不是什麼好消息
2019年9月1日9點多
海寧公安發布「警情通報」稱
小女孩不幸被害,兇手已抓獲
嫌疑人對殺人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戳開視頻回顧破案經過
昨天(10日)上午,浙江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於某良故意殺人一案。
公布的細節讓人憤怒!
於某良居然是因
強姦被拒,怕事情敗露
而殘忍地用多種方法
痛下殺手!
檢察機關在庭審中起訴稱,被害人王某玲系被告人於某良同居女友的女兒陳某麗的同學。2019年8月30日11時許,被害人王某玲來到於某良家中,打算找陳某麗玩耍,於某良告訴她,陳某麗已經回老家,並邀請她進屋吃西瓜。
王某玲進屋後,於某良意欲強姦王某玲遭拒,又害怕被害人告訴父母事情敗露,於是採用床單蒙頭、水桶淹溺等手段,致被害人王某玲死亡。
此後,於某良將王某玲的屍體裝入一雙肩包中,藏匿於租房衣櫃內。因王某玲許久未歸,其家屬尋找未果後報警, 2019年9月1日中午,於某良在租房內被警方抓獲。
這個被告人於某良
可謂是劣跡斑斑
2001年11月
於某良因犯姦淫幼女罪,被河南省西平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
2019年1月
於某良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江蘇省溧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15天。
法庭審理中,於某良對於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當庭翻供稱沒有強姦王某玲的企圖,殺人原因是被王某玲言語激怒。
而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訊問中,於某良承認是意欲強姦王某玲,害怕事情敗露而殺人滅口。
(庭審現場)
此前,辦案機關給於某良做了精神病鑑定,鑑定報告顯示於某良並無精神疾病。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