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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廣東科學技術職業學院微信公眾號發布消息稱,因受疫情影響,同學們一直線上學習未能返校住宿,根據上級政策,學校決定對2020年春季學期的住宿費根據實際住宿天數進行結算,近期將分批陸續合理退減住宿費。
退費通道
1、學校統一辦理的建行卡(首選,要確保已經激活可用);
2、如遺失或其它特殊情況導致建行卡無法使用的,請提供本人建行其它卡號(需將銀行卡雙面、身份證雙面拍照發給班主任);
3、留學生的退費因無法跨境結算,待返校後統一補發或抵頂以後住宿費。
4月30日,西安翻譯學院也發布通知: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本學期將只收取學生2個月的住宿費
西安翻譯學院退三個月住宿費
根據西安翻譯學院4月30日發布的通知顯示:根據本學期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從5月6日至12日分期返校到7月17日離校),為了減輕學生負擔,按兩個月住宿計算,退三個月住宿費。
所有已交清本學期住宿費學生(含畢業生),按三個月住宿退費,按本學期住宿費標準的60%退費。未繳費的同學將按照2個月時間收取。此次退費將涉及2萬餘名學生,退費金額1700餘萬元。
除此之外,自5月5日起,根據該校學生實施錯時錯峰返校計劃,全校將對全體教職員工和所有返校學生進行免費核酸檢測。
教育部:退住宿費辦法由各地制定 多省已發文明確
4月10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有關問題的預警》,其中明確: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陝西: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
近日,陝西省治理教育亂收費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發文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或學期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科學計算,合理清退。
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各校應嚴格依照非營利原則合理收取住宿費,住宿費收取標準按月平均計算,按學年收取的以10個月為平均基數,按學期收取的以5個月為平均基數,學校應根據實際住宿時間收取住宿費。
河北: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廳官網發布通知,將嚴格落實教育部住宿費退費要求。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多餘部分退還學生。(上述規定僅限於疫情防控期間)
四川:綜合實際住宿時間和成本支出結算清退
4月20日,四川教育廳發布通知,其中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學校根據實際住宿時間並綜合考慮與宿舍直接相關的人員、折舊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學期末結算清退。
浙江: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
近日,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發布通知,做好各級各類學校和幼兒園疫情防控期間收費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切實做好住宿費退費工作。學校按照實際發生原則收取住宿費,每學年按照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多餘部分一律退還學生。在校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
寧夏: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
近日,寧夏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明確,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住宿費的,學校須將多收部分在2020年春季學期末結算退還學生。
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根據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住宿費。在校住宿時間不足1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按1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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