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1 來源:教育部
一、山東省創新工作案例
2014年,山東省實施基礎教育綜合改革以來,就加強和規範中小學編制管理進行了全面制度設計。2016年出臺《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有關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教師編制管理政策措施。同年4月,省政府舉辦專題研討班,各地分管市長、教育、編制、人社、發展規劃、國土資源、住建部門負責人參加,把落實中小學編制政策作為研討專題,由省教育廳和省編辦負責同志進行政策解讀和培訓輔導。
(一)創新編制管理,多渠道增加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一是加強市域內教師編制調配力度。對編制總量達不到規定標準總量的縣(市、區),可在縣域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用於補充中小學教師,縣域內難以調劑的,可在地市級事業編制總量內調劑解決。二是建立農村教師機動編制。以縣為單位,按不超過農村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量5%的比例核定教師機動編制,用於補充農村中小學急需學科教師。目前,全省落實農村機動編制政策,已核增編制1.2萬名。三是按班師比核定小規模學校教職工編制。對年級學生數達不到標準班額數的,小學、初中分別按照每教學班配備2.4名、3.7名核定教職工編制。四是設立臨時周轉編制專戶。利用精簡壓縮和事業單位改革等方式收回的編制,建立中小學教師臨時周轉編制專戶,對滿編超編的中小學確需補充專任教師的,使用臨時專戶編制予以補充。
(二)加強縣域交流,促進縣域師資均衡配置
一是按照「總量控制、統籌城鄉、結構調整、有增有減」的原則,建立縣域內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總量控制、動態調整機制,實行「縣管校聘」制度。二是自2016年起,縣域內中小學教師交流,不再申報用編進人計劃。三是現有教職工超出規定編制的,管理、教學輔助和工勤人員超過規定比例的,予以調配分流。四是強化學區內教師資源統籌配置,學區內教師可統籌安排使用,實行短缺學科教師走教,實現學區優質師資共享。
(三)強化督查監管,嚴格規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管理
2016年1月,山東省教育廳組織開展教師管理逐校專項清查工作,對擠佔、挪用和截留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聘用代課教師,以各種形式「吃空餉」,管理部門與中小學校混編混崗佔用教職工編制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整頓。
二、內蒙古自治區創新工作案例
2016年,在反覆調研、論證、測算和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內蒙古自治區編辦、教育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統一城鄉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通知》,統一了城市、縣鎮和農村牧區中小學校教職工的編制標準,實現統籌調劑和動態管理。
(一)創新編制核定辦法,科學配備教師資源
一是地方靈活、自主選擇編制核算辦法。針對城鎮鄉村學校學生數和班額情況的差異,在核定教職工基本編制時,由各地區自主選擇測算辦法。既可以按照學生與教職工之比,小學19:1、初中13.5:1、高中12.5:1核算,也可以按照小學2.4:1、初中3.7:1、高中4:1的班師比核算,還可以綜合選擇上述兩種方式核算。二是提高附加編制核定比例。為了確保中小學校開齊開足課程,充分考慮了蒙古語授課、現代教學設備應用、班主任工作量折算、教職工進修或休產病假、校醫、心理輔導、宿舍管理等各類新增因素,按照各地教職工基本編制的25%核定附加編制,與基礎編制一併下達各盟市。
(二)實現編制全覆蓋,確保教師隊伍穩定
對於歷史成因造成的學生少在崗教師多且超出新核定的編制總量的地區,自治區編辦預借一部分編制給盟市,確保在崗人員人人有編制,全區預借編制23534個。待超編人員自然減員後逐年收回,收回的編制由自治區編辦統一管理,專項用於全區中小學統籌調劑使用。
(三)設立事業發展編制,滿足教育實際需求
為保障中小學教育發展及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的需要,自治區編辦在上述各項編制核定基礎上,為各盟市多核定了一部分編制,作為預留編制,由盟市編辦統一管理,在盟市範圍內調劑使用,可解決超編滿編地區補充新教師的矛盾。
(責任編輯:忠建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