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網絡寫手非法出版「個人志」案件一審宣判 8人獲刑

2020-12-20 中國青年網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見習記者 韓颺)今年5月15日,武漢「8.03」非法經營案一審宣判。這是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安部聯合掛牌督辦的典型非法經營案。該案非法經營額高達1000餘萬元,8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該案是湖北省查辦的首例網絡寫手非法出版發行「個人志」(作者不經過出版社自己印製的出版物)的刑事案件,對所涉及的寫手、籌劃運作人員、編輯、印刷場所、分銷網店等進行了全鏈條打擊。」湖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副主任廖明玉近日在接受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採訪時介紹。

深挖擴線跨省追捕

2017年7月,湖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接到群眾舉報:網絡寫手唐某(筆名「深海先生」)通過網絡製售非法出版物。湖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立即責成武漢市「掃黃打非」辦公室查辦此案。

因案情複雜,性質惡劣,跨省涉案人員眾多,湖北省「掃黃打非」辦公室和湖北省公安廳治安總隊於2018年1月對武漢「8·03」非法經營案聯合掛牌督辦。2018年3月,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安部將此案列為2018年全國掛牌督辦案件。為對唐某等人網絡製售非法出版物進行全鏈條打擊,專班人員不斷深挖擴線,多次赴杭州、廣州、上海等地調查取證,掌握犯罪事實,形成了完整證據鏈。

經審理查明,唐某在明知自己創作的小說無法通過正規的出版單位出版的情況下,於2015年年中至2017年12月間,分別聯繫了開設淘寶網店的尹某、董某,通過網店非法出版發行其作品。三人就銷售額商定了利潤分成比例,經查,這些小說共印刷12372冊(套),非法經營額118萬餘元。

非法經營並非個案

近日,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從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被告人唐某(筆名「深海先生」)出生於1991年,是某高校設計專業在讀研究生,也是一名耽美小說作者。2015年至2017年間,唐某欲將自己書寫的5本小說出版,但由於小說涉及同性、色情、戀童等不良內容,唐某無法通過正規出版社公開發行。隨後,唐某通過網絡分別聯繫了開設淘寶網店的尹某、董某,通過其淘寶店鋪「XMOON」「更路簿工作室」「記憶鋪工作室」預售並聯繫印刷,而後再在網店向讀者出版、發行,進一步銷售盈利。3人還就銷售額商定了利潤分成比例,尹某、董某收取銷售額6%~10%作為代理費,剩餘利潤歸唐某所有。經查,兩年間共計印刷上述非法出版物12372冊(套),非法經營額達人民幣118萬餘元。

自2014年以來,尹某、劉某(尹某之妻)、董某除幫助唐某出版、發行非法出版物外,還通過自己開設的淘寶店鋪,幫助14個省份的另外24名作者出版、發行非法出版物,非法經營額達900多萬元。

負責偵辦此案的武漢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一大隊民警崔江濤介紹,「在耽美圈,她能排到50名左右,這意味著她掌握著頭部的影響力。」「唐某長期在網絡上撰寫小說,以邊寫作邊連載的方式在『晉江文學城』網站刊登供他人閱讀。事後,該網站已被停站整頓。」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今年5月,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判處8名犯罪嫌疑人4年到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12萬元到1萬元不等。

法院認為,被告人唐某身為出版物的創作者,明知圖書有色情內容仍提出出版、發行要求,屬犯意的提出者、主要事項的決定者,在共同行為的實施中處主要地位,故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二萬元。

對此,國家新聞出版署出版融合發展(武漢)重點實驗室主任、武漢理工大學數字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劉永堅表示,網絡並非法外之地,在網絡上可以上傳、連載的小說並非能夠出版。國家對圖書出版有著極其嚴格的規定,首先必須要有出版資質。另外,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的圖書印刷。

目前唐某已向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預計將在九月開庭。面對記者的採訪請求,唐某表示暫不接受任何採訪。

(國內時事部編輯)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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