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市界 王春曉
編輯 | 朗明
在鬥魚虎牙合併提上日程後不久,鬥魚傳出被法院列為執行人的消息。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9月1日,鬥魚經營主體武漢鬥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被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列為被執行人,案號(2020)粵0115執5211號,執行標的為0元。
天眼查APP顯示,鬥魚此次被列為被執行人,涉及一起與虎牙有關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相關案號為(2018)粵0115民初4752號,開庭日期在2019年7月16日。
值得關注的是,鬥魚和虎牙曾有數次糾紛,除了上述不正當競爭糾紛,還包括合同糾紛、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糾紛等。
就在2019年3月,鬥魚和虎牙在廣州市南沙區法院還有一起案件。武漢鬥魚魚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稱,其三名獨家籤約遊戲主播在合同履行期內,又在虎牙的蘋果應用程式「虎牙直播-遊戲互動直播平臺」和「虎牙直播HD-遊戲互動直播平臺」上進行遊戲直播,虎牙公司未經授權,擅自對其享有版權的音視頻作品進行傳播,嚴重侵犯其著作權。
鬥魚就此事在半年不到的時間裡,向蘋果公司投訴虎牙公司達23次,且投訴中均明確要求,蘋果公司將虎牙公司的兩個直播程序從應用商店下架。
虎牙認為鬥魚投訴行為無理,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行為保全。最終,法院受理了虎牙提出的申請,並認為鬥魚投訴行為不具有正當性,故裁定鬥魚立即停止投訴行為。
另據新浪財經報導,2019年11月,鬥魚也曾被列失信被執行人,案號為(2019)粵0113執786號,原因涉及與主播的合同糾紛及未繳納相應罰款。
當時,鬥魚被列執行人是一起原虎牙主播跳槽案件。該主播因違約被判向虎牙支付違約金200萬及律師費8萬元等,其在後期為按期給付被列實行執行人,還被限制消費。
隨後,法院要求該主播所在的鬥魚平臺凍結並提取其在公司的220萬元收入,但鬥魚提交的《情況說明》稱,該主播在公司可結算金額為零,無可凍結財產。
最終,鬥魚因涉嫌提交虛假情況說明被罰100萬元,隨後因未支付罰款,被列入失信名單。
不過,鬥魚表示,案件實質是虎牙與主播之間糾紛,並非鬥魚欠付第三方費用。因而認為,法院要求其協助執行的事項超出了公司實際可以協助的範圍,已向法院執行法官郵寄執行異議材料,且法院已受理執行異議申請。
目前,這條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經無法查詢到。
就在今年8月,鬥魚發布公告稱,已收到騰訊於8月10日發出的非約束性初步建議書,提議鬥魚與虎牙公司以換股的方式進行合併。與此同時,虎牙所在的歡聚集團也轉讓3000萬股虎牙直播B類普通股給騰訊。
財報顯示,鬥魚今年上半年實現營收25.08億元,同比增長33.9%;毛利潤達到5.23億元,同比增長73.7%,非美國通用會計準則下實現淨利潤3.23億元,同比增長513.7%。
8月10日至9月1日,鬥魚股價累漲14.87%,目前股價為17.54美元,總市值55.69億美元(380.2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