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產假,可休至娃滿一周歲?2020年的新福利,你get到了嗎
隨著疫情漸漸消退,很多地方都在投入到復工的浪潮中,我們很多人都已經走上崗位,開始規律的工作生活,不曾想,有個城市的女職工率先得到了2020年的新福利,那就是產假可休至孩子滿一周歲,驚不驚喜?真的是讓其他城市的小朋友羨慕嫉妒哦!
石家莊市於2020年3月19日頒布了《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該通知中規定,用人單位對哺乳期女職工按照規定安排哺乳時間。產假期滿,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嬰兒滿一周歲,請假期間的待遇由雙方協商確定。也就是說,作為母親來講,多麼希望陪伴子女,看著孩子一天天長大,尤其是孩子的第一次笑、第一次坐起、第一次翻身等,特別是孩子很小的時候,母親的陪伴非常重要,在子女的1周歲內,母親的言傳身教對於小孩的以後成長,影響非常大。不得不說,這條規定真的滿足很多女職工的期望。
先看看國家的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以下是每個省市的產假匯總表:
可是面對此福利,有些女職工表示,無福消受啊!
第一、很多的年輕朋友,身負房貸、車貸,上有老,現在下有小,雖然《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了,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也就是說,按照此規定,在產假內,女職工是可以拿到正常的工資的。
倘若石家莊的女職工選擇了產假期滿,在繼續請假的話,那超出產假至子女滿1周歲的期間,那此期間的待遇由女職工與用人單位協商確定的,其實,在這種情況下,很難拿到原先的工資標準了。
第二、失去了職場優勢。休假一年,先不說用人單位是否給你保留了你的崗位,即使保留了你的崗位,一年以後,你還能勝任嗎?而且有很多的崗位,每天的知識與技能都是迭代的,可能今天沒有跟上,以後再想跟上,可能需要花費更多的時間與精力。
很多女性直言政策雖好,但自己不敢休、休不起。
如果你的城市,也有了這樣的福利,你是怎樣考慮的呢?尤其是年輕的寶媽們,會不會選擇請假陪伴寶寶一年呢?
以下有兩個建議僅供參考:
1、看家庭條件。如果家庭經濟條件允許的,可以休假一年,專心的陪伴孩子成長,同時,儘量和用人單位協商好,在日常帶娃過程中,也可以做一些單位的工作,或者乾脆在家辦公,不會降低工資待遇。
2、保持自己的不可替代性。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在工作內外都是不可或缺的,所以,在家帶娃時,也不能忽視學習,尤其是涉及本工作的技能,現在網上各種的課程、專欄,都可以隨時的給我們充電。休假結束後,快速的進入工作狀態,不會顯得茫然不知所措。
福利很好,但我們需要的是有承受福利的能力。
所以,小夥伴們,你們是怎樣考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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