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古代,姓、氏、名、號是四個不同的概念。姓是代表有共同血緣關係的稱號,是某一群人的族號;氏是由姓衍生出來的分支;名是某人在社會上使用的特稱或符號 ;號則是某人的別稱。此外,古人還有取「字」一說,「字」與名相表裡,往往是名的解釋或補充。
黃帝本姓公孫,後改姬姓,故稱姬軒轅。居軒轅之丘,號軒轅氏,建都於有熊,亦稱有熊氏。
今天我們講的「以姓氏筆畫為序」中的「姓氏」,實際上等於上古時期所講的「姓」,姓與氏的合一,那是秦漢以後的事,在先秦時期兩者是有區別的。
從姓氏的產生來說,「姓」的起源比較古老,一旦形成就基本穩定。「氏」相對「姓」來說是後起的,並且會因歷史條件的影響而變更,所以顧炎武說:「氏一傳而可變,姓千萬年而不變。」漢代以後,姓與氏一般不加區分,趨於合一。
再從二者的作用來看,也不相同。《資治通鑑•外紀》說:「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這就意味著「姓」的作用主要是用來「別婚姻」的,而「氏」的作用主要是用來「明貴賤」的。
今天我們講名字,通常僅指人名,但古人卻是名、字分開,有的人還有號。名、字、號其實都是人的名稱,不過取用時有所不同。每一個人必須有名,但不一定有字和號,而有字號者則必然有名。
「名」一般是由長輩來取,「字」多數情況下也出於長輩,從名字中往往可以體現長輩對子女的意願或期望;「號」則多是本人所起,用來表示自己的志趣或情操,而不受家族或行輩的制約。
姓,大概產生於母系氏族公社時期,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姒等都加女旁,這可能暗示先民曾經歷過母系氏族公社時期。中國的姓遠不止百家,顧炎武根據《春秋》,考得22個姓,這大致反映了西周春秋時期的一些情況。
不少古姓如姜、姬、姚、姒等都加女旁,這可能暗示先民曾經歷過母系氏族公社時期。
戰國之際,社會發生劇烈變革,舊貴族沒落,不少還淪為奴隸,這時,用以「別貴賤」的氏已經逐漸失去存在的意義,而平民也漸次由無姓到有姓,姓與氏合二為一。東漢時應劭在作《風俗通•姓氏篇》時,羅列了500個左右的姓,北宋時期錢塘無名氏作《百家姓》,收錄了502個姓,但南宋時鄭樵統計當時的姓,已經多達1745個。
清代張澍對「姓」的考查結果是5129個,建國後閆福卿編撰過一部《中國姓氏彙編》,共收錄5730個姓。其中單字姓3470個,雙字姓2085個,三字姓163個,四字和五字姓12個。有專家認為,現代常用的姓大約400個左右。
《說文解字》對「姓」的解釋是,「人所生也」「從女從生」,由此隱約可見母姓的血緣關係。最初的「姓」如何發生,文獻不足證,很難詳考。有人認為起源於圖騰,但據《國語•晉語》載,傳說「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為姬,炎帝為姜」,之後,其眾子散居各地,分為若干姓。
古人最初確定姓的緣由或者說姓的來源主要有如下幾種:一是對母系氏族社會女性的崇拜,例如姬、姜、娰、媯等;二是以封國與官爵為姓,如齊、楚、司徒、司馬、王、侯等;三是以祖先族號與諡號為姓,如夏、商、周、文、武、穆、康等;四是以出生與居住地或職業為姓,如姚、東郭、南、百裡、巫、卜等;五是以動物或植物為姓,如馬、牛、龍、羊、梅、柳、李、葉等;六是自然界景物為姓,例如江、河、風、雲、金、石等。
一般說來,同姓者同出一源,但也並非有人所說的那麼絕對。因為古代常有改姓的情況,例如有的是因為皇帝賜姓,如劉邦賜項伯姓劉;有因避諱避禍而改姓,如五代時吳越王錢鏐,因鏐與劉同音,為避其名諱,該國的劉姓人,皆去劉字的卯頭刀旁,改為金氏,另如明代黃子澄的後代因避「靖難」之禍而改姓「田」;也有因政治、地理、民族等原因而改者,如漢朝時諸縣的「葛」姓遷陽都後,為區別於當地葛姓而稱「諸葛」,北魏孝文帝時改「拓跋」姓為「元」等等。
姓的一個重要作用是「別婚姻」,「同姓不婚」在古代是男女婚姻的一大原則,它對於貴族婦女來說尤為重要。據王力先生的研究,待嫁的女子如果要加以區別,要在姓上冠以孟(伯)、仲、叔、季來表示排行,如孟姜、伯姬、仲子、叔姬、季羋等。
若出嫁以後則採用下列幾種方法予以區別:一是在姓上冠以所自出的國名或氏,如齊姜、晉姬、秦贏、國姜等;二是嫁給別國的國君,在姓上冠以配偶受封的國名,如芮姜、息媯、江羋等;三是嫁給別國的卿大夫,在姓上冠以配偶的氏或邑名,如趙姬(趙衰妻)、孔姬(孔圉妻)、棠姜(棠公妻,棠是邑名)等;四是死後在姓上冠以配偶或本人的諡號,如武姜(鄭武公妻)、昭姬(齊昭公妻)等。
每個人的姓是在出生前就確定好了的,在貴族階層女子也只稱姓,無論生前死後、婚前嫁後,不管怎樣稱呼,必須帶上姓;但是男子的情況就不同了,通常只稱氏而不稱姓。
一般認為,氏是姓的分支,帶有父系氏族社會的時代烙印。古人命氏的情況比較複雜,概括而言,命氏之法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諸侯以受封國名為氏,如虞氏、夏氏、周氏等。
諸侯之子稱公子,公子之子稱公孫,公孫之子則以其祖父的字為氏,如鄭穆公之子公子啡,字子駟,其子稱公孫夏,公孫夏之子則稱駟氏。也有以父字為氏的,如公子遂之子歸父,字子家,其後則稱子家氏。卿大夫及其後裔有以受封的邑名為氏,如晉國的韓氏、魏氏、趙氏、範氏、知氏,齊國的崔氏、盧氏、鮑氏;
2.有以職官為氏。
如師氏、巫氏、士氏、卜氏、祝氏、陶氏、籍氏、司馬氏、司空氏、中行氏、樂正氏;
3.有以所居的地名為氏。
如東門氏、北郭氏、南宮氏、百裡氏、柳下氏;
4.還有以祖先的字或諡號為氏的。
如孔丘(宋公孫嘉之後,嘉字孔父)、莊辛(楚莊王之後,莊為諡號)。
以祖先的字或諡號為氏的,如孔丘(宋公孫嘉之後,嘉字孔父)。
這裡有兩點應當指出,一是氏是可變的,有時還變化得比較頻繁,一個貴族男子一生中可以有幾個氏,其稱謂就更加複雜多變。如春秋時期晉國有位大夫,在《左傳》中就有九種稱謂:會、季氏、武子、士會、士季、隨會、隨武子、範會、範武子。稱謂中的士、隨、範是氏;士,是以其祖先職官為氏;隨、範是以先後受封的採邑為氏;會為名,季為排行,武為諡號。再如戰國時原系衛國公室子孫的商鞅,又稱衛鞅、公孫鞅。
二是婦女稱謂中的氏與這裡所談的氏不是一回事,如姬氏、媯氏、姜氏,這個氏是加于姓之下,與先秦古籍中的母氏、舅氏、伯氏的氏用法相當。
姓與氏是公共的,名與字是個人的稱謂。上古人的取名一般很樸素,有的與時辰相關,如商王太乙、仲壬、盤庚、武丁、帝辛等;有的與生理特徵或其他事件有關,如春秋時黑臀、黑肱、寤生(鄭莊公)等。
上古人取名一般很樸素,有的與生理特徵或其他事件有關,如春秋時寤生(鄭莊公)。
但東周以後取名越來越講究,魯桓公六年,桓公問命名應遵守的禮節,大夫申繻提出「信」「義」「象」「假」「類」五條,即「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據《左傳•桓公二年》載,晉穆侯的夫人姜氏生二子,其一取名為仇,另一取名為成師,晉大夫師服就此大發議論,認為取這樣的名不合乎禮,是國家大亂的預兆。
古人取名有的追慕先聖,如張堯、張禹、張湯、黃舜、周昌等;有的崇尚英武雄健,如著名東漢史學家班固、三國時期蜀漢名將馬超、東晉十六國時期著名政治家王猛、元末北方紅巾軍將領李武等;有的追求長生長壽,如漢元帝時期宮廷畫師毛延壽、西漢名將霍去病、南宋豪放派詞人辛棄疾、南宋抗金將領趙萬年等。
魏晉時期玄學盛行,取名講究清高雅致,一度盛行以「之」命名,如書法家王羲之,畫家顧愷之,科學家祖衝之,史學家裴松之,文學家顏延之,將軍劉牢之等,這個「之」與先秦時期虞國的宮之奇、晉國的介之推、鄭國的燭之武和佚之狐等人名中的「之」不同。
先秦人名中的「之」多是虛詞,不含實際意義。南北朝時期佛教盛行,許多人時髦以佛僧命名,如僧佑、僧智、梵童、摩訶之名比比皆是。
古人的名,多數情況下是由長輩給取的,屈原在《離騷》中自敘:「皇攬揆餘初度兮,肇錫餘以嘉名」,意思就是說,父親端詳我氣度斐然,便賜予我貞祥的美名。
據《周禮》載:「婚生三月而加名」,意即嬰兒出生三個月由父親取名,但也有本人取名或改名的情況,例如《漢樂府•陌上桑》曰:「秦氏有好女,自名為羅敷。」元朝末年有個張士誠,原名張九四,是江浙一帶的義軍領袖,有一文人想取笑他,給他改名為「士誠」,張士誠還以此名沾沾自喜,卻不知典故出自《孟子》的「士,誠小人也」之句,因而貽笑方家。
就一般情況而言,先秦時如果是兄弟和姐妹較多,常常在名字前加伯(孟)、仲、叔、季以別長幼,如伯夷、叔齊、仲尼、季路等。漢代之後逐漸在名上以同字或同偏旁等方式表示同輩關係,如宋代蘇軾、蘇轍兄弟共享偏旁「車」;明神宗的兒子朱常洛、朱常瀛、朱常洵等,第二字皆用「常」,第三字同從「水」旁。此外作為名,一般只有兩個音節和一個音節兩種情形。
漢代之後逐漸在名上以同字或同偏旁等方式表示同輩關係,如宋代蘇軾、蘇轍兄弟共享偏旁「車」。
「字」是在男女成年後才取,取「字」的目的是為了讓他人尊重,所以古人取「字」一般限於有身份的人,尤其是同輩和屬下只許稱尊長的字,而不能直呼其名。
《禮記•曲禮》說,男子20歲成人,舉行冠禮時取字;女子15歲許嫁,舉行笄禮時取字。字與名相表裡,往往是名的解釋或補充,故有「表字」之說。
取字很有講究,有的字和名在意義上相關連,如屈原名平字原,顏回名回字子淵,趙雲名雲字子龍;有的名和字為近義詞,如諸葛亮字孔明,嶽飛字鵬舉,亮與孔明、飛與鵬舉意義皆相近。
取字很有講究,有的名和字為近義詞,如諸葛亮字孔明。
有的字和名為同義詞,如宰予字子我,樊須字子遲,再如東漢時張衡字平子,彌衡字正平,宋代詩人陸遊字務觀,秦觀字少遊,他們名字中的衡與平、觀與遊都是同義詞;有的字和名為反義詞,如曾點字皙,《說文》:「點,小黑也」「皙,人色白也」。
再如宋代朱熹字符晦,元代趙孟頫字子昂,他們的名字中,熹與晦、頫(俯)與昂都是反義詞;有的字和名相輔相成,如東漢梁鴻字伯鸞,西晉陸機字士衡,鴻與鸞是兩種為人稱道的鳥,機與衡是北鬥中的兩顆星。
再如唐代詩人白居易字樂天,因「樂天」而能「居易」。
宋代作家晁補之字無咎,因「補」過才能「無咎」。也有的字取於典故或成語,如建安七子之一的徐幹,字偉長,取自《孔叢子》中「非不偉其體幹也」;曹操字孟德,出自《荀子》中「夫是之謂德操」;元末戲曲家高明字則誠,來自《禮記》「誠則明矣」之句;清初文人錢謙益字受之,用《尚書》中「謙受益」的典故。
還有的字取於排行,如管夷吾字仲,範睢字叔,魯公子友字季,不過這種情況比較少見。
「號」是別稱,又稱「別號」,在先秦時期就出現了,但是專門用來表示尊稱的「號」並不常見。唐宋以後理學盛行,繁文褥節越來越多,本來對他人稱「字」已經是表示尊敬,但文人墨客依據《周禮》講的「號為尊其名更美稱焉」,在對人的稱呼上也大做文章,於是比「字」更表恭敬的「號」逐漸流行起來。
這樣,一個人的稱呼除了名和字以外往往還有號,尤其是一些文人更是如此,如李白號青蓮居士,杜甫號少陵野老,蘇軾號東坡居士。
宋代以後,取號更成為時髦,由於「號」既可自取,也可贈送,所以隨意性和可變性較大,以至許多文人的別號多達十幾個、幾十個,如元代的倪鎮、明代的傅山、朱耷等。有的人別號為後人熟知,反倒淹沒本名,如鄭板橋、章太炎等。
別號中常見「居士」「山人」,藉以表示使用者的清高;有的取意頗深,如歐陽修晚號「六一居士」,即以一萬卷書、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張琴、一局棋、一壺酒,還有他本人一老翁,是謂「六一」;陸遊憂世憤俗,權貴們譏其不守禮法,於是自號「放翁」;南宋畫家鄭思肖宋亡後自號「所南」「木穴國人」(木穴合而為宋),表示心向南方、不忘故宋;明末畫家朱耷號「八大山人」,以「八大」連寫似「哭」似「笑」,又非「哭」非「笑」,寓「哭笑不得」之意,藉以抒發胸中明亡的苦悶。直到近代以後,文人用號之風才大為減少。
作為帝王,還有諡號、廟號、尊號、年號之稱。諡號據稱是對死者生前事跡和品德的概括,其實不盡然。
諡號蓋始於周,王力先生把諡號分為三類:其一是表揚的,如文、武、景、昭、成、康、乎、桓;其二是批評的,如靈、煬、厲等;其三是表示同情的,如哀、愍、懷等。諡號不僅帝王有,諸侯、卿大夫、大臣等死後也要由朝廷賦予諡號,如齊桓公、秦穆公、晉靈公、魏安釐王、宣成侯(霍光)、忠武侯(諸葛亮)、文忠公(歐陽修)等。
廟號是帝王死後,在太廟立室奉祀,並追尊以名號。廟號始於殷代,如太甲稱太宗、太戊稱中宗、武丁稱高宗。從漢代起,一般說來,每個朝代的第一個帝王稱太祖、高祖或世祖,以後嗣君稱太宗、世宗等,如漢高祖的廟號是太祖高皇帝,漢文帝稱太宗孝文皇帝,漢武帝則稱世宗孝武皇帝,再如唐玄宗、宋太祖等等。尊號是生前奉上的稱號,始於唐,如李隆基的尊號為開元聖文神武皇帝,趙匡胤的尊號為應天廣運仁聖文武至德皇帝。尊號可以奉上好幾次,都是尊崇褒美之詞。
尊號是生前奉上的稱號,始於唐,如李隆基的尊號為開元聖文神武皇帝。
年號是帝王用以紀年的名號,始於漢武帝,新君即位必須改變年號,稱為「改元」。同一皇帝在位時也可以改元,例如漢武帝即位初年號稱建元,後曾改為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漢、太始、徵和等,宋徽宗即位時年號稱建中靖國,後改為崇寧、大觀、政和、重和、宣和等。
古人還有綽號,綽號一般是對人的性格、特長或生理特點等等的刻畫和形容,如《水滸》中108人都有綽號,再如春秋時百裡奚稱「五羖大夫」,唐朝李義府稱「笑中刀」「李貓」,宋代宰相王珪在位十多年,除「取旨、領旨、傳旨」外,不幹他事,人稱「三旨相公」等等。
除上而外,史籍上還常以其他方式來代替人名,楚莊先生在一篇文章中歸納為七種方式:有以地名代人名,如東漢孔融稱孔北海,唐代韓愈稱韓昌黎,柳宗元稱柳河東、柳柳州,宋代王安石稱王臨川,蘇轍稱蘇欒城等;有以官爵名代人名,如漢代班超稱班定遠,蔡邕稱蔡中郎,魏晉時嵇康稱嵇中散,唐代杜甫稱杜工部等;有的在姓前加形容詞稱特定的同姓者,如大戴小戴(指漢代的戴德、戴聖叔侄),大謝小謝(指南朝的謝靈運、謝惠連兄弟),老杜小杜(指唐代的杜甫、杜牧)等;還有以排行代人名者,如唐詩中《送元二使安西》《答王十二》《問劉十九》《送裴十八圖南》《同李十一醉憶元九》等,再如稱宋代的秦觀為秦七、歐陽修為歐九、黃庭堅為黃九等。
古人在相互言談或書札交往中,凡需要自稱時,出於禮節往往用謙稱或卑稱,較為常見的有「鄙人」「不才」「不肖」「不佞」等。
「鄙人」即所謂鄙俗之人,表示自己地位不高、識見淺陋,如《南史•蒯恩傳》:「恩益自謙損,與人語,常呼位官,自稱鄙人。」
「不才」即不成才之人,表示自己無才無能,如《左傳•成公三年》:「臣不才,又誰敢怨?」
「不肖」即不賢而不能繼承先祖德行之人,如歸有光《祭外舅魏光祿文》:「重以不肖,連蹇困頓。」
「不佞」與「不才」意義相近,也是表示無才能,如《戰國策•趙策二》:「不佞寢疾,不能驅走。」
謙稱中還有臣、僕、妾等詞,這些詞本是殷周時對奴僕的稱呼,後來被用作自謙之詞。一般男子自稱臣與僕,女子自稱妾。
如司馬遷《報任安書》中說:「僕非敢為也。」《孟子•梁惠王下》:「臣聞郊關之內。」《孔雀東南飛》:「君當作磐石,妾當作蒲葦。」帝王諸侯也有謙稱,一般稱「不穀」「孤」「寡」,《老子》曰:「人之所惡,唯孤、寡、不穀,而王公以為稱。」
不穀即不善之意,如《左傳•哀公六年》:「不穀雖不德。」至於「孤、寡」則為歷代侯王習稱,以至「孤家寡人」成為帝王的專門自稱。
與謙稱和卑稱相反,古人在稱呼對方時,往往用尊稱。最早的尊稱是「父」,古文字中的「父」像以手持火形,蓋指司火的長者,以後遂成為男子的尊稱,如後人稱孔子為尼父,周王稱呂尚(姜太公)為尚父,項羽尊範增為亞父。
古時常用的尊稱還有公、子、先生、執事等,如陳勝、吳廣對起義的戍卒說:「公等遇雨,皆已失期,當斬。」《孟子•滕文公上》:「子之君將行仁政。」《孟子•告子下》:「先生以利說秦楚之王。」《文選•答臨淄侯箋》:「又嘗親見執事握牘持筆,有所造作。」
朝廷中也有一些專用的尊稱,如下稱君王為上、陛下、殿下、閣下,君王稱臣下為卿、愛卿等。此外,有些應用範圍很廣的尊稱,如「足下」「君」等,既可以指職位很高的人,又可以稱普通的人。
避諱是中國古代一種特有的文化現象,它規定對帝王、聖人及尊長不得直稱其名,而要採取其他方法稱呼。
從《左傳》的記載來看,周代雖有避諱,但尚無完備的制度。有人以為秦漢時避諱制度已臻完備,其實秦漢時代的諱制並不嚴密,如秦始皇的父親名子楚,李斯在《諫逐客書》中並不諱「楚」字;二十四節氣之一的「驚蟄」,在《左傳》中作「啟蟄」,劉安在《淮南子》中避景帝劉啟之諱,改「啟」作「驚」;司馬遷在《史記》中卻或避或犯,且在《景帝本紀》中直書「立膠東王為太子,名徹」,竟不避當朝皇帝漢武帝的諱。
避諱是中國古代一種特有的文化現象,劉安在《淮南子》中避景帝劉啟之諱,改「啟」作「驚」。
避諱是宗法制度的產物,也是極權政治的產物,從避諱的種類上來講,主要有避國諱、避家諱和避先聖諱三種。
國諱是指避當朝皇帝及其父、祖的名諱,這是臣民甚至皇帝本人也必須遵循的,如漢高祖名劉邦,《論語•微子》原文是:「何必去父母之邦。」但漢石經殘碑改作「何必去父母之國」,將「邦」改為「國」。
家諱是指在家族內部避父、祖的名諱,如唐代詩人李賀因避父名「晉肅」之諱而不能考「進士」,宋代蘇軾的祖父名序,其父在文章中改「序」為「引」,蘇軾為人作序時又改用「敘」。另外,族外之人在與之交往時,也要注意尊重別人的家諱。
先聖諱是指避上古時代所謂聖人的諱,如宋大中祥符年間規定「禁文字斥用黃帝名號故事」,金代有「臣庶民犯古帝王而姓復同者禁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迴避」的規定。此外,在官場上還有一種不成制度的「憲諱」,即下屬官吏為逢迎討好而避長官的名諱。
就是遇有君王及尊者的名改用其他字代替,這種方法始於秦漢,歷代不廢。
改字中用以替代的字,有的是音近的字,如司馬遷撰作《史記》,因其父名「談」,所以把書中的「趙談」改為「趙同」,把「李談」改為「李同」;陳壽作《三國志》,為避晉司馬懿諱,將東漢并州刺史張懿改作「張壹」;遼代為避遼興宗(耶律宗真)諱,改女真作「女直」。
陳壽作《三國志》,為避晉司馬懿諱,將東漢并州刺史張懿改作「張壹」。
有的是意近的字,如東晉人為避晉文帝司馬昭諱,改王昭君為「王明君」,把漢人作的《昭君》曲改為《明君》曲;而楊家將中的楊延昭,本名延朗,因避趙匡胤始祖玄朗諱,改名延昭。有的是意同的字,如漢文帝名恆,後人避諱改為「常」,將恆山也改為「常山」;唐高宗名治,後人改治為「理」,韓愈《送李願歸盤谷序》把「治亂不知」寫成「理亂不知」。
再如秦始皇名政,雲夢睡虎地秦簡《語書》中,幾處「正」字都寫作「端」,如「以矯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當然避諱的方法也有其他一些情況,這裡就不再一一贅敘。
因避諱而改字使得古籍上一些人名、地名、書名較為混亂,極易引起誤解。如為避漢武帝劉徹諱,秦漢之際的蒯徹被改名為「蒯通」;宋朝時的文彥博,其先人本姓「敬」,後晉時因避高祖石敬瑭諱,其曾祖父改姓「文」,後漢時又複姓「敬」。
再如號稱六朝古都的建康,本名建業,《三國志•吳主傳》載:「秋九月,權遷都建業。」晉元帝司馬睿都建業時,因避晉愍帝司馬鄴諱,改名「建康」。
今湖北天門縣原名景陵縣,雍正四年,胤禛為避其父玄燁的陵墓名(景陵),詔令改景陵縣為「天門」縣。唐代司馬一職原本稱「治中」,唐高宗李治為避其諱,下令「改諸州治中為司馬」,於是白居易在《琵琶行》中寫為「江州司馬青衫溼」。
唐代司馬貞作《史記索隱》一書,為避李世民諱,將《世本》這本書稱為《系本》。清代刻印前代古書,凡是觸犯本朝避諱的字一一追改,如康熙皇帝名玄燁,「玄」諱改為「元」,「燁」諱改為「煜」。
是將所諱之字空而不書,或作某、或作□、或直書「諱」。
例如,司馬遷撰《史記》,避景帝劉啟諱,在《孝文本紀》中寫到:「元年正月,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這裡的某即指劉啟。
唐人撰《隋書》,避李世民諱,將王世充寫為「王 充」,致使《隋書》在翻刻過程中誤將「王 充」連寫成「王充」。
南朝沈約撰《宋書》紀傳劉宋史,對劉宋帝王名多以「諱」替代,如「永初元年八月,西中郎將、荊州刺史宜都王諱進號鎮西將軍」,這裡的「諱」,指晉文帝劉義隆。
許慎作《說文解字》對當朝安帝劉祜及上至光武帝劉秀之名,皆作「上諱」,避而不書,更不釋其形音義,現在能在《說文》中見到這些字,蓋為後學者所補。
清段玉裁注《說文》,避玄燁、弘曆諱,以「元」代「玄」,以「宏」代「弘」,並加空圍「□」,今版《說文解字注》已作回改,故避諱之舉不復見。
一般是對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不書,這種現象始於唐代。例如避唐太宗李世民諱時,「世」寫作:
再如宋高宗趙構紹興八年的《世說新語》,遇玄朗、弘殷、敬、匡胤、恆、桓等字皆缺末筆。
當然,也有在今天看來不是缺末筆者,如避孔子諱,「丘」寫作
縱觀歷代王朝的諱制或弛或密,諱制嚴密時如有違犯,輕則遭到輿論的譴責,重則丟官失第,甚至受到法律的嚴厲懲罰。
例如《唐律疏議》規定,故意直呼皇帝之名者犯「大不敬」罪,即使無意中犯皇帝親族的諱,也要受到懲處。在諱制極盛的宋代,如果科舉考試中考生犯諱,就要被申斥黜落,斷送前程。
諱制寬弛時,避諱有不避嫌名、不偏諱、已祧不諱之說。所謂嫌名,指與所諱之名音近或音同的字;偏諱是說所諱之名有兩個字,只諱其中的一個字;已祧不諱則是指隨著世系延續,禮所規定的天子祭七祖,超出七世的祖要遷入另外的廟堂,稱為「祧」,凡是已祧的祖諱可以不避。
(作者劉斌,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