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消息,耗時近5年的Booking.com商標保衛戰於近日迎來勝利:Booking.com在美國最高法院贏得了商標保護權。這對於更多以通用名稱註冊商標的企業具有風向標的意義。
Booking.com是世界上最大的酒店預訂平臺。2016年,Booking.com向美國專利及商標局申請保護商標,但遭到了拒絕。美國專利商標局認為,Booking這個字只是一般「訂房訂票」的意思,而.com只是在線網站的意思,兩者合併的Booking.com只是一般在線訂房網站的通用名稱,而不得註冊。
Booking.com隨即向地方法院提起上訴。2017年,美國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德裡亞地方法院法官Leonie Brinkema對該公司表示支持,並作出了判決:儘管「booking」這個詞為通用名詞,但是加上「.com」這個域名,公司就有權申請商標保護。
誰知,美國專利及商標局不服,向聯邦第四巡迴上訴法院(美國的13個聯邦上訴法院之一)提起訴訟,後者也對Booking.com公司表示支持,但是原因有所不同。上訴法官認為商標局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消費者認為「booking.com」指代所有的線上酒店預訂服務。
於是,美國專利及商標局隨後又上訴至最高法院,稱如果對Booking.com予以商標保護,該公司就將有權阻止競爭者在域名中使用「Booking」這個詞。
隨後,在今年的5月份,Booking.com敦促美國最高法院為其公司名稱提供商標保護。法院通過電話及廣播直播了聽證會,聽證會的焦點仍然集中在是否對以通用名稱註冊的商標提供保護,以及是否會導致品牌形成語言壟斷。
最後,美國最高法院還是判決Booking.com的商標獲得保護。目前Booking.com的品牌商標,包括.com域名以及其他後綴,均得到商標保護。
對於最高法院的判決,Debevoise&Plimpton的合伙人戴維·伯恩斯坦評論到:「最高法院已經證實了數百萬消費者多年來所知道的Booking.com是一個品牌名稱,而不僅僅是一個網址。在判決中,法院確認,在涉及品牌名稱時,消費者是上帝。如果消費者認為一個術語是品牌名稱,而不僅僅是通用或描述性參考,則該名稱為有權獲得商標保護。這一決定對於無數品牌所有者來說是一個勝利,他們已經投入了大量資源來建立自己的品牌,例如Weather.com,Law.com,Wine.com和Hotels.com,以及諸如Home Depot,Salesforce,TV Guide,必勝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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