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元口罩賣98元!昆明官渡區這家藥店被罰100萬

2020-12-23 無線昆明

口罩作為人手必備的重要防護物資

最近成了稀缺資源

看到市場的巨大需求缺口

一些坐擁口罩資源的合(hei)法(xin)商家

就開始坐地起價了

原本進價38元一個的3M口罩

竟提價到每個售價98元

進價15元/個盒的隨棄式口罩

賣價68元……

1月23日,接12358價格舉報平臺舉報,官渡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位於官渡區星澤園小區的昆明嘉禾祥藥業有限公司嘉禾祥健康藥房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分別

以38元/個的價格購進上海產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口罩(3M 9502V+型)100個,以98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進銷價差率157.89%;

以15元/盒的價格購進四川產泰諾爾牌隨棄式口罩75盒,以68元/盒的價格進行銷售,進銷價差率353.33%;

以10元/包的價格購進江西產丹美元牌一次性使用口罩30包,以25元/包的價格進行銷售,進銷價差率150%。

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當日下午官渡區市場監管局向昆明嘉禾祥藥業有限公司發放了價格提醒告誡書。

官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 田波 大隊長:「發放了告誡書,在這種情況下,該企業僅僅只是將兩種類型的口罩降價,但其他口罩依然以高於成本價100%甚至300%的價格銷售。我們對其進行了立案查處,該公司的行為屬於較重情形,我們擬對該公司處以100萬元的罰款。」

進一步調查發現,昆明嘉禾祥藥業有限公司在執法人員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後,僅僅適當下調了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口罩(3M 9502V+型)和泰諾爾牌隨棄式兩種口罩的價格,但進銷價差率仍然達到78.94%和220%。並且昆明嘉禾祥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共11個品種的口罩價格,進銷價差率仍然達到57.89%和233.3%。

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1月28日官渡區市場監管局對昆明嘉禾祥藥業有限公司涉嫌哄抬醫用口罩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目前該案已調查終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四十條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的規定,官渡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並擬給予當事人罰款1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官渡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大隊 田波 大隊長:「在這裡,我告誡廣大經營者,在疫情防控期間誠信經營、守法經營,不要以牟取暴利的形式不正當獲利,這種違法行為,我們將堅決予以打擊。」

據介紹,1月24至2月3日,官渡區市場監管局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受理處理消費者投訴舉報案件334件,立案調查處理案件16件,其中:涉嫌哄抬物價3件、未明碼標價6件、銷售假冒偽劣商品6件、無照經營1件。

據介紹,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堅決維護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秩序公告2020年第3號顯示,凡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典型案例及時予以公開曝光。

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串通漲價、哄抬價格或者其他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舉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價格監管工作力度,維護好市場秩序。嚴厲打擊這種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嚴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

如果說漫天要價的

還算投機取巧

那製售假口罩的

簡直就是

自(sang)作(jin)聰(tian)明(liang)了

當然

魔高一丈 道高一尺

除了假口罩流入市場魚目混珠

各類謠言也在網上流傳混淆視聽

近日,網絡上流傳一則信息稱「雲 AXXXX的奔馳車!車上三人均為湖北籍!在安寧東收費站檢查後送往溫泉隔離途中逃逸,請安寧各卡點注意。三人均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者。」

這則信息

還煞有介事的附上了三張逃跑者的身份證照片

今天,安寧市發布關於網傳「雲AXXXX的奔馳車!車上三人均為湖北籍……」等相關信息的情況說明,並進行了情況通報。經安寧市公安機關調查核實後,確定為不實信息!經確認,三人不屬於疑似或確診病例,已居家監測。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在網上發布信息、言論應遵守法律法規,對於編造、傳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查處!

謠言傳多了

聽見真事都不敢信了

比如下面

這名男子的荒唐行為

就讓人有點難以理解了

確診了還逃離醫院!

被追回後還打傷醫生

目前該名患者因涉危害公共安全罪

被立案偵察!

通報如下

景洪市通報

景洪市景哈鄉居民酈某某,2019年12月至今年1月有武漢旅居史,返回景洪後出現咳嗽等症狀,被衛生防疫機構採取隔離觀察治療,1月24日,酈某某被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在隔離觀察治療期間,酈某某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拒不執行衛生防疫機構的預防、控制措施,放任向不特定人員傳播突發傳染病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酈某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目前,酈某某已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被採取強制措施。

景洪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

還有多地對疫情防控期間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

進行了通報

瀘西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典型案例通報

楊某某,男,白水鎮山黑村委會山黑村人,1993年1月2日生。2020年1月23日,楊某某駕駛鄂AB***C號寶馬轎車自湖北省荊州市公安縣返回瀘西縣白水鎮山黑村家中,系從湖北新型冠狀病毒疫區返鄉,1月25日,楊某某帶女友到瀘西縣**大酒店住宿,縣公安局民警在檢查酒店時發現,並告知楊某某不要外出。1月26日,楊某某又帶女友到瀘西縣**公園遊玩。1月27日,白水鎮政府安排山黑村委會幹部到楊某某家中再次告知其在家中觀察不要外出,但1月31日楊某某又再次駕駛鄂AB***C號車送其父親到彌勒市乘坐高鐵被彌勒交警查獲。楊某某拒不配合瀘西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聽勸阻多次外出,情節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對違法嫌疑人楊某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於2020年2月2日被瀘西縣公安局依法處以五日行政拘留。請廣大市民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瀘西縣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3日

兩男子編造虛假視頻信息在網絡發布 被行政拘留15日

1月29日,張某傑(男,21歲,甘肅省鎮原縣人,無固定職業)與朋友苗某任(男,18歲,河北省張家口市人,無固定職業)到昆明市盤龍區雲南順豐速運快遞點辦理寄件過程中,張某傑用手機拍攝四段其自編自演攔截口罩叫賣的視頻,並將視頻上傳微信朋友圈,為達博人眼球、炫耀自己的目的,謊稱截留了從境外來昆的包裹,可下單購買,後被其他網友轉發新浪微博,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質疑關注,形成輿情,造成不良影響。張某傑編造虛假視頻信息在網絡發布,擾亂社會秩序,幹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盤龍分局依法對其給予治安拘留15日的行政處罰。

破獲5起電信詐騙案 利用社交媒體騙以售賣口罩為由詐騙

1月30日,昆明市公安局接雲南省公安廳轉來的涉疫情詐騙舉報線索後,立即組織刑偵支隊、五華分局對舉報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和查證比對,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龔某某(男,雲南景谷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立即聯繫了普洱警方並將所掌握線索進行移交。1月31日,根據昆明市公安局提供線索,普洱市景谷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依法將涉嫌詐騙犯罪的龔某某抓獲,並順利破獲利用社交媒體以售賣防疫口罩為由的電信詐騙案件5起。

男子進入小區時拒不配合檢測被拘留5日

1月31日,安寧男子溫某欲進入安寧市某小區時,拒不配合小區保安對其測量體溫,並對保安進行辱罵和推搡,致保安頭部受傷送醫救治,造成惡劣影響。安寧市公安局對溫某予以拘留5日處罰(待疫情結束後再予執行)。

倒賣「三無」口罩被處罰

2月1日,西山分局金牛派出所配合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查獲9000餘個「三無」口罩,當場抓獲2名販賣人,因未達到立案標準,已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酒店不執行住宿登記 員工、酒店均被罰款

1月28日,西山分局民警在西山區金地蘭亭廣場某公寓酒店查獲不執行住宿登記的王某,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詢問查證,依法對酒店工作人員予以罰款500元,對酒店罰款5000元。

謊稱自己到過武漢有發熱症狀 男子虛構疫情事實被處罰

1月24日,未成年人張某感冒到富民縣醫院就診時,對醫生謊稱其曾到過武漢旅遊,並已有發熱症狀,回到家後咳嗽發熱遂到縣醫院檢查,請醫生為其就診。時值疫情防控敏感期,富民縣政府獲悉上報情況後隨即啟動重大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進行處置。經診斷,張某所患只是普通感冒,經公安機關走訪調查和大數據核查查實,其也無到過湖北或湖北武漢的記錄。針對張某虛構事實影響疫情防控工作的行為,縣公安局依法以擾亂公共秩序為由裁決對其採取治安拘留5日處罰,因其系未成年人且屬初次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決定給予治安拘留5日處罰不執行。

面對疫情

最有效的措施是

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積極配合醫務人員的治療

而健康的人們,記住

遵紀守法

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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