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獲悉,河南信陽富豪楊志才殺人案二審將於9月29日在安徽阜陽界首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本案的受害人梅麗就是1999年3月12日在界首市出現的無名女屍,而嫌犯便是梅麗前夫的朋友楊志才及楊當時16歲的外甥王夫偉。時隔多年,楊志才已經從當初的創業青年成為河南信陽有名的富豪,名下有多家醫療美容機構和美容養生會所。去年9月10日,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16日,梅麗的父親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相信法院可以作出公正的判決。他透露,此前,在法院的見證下,雙方已達成協議,對於民事賠償部分,家屬一致同意接受楊志才方的給予每人25萬元的賠償,包括梅麗的父母及其一兒一女,四人均已籤字,但目前尚未收到賠償款。
河南信陽富豪楊志才殺人案 二審本月29日開庭
1999年3月12日,界首市磚集鎮黃莊村發現一具無名女屍,無法確認死者身份。十年後,河南信陽警方接到市民沈明(化名)報警稱,其前妻梅麗疑似被其朋友楊志才及楊的外甥王夫偉殺害。直到2012年,這兩個案子才聯繫起來,經沈明辨認,界首無名女屍就是其前妻梅麗。隨後,楊志才、王夫偉也因涉嫌故意殺人被逮捕,但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後因有了DNA鑑定提供新證據,楊、王於2018年再次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逮捕、起訴。
此時的楊志才已經是河南信陽有名的富豪。他與妻子1999年創辦的信陽金霞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通過近20年的積澱,目前旗下擁有3家醫療美容機構、30家美容養生會所、100多家聯營店。
阜陽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此案的起訴書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 1999年3月11日,被告人楊志才以進藥為由,讓其侄女劉樂芳帶被害人梅麗至臨泉,後糾集被告人王夫偉至臨泉縣城共謀殺害梅麗。當晚,楊志才、王夫偉以去界首要帳為由,將梅麗騙至界首市磚集鎮東劉行政村陳黃溝東側。在通往任小寨的南北路麥秸垛附近,王夫偉用事先準備好的鋼管從背後打擊梅麗的頭部,將梅麗打倒後,楊志才接過鋼管又打擊梅麗頭部等處數下,後用繩子勒梅麗的頸部,並將梅麗拖拽至陳黃溝西側的麥地裡,後逃離現場。經屍體檢驗,死者系遭受一重質量鈍器打擊形成顱腦挫裂創而死亡。
2019年8月29日,本案一審在界首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楊志才當庭翻供,不承認殺害梅麗。他稱,警方在調查時對其進行了誘供。劉樂芳與王夫偉的供詞為編造的。楊志才在做最後陳述時稱,希望自己無罪釋放。王夫偉則承認與楊志才殺死梅麗,最後陳述時,他希望法庭對其從輕處理。
2019年9月10日,法院對此案一審作出判決,被告人楊志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被告人王夫偉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被告人楊志才、王夫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梅麗的父母及其一兒一女經濟損失37189元。
又一年過去,2020年9月16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從梅麗的前夫沈明處獲悉,一審判決後,被告方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本案二審將於9月29日上午9點30分在界首市人民法院開庭。
受害人家屬:同意接受被告方的賠償 二審判決相信法院
梅麗的父親梅春瑞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他和老伴在黑龍江,因年紀較大行動不方便,二人不打算出席二審庭審,由梅麗的兩個孩子參加二審。同時,梅麗的父親稱,此前,楊志才方找梅麗家屬的代理律師溝通,希望通過賠償梅麗家屬,為楊志才爭取從輕量刑。「我們沒同意,沒有協商成功。後來,法院也給我們說明案件的情況,說案子的判決和拿不拿賠償關係不大,不管有沒有拿對方的賠償,最後案子都不能保證判死刑。拿不拿都有可能不判死刑,最後我們就同意接受對方賠償,我和我老伴、還有梅麗的兩個孩子,每人獲得賠償25萬元。我們都已經籤了字,按照法律程序,這筆賠償在二審之後兩個月內落實。」
梅春瑞稱,經法院工作,他了解到,楊志才最後不一定會被判死刑,也可能判無期徒刑。「如果二審對楊志才判決是無期徒刑,我們雖然不太滿意,但還是相信法院能作出公正的判決。」
梅麗的前夫沈明對於楊志才方的賠償方案也有所了解,他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是楊志才的兒子找受害人家屬提出賠償方案的。「他可能也是想為他父親做點事,但他也沒有就其父親當年對梅麗做的事向梅麗家屬道歉。是否接受賠償主要還是看梅麗父母的決定,根據案子的現實情況,拿不拿賠償二審都有可能不判死刑,為了給梅麗的父母和孩子爭取最大的利益,最後老人還是同意接受賠償。」
梅春瑞告訴北青-北京頭條記者,這些年,為了梅麗的案子,他到安徽界首公檢法機關跑了16趟,就是希望能給梅麗討回公道。「但楊志才一審開庭還不承認殺害梅麗,想狡猾抵賴,至今為止他也沒因為當年的事跟我們道歉過,這種態度我們是不滿意的。相比之下,他的外甥王夫偉在案子審判前就找過我們溝通,跟我們道歉,態度是比較好的,但是他當年也打了梅麗,這是我不能接受的。六七年前,王夫偉方在阜陽檢察院就向我表示過,希望通過賠償200萬放人,我沒同意,給多少錢都不可能放人。」梅春瑞表示,楊志才和王夫偉都應該為自己的犯罪行為受到應有的懲罰,「法律可以制裁他們」。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戴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