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萬噸,這是全國一年產生的過期藥品估計量,用載重10噸的重型載貨卡車來運,需要1500輛。
2016年,新版《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發布,家庭過期藥品名列其中。對於這每年危害用藥安全、引發環境汙染的1.5萬噸危險廢物,卻面臨著回收難的尷尬局面。
《法制日報》記者梳理發現,對於大多數危險廢物的處理,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而對於過期藥品的回收處理,目前卻並沒有相關規定,致使一些地方雖然制定了過期藥品回收制度,但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無人回收、無處回收、難以回收等問題。
習慣囤藥忘回收
要不是半夜咳嗽睡不著覺,起來到小藥箱裡找止咳藥,家住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的劉海不會發現,家裡竟然有那麼多過期藥。
「吃剩下的感冒藥、消炎藥、胃藥,好久都沒注意了,都過期了。」劉海告訴記者,自己家裡很久之前就有常備的小藥箱,平時有個頭疼腦熱用起來很方便,但免不了會有藥品過期或者受潮。
王女士家裡也有好幾盒已經過期了的治療高血脂的藥品。「當初體檢查出來血脂高,藥店搞活動的時候為了便宜『囤』了不少這個藥,後來控制的不錯就減了藥量,沒想到好幾盒還沒拆封已經過期了。」王女士說。
隨著居民對健康的重視以及藥店的普及,很多家庭都會常備一些感冒、發燒、拉肚子的應急藥品。很多身患慢性病的中老年人因為長期用藥的原因,通常有「囤藥」的習慣,或者為了少跑醫院掛號取藥,要求醫師多開藥,或者在社會藥店做促銷時多買藥。
此外,除了「囤藥」,一些醫院看病開藥時的「大處方」行為,以及一些售賣的非處方藥品大包裝,也容易造成藥品用不完而被剩下和浪費。
家裡的過期藥品怎麼處理?劉海和王女士都認為得必須扔掉。
「過去總覺得藥過期了也就是藥效受點影響,還能吃,但看到了很多介紹,知道藥過期就和食物過期了一樣,會變質,變的有毒,絕對不能再服用了。」王女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