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業大學
2011年博士生第一次入學考試複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研院發[2010]51號
根據教育部關於招收博士生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本次博士生招生的具體情況,確定我校2011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第一次入學考試複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如下。
一、複試及錄取工作原則
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複試工作中對考生既要全面考察,又要有所側重,應突出對專業素質、科研能力、創新精神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複試過程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二、複試工作
1.組織工作
各院(系)應成立複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系)的複試工作,組長由主管研究生教學的院長(系主任)擔任。
2.複試資格基本線
外國語:58 分;專業基礎:65 分;加試科目:60 分
滿足複試資格基本線的考生,獲得參加複試的資格。
3.複試內容及要求
複試包括專業綜合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兩部分。
專業綜合考試由學科考核與導師考核兩部分組成,滿分100分,兩部分所佔比重各為50%。學科考核部分採用筆試方式,導師考核部分可採用筆試或面試方式。採用面試方式時,對整個過程應有詳細記錄,記錄表見附件1。考試試卷或面試過程記錄應按要求妥善保存。
綜合素質考核以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綜合素質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1)對學科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2)創新意識和科研素質及能力;(3)綜合分析及表達能力;(4)前期學習及從事科研活動的情況;(5)身心健康狀況。
綜合素質考核小組由5名或以上教授組成。對每一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且對整個面試過程應進行記錄,記錄表見附件2,並按要求妥善保存。
參加複試的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
(1)兩名與本學科有關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家推薦書;(2)碩士生課程學習成績單;(3)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生不需要提供);(4)發表的學術文章、獲得的專利證書及各類獲獎證明等。面試結束後,碩士學位論文及各類證書由面試小組負責返還考生。
4.複試合格線
專業綜合考試和綜合素質考核的合格線均為60分。複試合格的考生獲得錄取資格。
三、錄取工作
錄取由導師根據學校要求及限定的招生名額,在滿足複試基本線及複試合格線的考生中擇優進行,有關要求如下:
1.導師招生名額
(1)每位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生的數量(含碩博連讀、推薦攻博、公開招考、本科直博)不超過2人;院士及承擔重大科研項目的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生的數量不超過3人。除院士外,申請招收3名博士生的導師,須提交《哈爾濱工業大學培養博士生重大項目基金申請表》(見附件3),由院(系)籤署意見後報送研招辦。
(2)新聘任的導師第一年招收博士生的數量不超過1人。
(3)校外及境外兼職導師每年招收博士生的數量不超過1人。
(4)每累計派出2名博士生到國際知名大學進行聯合培養的導師,可申請增加1個招生名額。
(5)每位導師每年招收委託培養博士生的數量不超過1人,並包含在年度招生名額內。
2.博士生培養基金
博士生培養基金類別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基金設置辦法》及相關過渡方案執行,有關說明如下:
(1)為鼓勵培養高質量博士生,對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學校將提供三個專項基金名額;對獲得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提名獎的指導教師,學校將提供兩個專項基金名額;對獲得校優秀博士學位論文的指導教師,學校將提供一個專項基金名額。對同一名獲獎博士生,名額不重複計算。
(2)學校為我校院士每年提供2個由學校支付助研津貼的名額,這2個名額只限於院士本人招收並指導博士生,其它導師不得掛名使用。
(3)為支持引進人才儘快開展博士生培養工作,在引進人才中的博士生導師到校後的前三年內,學校每年提供1個專項基金名額。本次招生中,屬於2008~2010年度引進人才的博士生導師,提供我校人事處的相關證明材料後,可獲得1個專項基金名額。
(4)選派博士生到國際前100所知名大學進行聯合培養的招生導師,累積每派出2名可獲得1個專項基金名額。
3.協議籤定
招生導師在錄取博士生時,需與學校籤定博士生招生協議,錄取的博士生需與學校及導師籤定入學協議,協議格式見附件。
四、關於調劑與破格錄取
1.沒有合格生源(含推薦攻博和碩博連讀生等)的導師,可在本一級學科內複試合格的考生中調劑錄取,經報考導師、考生同意後,由接收導師負責對考生進行考核和錄取。
2.對於未達到複試基本線,但確有特殊學術專長和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考生,可由導師提出破格錄取推薦意見,且提供說明其特殊學術專長的證明材料,由所在院(系)籤署意見後於2010年11月25日下班前報研招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同意導師意見。
五、時間安排
1.2010年12月4日~12月6日:複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院(系)確定並提前通知考生,時間安排應合理照顧外地考生。複試前各院(系)需到研招辦領取統一的專業綜合考試答題冊。
2.2010年12月7日~10日:錄取。導師需在考生錄取登記表上簽字,並籤定《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協議》;導師及擬錄取的博士生需籤定《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學院主管院長(系主任)審核協議籤定情況,並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上簽字。錄取時各院(系)統一使用網上錄取系統。
3.2010年12月13日~14日:匯總錄取材料。12月15日下班前,各院(系)將專業綜合考試試卷、面試考核記錄、專業綜合及面試合格線、相關協議、院(系)錄取匯總表和考生錄取登記表報送研招辦。院(系)錄取匯總表和考生錄取登記表可通過網上錄取系統列印。
4.2010年12月15日~25日:研究生院審核錄取材料及相關協議。
5.2010年12月27日-29日,網上公布錄取的博士生名單,並發放春季入學考生的錄取通知書。
六、其它
1.本次錄取的博士生可以選擇在2011年春季或秋季學期入學,但在入學前必須取得碩士學位(不含碩博連讀和本博直讀)。
2.報考委託培養的考生在複試時需提交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委託培養的證明(格式不限),錄取後由委託單位、考生及學校三方籤定委託培養合同書(見協議附件)。未按時提交證明並籤訂委託培養合同書的考生視為放棄錄取資格,考生被錄取後委託培養類別不允許更改。
附件1:《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專業綜合考試導師考核部分記錄表》
附件2:《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綜合素質考核記錄表》
附件3:《哈爾濱工業大學培養博士生重大項目基金申請表》
協議附件:《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協議》(A、B類面上基金、重大項目基金及專項基金);《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工科博士生、文理科博士生);《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委託培養合同書》;《哈爾濱工業大學人事代理人員攻讀校內委託培養博士研究生協議書》
以上附件下載網址:http://yzb.hit.edu.cn/hityzb/zs.jsp?cla=2。
本文件由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聯繫電話:86414004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1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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