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協議籤訂
(1)招生協議籤訂
根據《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培養基金設置辦法》規定,在博士生錄取時,導師需與學校籤定博士生招生協議(見協議附件)。
(2)博士生入學協議的籤訂
為明確學校、博士生導師及博士研究生的責任與義務,保護三方的正常權益,錄取的博士研究生需與學校及導師籤署入學協議(見協議附件)。
五、關於調劑與破格錄取
1.沒有合格生源(含推薦攻博和碩博連讀生等)的校內導師,可在本一級學科內複試合格的考生中調劑錄取,經報考導師、考生同意後,由接收導師負責對考生進行考核,如考核合格,提交《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生調劑錄取申請表》(見附件2)。
2.對於未達到複試基本線及複試合格線,但確有特殊學術專長和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考生,可由導師提出破格錄取推薦意見,且提供說明其特殊學術專長的證明材料,由所在院(系)籤署意見後於2008年12月15日下班前報研招辦。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同意導師意見。
六、時間安排
1.2008年12月11日~12月24日:複試,具體時間、地點由各院(系)確定並提前通知考生。
2.2008年12月25日~31日:錄取。導師籤署《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協議》,導師及擬錄取的博士生籤署《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學院主管院長(系主任)審核協議籤署情況,並在《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上簽字。
3.2009年1月4日~6日:院(系)匯總錄取材料,整理《哈爾濱工業大學2009年博士研究生錄取情況表》,並於1月6日下班前將專業綜合考試試卷與面試考核記錄、專業綜合及面試合格線、相關協議及錄取情況表報送研招辦。
4.2009年1月7日~10日:研究生院審核錄取材料、相關協議,網上公布錄取的博士生名單。
七、其它
1.本次錄取的博士生可以在2009年春季或秋季學期入學,但必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不含碩博連讀和本博直讀)。碩博連讀研究生必須在春季學期入學。
2.委託培養及非全日制博士生需根據學校有關政策規定籤訂委託培養合同書,考生錄取類別確定後不再更改。
附件1:《哈爾濱工業大學培養博士生重大項目基金申請表》
附件2:《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生調劑錄取申請表》
協議附件:《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協議》(A、B類面上基金、重大項目基金及專項基金),《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委託培養合同書》,《哈爾濱工業大學人事代理人員攻讀校內委託培養博士研究生協議書》,《哈爾濱工業大學博士研究生入學協議》(工科博士生、文理科博士生)
附件1、附件2及協議附件可在研究生院FTP招生文件夾(ftp://hitgs.hit.edu.cn/zhaosheng/)中下載,《哈爾濱工業大學2009年博士研究生錄取情況表》由研招辦直接發給各院(系)。
聯繫人:周善寶86414004
哈爾濱工業大學研究生院
200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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