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網綜合訊】2019年的「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孩」案於今年8月宣判,行兇者蔡某某被判收容教養3年,蔡父蔡母須向受害家庭道歉並賠償12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據最新消息,直到現在,蔡家既未道歉,也無賠償,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
北京《新京報》報導,10月10日,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證實,10歲遇害女孩案的加害人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遇害女孩淇淇(化名)的母親賀女士稱,她於9月29日收到法院通知,得知蔡某某父母被拘。
另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民事裁定書顯示,蔡某某父母名下一處房產被查封,已進入司法拍賣程序。賀女士稱,該房產一直無人居住,將於11月2日開拍,起拍價為114萬餘元。根據此前賀女士提起的民事訴訟,蔡某某父母被判賠償原告128萬餘元。
蔡某某因未滿14歲被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圖片來源:成都紅星新聞視頻截圖)
據成都紅星新聞、北京《中國新聞周刊》等媒體此前報導,2019年10月20日,當時13歲的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淇淇騙至家中,欲與其發生性關係,遭拒絕後,蔡某某將其殺害並拋屍灌木叢。
去年10月24日,大連市公安局發布《收容教養決定書》,認定蔡某某實施故意殺人行為,致淇淇死亡,但因蔡某某未滿14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其實施3年收容教養。
蔡某某身高已有1.75米左右,卻因「未滿14歲不負刑事責任」而避免牢獄之災,在網上引發熱議。而更讓人氣憤的是,淇淇父母今年1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蔡某某父母道歉和賠償,對方但從開庭到宣判始終未到庭,「一句道歉都沒有說過」(賀女士語)。
8月10日,法院判決被告方賠償原告128萬餘元,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判決生效後,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履行法院判決。9月7日,賀女士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