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鐵集團公布現場初步勘驗結果,對受傷乘客一對一跟蹤陪護,並對同類扶梯逐一進行針對性檢查
李女士雙腳行動不便
傷者吳先生焦慮地躺在病床上
■《自動扶梯反轉,乘客紛紛倒下》追蹤報導
羊城晚報深圳訊 記者李曉旭攝影報導:12月14日上午8時49分,深圳地鐵1號線國貿站上行5號自動扶梯突發故障,據現場乘客描述是電梯突然反轉向下行,整個電梯上的乘客都摔了下來,造成25人受傷,其中一人為孕婦(見本報昨天a15版)。15日,深圳地鐵集團公布,事故由故障電梯的主機固定螺栓鬆脫引起。目前,仍有9名傷者在醫院接受治療。
扶梯主機螺栓故障
15日下午4時,深圳地鐵集團對外公布,經深圳市市場監督部門組織的現場初步勘驗,初步情況如下:「故障扶梯的主機固定螺栓鬆脫,其中一個被切斷,使主機支座移位,造成驅動鏈條脫離鏈輪,上行的扶梯在乘客重量的作用下下滑,導致乘客多人受傷,有關詳細原因,待進一步調查分析。」
據了解,深圳地鐵集團於14日當晚已連夜安排扶梯維保商奧的斯公司對地鐵同類扶梯逐一進行了針對性的檢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截至15日下午5時許,記者從深圳地鐵集團了解到,本次事件中送往醫院診治的乘客共25名,已經離院返家的乘客有16名(含一名孕婦),住院治療的乘客6名,留院觀察的乘客3名。據醫生初步診斷,大部分為輕微傷,住院傷員均無生命危險。事件中受傷乘客情況穩定,地鐵集團將對所有受傷乘客繼續一對一跟蹤陪護和回訪,並全力做好善後事宜。
16名受傷乘客出院
在羅湖醫院,有6名傷者仍在接受治療。15日中午,在羅湖醫院13樓外科病房中,傷者吳先生躺在病床上顯得較為焦躁,其妻子在一旁陪伴。吳先生是羅湖區國貿大廈一家公司銷售員,14日早晨的意外事故中他右腿骨折、左腿擦傷,暫時不能行走。「我是做銷售的,傷到手我還可以繼續跟進客戶,可現在至少一周不能走路,業績肯定受到影響。」吳先生說,公司領導只讓他安心養傷,並未談起績效等問題,吳先生在養傷過程中顯得忐忑不安。
在該醫院14樓神經科病房內,傷者李女士談起此次事故仍心有餘悸。李女士就職於福田區一家房地產公司,因公司安排,李女士須在14日上午9時趕到國貿大廈參加公司會議。當日早晨8時50分左右,李女士剛走上地鐵1號線國貿站5號扶梯就發生了意外,她的左腳踝被壓傷。她說,目前地鐵公司多次來人到病房內看望她,但沒有談過賠償問題。「我現在希望腿傷儘快好,我的工作已經受到影響,事後我會爭取合理的補償。」李女士說。
扶梯事故不算工傷
12月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工傷保險條例》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修訂草案規定:除現行規定的機動車事故以外,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非機動車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即地鐵、城鐵等)、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也應當認定為工傷。
廣東迎東律師事務所陳振律師認為,修訂草案增加了工傷保險基金支出項目,並擴大了工傷保險的適用範圍。對於14日深圳地鐵1號線國貿站的扶手電梯事故,他說:「這起事故由電梯故障引起,不是交通事故,按照修訂草案規定,25名傷者之中的上班族也不算工傷。」他認為,在地鐵車廂內發生交通事故並導致上班族受到傷害,或上班族被軌道交通撞傷(亡),才符合修訂草案規定的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範圍,「在地鐵上被人打傷,按照修訂草案規定也不算工傷」。
李曉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