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鄭在歡多數時間宅在北京南五環的家中,做一份動漫編劇的兼職,同時整理他接下來將要出版的小說集。今年春節,鄭在歡沒有像往年一樣,回到老家河南駐馬店,他之所以沒回去,並非擔心疫情,而是去年回家明顯感覺到樂趣變少,甚至有些無所適從,雖然幹的事和往年沒什麼變化,於是就「懶得回了」。
2017年,鄭在歡的小說集《駐馬店傷心故事集》由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這本介於虛構與非虛構之間的作品,描寫了鄭在歡記憶中家鄉的親人、鄉鄰和夥伴,他們年齡、性格各異,卻幾乎都是常人眼中的「怪人」。「駐馬店」,這個天生帶有黑色幽默感的地名,也經由鄭在歡的書寫,從地域鄙視鏈和網絡段子中掙脫,第一次經受了來自純文學的審視。鄭在歡在後記中說:「人都是來來去去的,能留下來的,永遠是生命中最動人的時刻。這些故事被反覆講起,即使變得面目全非,我相信最本真最值得講述的地方依舊保留其中。這樣的故事不是小說,是用生命活出來的。」
與同代其他「90後」作家相比,鄭在歡的履歷顯得尤為特殊,生於1990年的他甚至九年義務教育都未及完成,但這並非因為成績不佳。鄭在歡的生母早逝,暴虐的繼母不願支持他讀書,於是念完初一之後,鄭在歡就不再上學,而是跟隨親戚外出打工。
幸而鄭在歡從小喜愛閱讀,「凡是帶字兒的都愛讀」。從武俠小說到青春小說,從網絡文學到經典名著,他在文學中發現了另一個世界,並且慢慢練習講起了屬於自己的故事。
宅在家中寫作的鄭在歡看到韓寒、郭敬明出書成名,就更有信心了澎湃新聞:作為一名「90後」寫作者,你的青春經歷顯然具有非典型性,初一輟學、在外打工……這些年你都待過哪些城市?做過哪些工作?
鄭在歡:我老家是在駐馬店新蔡縣的一個村子裡,與安徽接壤。我16歲時外出打工,農村裡出去打工一般都是投靠親戚。第一次去的是河北的白溝鎮,那是一個專門生產箱包的鎮,鎮上全都是做箱包的小作坊,主要生產工具就是縫紉機。因為是小作坊,所以他們找的工人都是差不多15到20歲之間不上學的少年。我在白溝幹了兩年,每天從早上一直幹到夜裡十一二點,幹得頭昏腦漲,那段時間比較艱苦。
離開白溝後,我又去了浙江餘姚,那裡的親戚很多,感覺整個村子住的都是我親戚,他們在那裡做小生意或者進廠打工。我之前在白溝學會了踩縫紉機,於是就被親戚介紹到一個皮鞋廠裡踩縫紉機做皮鞋。當時2008年趕上金融危機、奧運會……廠子裡活不多,經常上午幹半天,下午就能出去玩了,這段生活還是很快樂的。
2009年,我到了北京,還是找親戚,他們在大紅門做批發生意,主要是軍用物品。我幫他們管理庫房,還要把貨物拉到櫃檯,在櫃檯上賣東西。我經常騎著電瓶車,從大紅門的庫房調貨到大柵欄,一路上從南到北,從永定門到前門,也算感受到北京作為一個大城市的繁華。
澎湃新聞:後來如何逐漸走上寫作之路?
鄭在歡:在北京,我第一次買了一部諾基亞N72的智慧型手機,就可以用UC瀏覽器上網了。當時有一個挺大的手機網站叫「空中網」,我在上面看到它正在辦一個文學比賽,頭獎獎金30萬,我一看就動心了,因為正好剛買了新手機,於是我就開始在手機上寫東西。我16歲在河北那時候都是用筆寫在本子上。
我在空中網上用手機連載了兩篇長篇小說,一篇是講一名殺手的故事,一篇是玄幻小說,從秋天寫到冬天,寫殺手的小說獲得了比賽的三等獎,有8000塊獎金,我騎著送貨的電動車到中關村領獎,還見到一位曾經在網上「罵架」的中年寫手。
隨後我用8000塊獎金買了一臺電腦,全身心地投入寫作,那時候就是想出書,想靠寫作成名,但對文學沒有太多想法和認識。
澎湃新聞:那時候是寫什麼類型的小說呢?
鄭在歡:寫一個自傳體的青春校園小說,因為我小時候上學的風氣都是拉幫結派、打架鬥毆,甚至有十幾歲小孩墮胎的事情,我就想把這些東西寫出來。再加上我當時看地攤上韓寒、郭敬明出的書,都是寫校園,還能出名,我就更有信心。
這個長篇小說我後來寫了三次都沒有寫完,不過幸虧沒寫完,那時候還是太小,不會理解少年的無奈、悲傷和遭遇的坎坷來源何處,以及他們為什麼會崇拜古惑仔,喜歡在外面瞎混。這肯定是和當地的經濟狀況與成人世界是分不開的。
在寫這個長篇的間隙,我還寫了一大堆中短篇小說,當時不知道有「發表」這回事情,也不知道有文學雜誌。後來有一次我跟當時的女朋友去報刊亭買她喜歡看的八卦雜誌,才從《收穫》上發現了一個投稿地址,於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小說列印出來寄了過去,直到有人跟我聯繫,才慢慢知道還有編輯、稿費這回事。
澎湃新聞:你比較喜歡讀哪些作家的作品?打工過程中,是否有自我教育的意識?
鄭在歡:我小時候讀書不錯,一直都是班長,老師也挺看好我。「北大清華的校門為你敞開。」這是他們對我說的話。但我那時還沒意識到讀書的重要,步入社會後,想的又都是找門路掙錢,比如我會特別留意地攤上賣的各種騙人的「致富經」,會去研究這些東西。我不會為了增加某方面的知識、技能而去看書,後來之所以會比較喜歡讀文學,是因為它能吸引我,而且也認識了一些寫作上的朋友,也會互相影響。
我開始大量讀文學書最早是在天涯書庫,裡面有很多經典文學作品,我用半年時間就把裡面的書在手機上基本看遍了,當時是海量地閱讀,逮到什麼就看什麼,直到後來才會有選擇性地重看一些書,比如胡安·魯爾福、海明威的小說。
《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借一下老家駐馬店的「東風」澎湃新聞:你的第一本書直接把家鄉河南「駐馬店」寫進了書名,但駐馬店在民間和網際網路上飽受「地域黑」,長期被汙名化。你作為駐馬店人,從小生長在那片土地上,如何理解家鄉的「魔幻」色彩?又如何在文學上加以呈現?
鄭在歡:這本書之所以用「駐馬店」命名,其實也是出於銷售的考慮,借一下老家的「東風」。所謂「魔幻」,我想是因為「駐馬店」這個地名本身就給人一種土了吧唧的小城市的感覺,就像趙本山在小品裡老說「鐵嶺」一樣,他不會說遼寧瀋陽,「駐馬店」同樣有這種效果。
至於駐馬店或者任何地域被汙名化,這都是寫作者沒辦法改變的。我寫駐馬店,也不是為了改變人們對駐馬店的看法,我絕對沒有這種想法,只是把它當成一個普通的地名拿來用而已。任何一個地名放到文藝作品中去,都會散發出浪漫色彩,曼哈頓和布魯克林是很多美國作品的地標,我用「駐馬店」,僅僅是覺得浪漫不分大小或者時尚,浪漫取決於有沒有人注意到。
我喜歡在小說裡寫真實的地方,前提必須是我離開了這個地方以後,比如我為河北白溝和浙江餘姚都寫過一篇小說,可是我現在還在北京生活,就沒辦法去寫北京,好像沒有那種挖掘過去帶著灰塵的生活的感覺。
澎湃新聞:《駐馬店傷心故事集》分為「病人列傳」和「Cult家族」兩部分,其實內容頗為相似,講述了一群「非正常人類」的殘酷故事,很多人認為其中包含了你本人的苦難成長史,那麼小說裡有多大成分是虛構的?
鄭在歡:這本書裡寫的人物在我的現實生活中都可以找到原型,沒有一個是純虛構出來的。我其實沒有太把它當成小說作品,而是一種人物速記或人物隨筆,梳理歸納下在我生命中出現過的那些印象深刻的人。
書出版後,我寫到的一些人物原型還會去買來看,比如我童年生活的那個村子裡的人,包括我的家人。《駐馬店傷心故事集》這本書其實是一個成年人回頭去看自己少年時認識的世界——一個語焉不詳的世界,所以裡面很多人物形象是很模糊的,因為少年記憶裡的隻言片語,又變得充滿活力。比如書裡面寫到一個不願嫁人的女性「菊花」,她不嫁人就是留給我小時候最深的印象,但她為什麼不嫁人,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寫這篇故事的時候我二十多歲,等於是對當年的記憶重新進行一種追溯和填充。
澎湃新聞:在你構築的小說文本中,雖然每個人物都單獨成篇,但細讀之下就會發現有部分閒散情節彼此呼應和連接,仿佛具備了長篇小說的規模和野心,這是出於一種怎樣的考慮?
鄭在歡:我寫的所有故事裡,人物都會有呼應,特別是鄉村譜系中,因為所有的人物關係在我腦子裡就像一張網一樣。這是屬於我個人的歷史脈絡。我們看清宮戲,會發現在不同的劇集裡同一個角色的不同處理,那是大眾對歷史的想像。我寫小說的時候也時常會有這種感覺,那些小人物成為歷史,他們在時空中有所交匯。不過那些呼應不是事先謀劃出來的,可能寫到某個人時,就會聯繫到另一個人,但那個人不屬於這個故事,就一筆帶過了,但他在別的故事裡就會成為主角。
澎湃新聞:現在很多寫作者都喜歡在對話敘述中突出方言特點,你在書名中突出了地域性,卻似乎沒有在語言上給予相應的表現力,只是在個別詞彙上運用了一些方言,主要還是依靠第一人稱的普通話敘述。這對你主要書寫的鄉村而言,是否意味著表現力的缺失?
鄭在歡:我覺得作品讓別人讀起來還是越接近日常越好,我的寫作是為了讓更多人看到,我不想說我寫的東西只是給河南人看,如果我懂英語,我甚至想用英語寫作。另一方面,我也不想寫「河南味」的小說,比如有什麼「京味」小說,這種東西偶爾讀一下可能會覺得有意思,但是不能當做一種追求,否則就太窄了。
當然我有些地方還是會保留一些河南話,為了增加語感。比如一些名詞,我老家話裡把公羊叫「老騷虎」,這就很有意思,很形象,也給人新奇的感覺。還有一些用詞組合足夠別致,而且能在普通話裡被「發揚光大」,比如「熊蛋」這個形容詞,是搞笑的意思,它能和普通話契合。至於其他河南話的口語,像「中」、「恁啥咧」這種,我都覺得太普通了,寫出來沒什麼意思。
我不會為了發揚方言去寫小說,有個吳語小說《海上花列傳》,它用吳語方言寫成,但是跟我們多數人日常的漢語表達還是有隔閡,它只是為讀者展現一幅別樣的風景而已。
澎湃新聞:近幾年,關於你的採訪、報導、活動邀請接連而至,會不會有一種突然出名的感覺?
鄭在歡:完全沒有。十幾歲到二十來歲那段時間,我悶在家裡寫小說,只為了一個目標,那就是橫空出世、一炮而紅。這個想法讓我興奮不已,並且支撐起我的熱情。後來別說出名,日常生活都成問題的時候,我開始去上班。就是這時候我開始見到更寬廣的社會,並認識到出名也沒什麼了不起的,這不值得當作一個目標去努力。當然,這也可以當作認命之後的自我說服。現在的情況是,我不會把出名當成一個事兒,出不出名都無所謂。但我怕寂寞,我怕我寫的東西沒人看。只要我寫的東西被看到,哪怕不知道是我寫的都無所謂。現在大家在談論的文學,在我看來都不夠勁兒。
澎湃新聞:注意到你的介紹中還有「音樂人」的標籤,平時也在玩音樂嗎?
鄭在歡:我平時會寫一些歌,音樂肯定比文字更能直接地感染到受眾。不過這些歌都只是彈著吉他簡單錄製,挑一些發在網上。相比寫小說,搞音樂還是需要更高的成本,都是搞創作,在我看來沒有高下之分,我甚至還想要拍片子,還有一些小說我也想把它們做成有聲作品,比如我發現我的一些小說適合說唱。創作就是一個人在家自己和自己玩,動用一切可玩的元素。
澎湃新聞:接下來有哪些寫作和出版計劃?
鄭在歡:接下來要出的一本小說集是我十年寫作的精華。目前想寫的東西太多了,科幻、犯罪……我什麼都寫,電腦上一桌面都是文檔。時間、精力不夠,這是一個大問題。其實我始終覺得寫小說是個玩意兒,特別害怕把它當作藝術品那樣去對待,比如我特別重視的那個自傳體長篇小說,一直拖著沒有寫完,我越是在乎的東西越難以完成。
玩音樂時的鄭在歡90後作家同題問答1.你如何定義「90後」?這應該是承上啟下的一代,「半手機」一代,「90後」有智慧型手機是少年時代,到了「00後」,從出生就有這玩意兒。智慧型手機改變了我們,肯定是這樣。「90後」是從少年時期被改變的,這很重要,意味著他們還有「手機的史前時代」。
2.你最近關注的一個社會事件/新聞是什麼?為什麼會關注?最近悶在家裡,似乎只能看手機,事實上這段時間是我看手機最少的時候。我不敢看。從大年夜開始,新聞看得我胸悶。這是我被無力感襲擊最狠的一次,既然什麼都做不了,我也就只配關心糧食和蔬菜。活著嘛。也許我事後會看,但我現在不想看,我想讓自己心情好一點。當然還是會看到隻言片語的東西,「老人患病去世,六歲孩童獨自在家」、「手機上網課,女孩因為家裡手機不夠用而自殺」,這些都是我在朋友圈看到的,我沒有點開。這麼說顯得我喪失了社會性,這些觸目驚心的「個案」,其實我們都知道為什麼會發生。我唯一看的一個長篇新聞,是「肖戰事件」,這確實是更「新聞」的東西,因為這之中涉及到我不懂的部分,涉及到新一代年輕人。網絡是屬於年輕人的,就像他們一出生就擁有手機一樣,我確實想要搞明白他們在關心什麼。就像這時候,他們為了偶像搞起「聖戰」,這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當然我完全不想指責他們,少年時期總是轉瞬即逝,我們也都是少年過來的。少年是一生中最容易後悔的時期,前提是我們願意回顧,現在這幫少年搞出那麼大的事兒,他們日後一定會想一想,這絕對是一件好事。
3.你如今最想嘗試的寫作題材/類型是哪種?我做過電影編劇。做編劇的時候必須要對類型極其敏感,但寫小說的時候,類型在我這裡是不存在的,即使是有,也只是作為一種手段運用。寫作是為了破壞,不是為了鞏固已有的東西,在破壞中建立新的秩序,這幾乎是寫作的全部意義。
4.你比較關注的同輩作家?這些年我們以代際劃分作家,導致我認識了不少同齡作家,這把我們搞得好像是同一個陣線的。我很關注,又不太關注,怎麼說呢,從寫作角度來講,我不關注任何人,從社會學角度來講,我關注他們為什麼這麼寫。不過說老實話,我讀得不多,同時代的作家我讀得都不多,我願意時過境遷再去讀,他們越火,我越不讀。
5.有沒有寫作上的「小怪癖」?想了一下,沒有。又想了一下,也有。我寫作比較看狀態,心情太好的時候寫不了,心情太差也寫不了。我寫作也沒有那麼規律,有時候能一口氣寫不少,有時候幾天都沒法寫。願意寫作的時候,大部分處於這麼一種狀態:有點憂傷,但身體裡充斥著一股力量。這股力量可以通俗地稱為「希望」。我相信明天,於是我寫作。
6.你經常上的網站有哪些?豆瓣、知乎、蝦米音樂、網易雲音樂、QQ音樂。
7.你比較關注哪些導演?馬丁·斯科塞斯。他老了,估計拍不了幾年了,去年的一部《愛爾蘭人》我第一時間看了,並給出了五星好評。
8.社交媒體上最常用的表情?我不太會使用表情,這大概因為我是滯後的「半手機一代」,畢竟我19歲才擁有第一部智慧型手機。有時候我會心血來潮學著使用別人用的表情,但很快我就忘了要使用表情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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